加油站设计教学案施工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x
《加油站设计教学案施工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加油站设计教学案施工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简称。
2.0.7站房stationhouse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2.0.8加油岛gasolinefillingisland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0.9加气岛gasfillingisland用于安装加气机的平台。
2.0.10埋地油罐undergroundstoragegasoline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品储罐。
2.0.11埋地液化石油气罐undergroundstorageLPG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
2.0.12密闭卸油点closedunloadinggasolinepoint
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
2.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vaporrecoverysystemforunloadinggasoline
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里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vaporrecoverysystemforfillinggasoline
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15加气机LPG(CNG)dispenser
给汽车储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或压缩天然气,并带有计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
2.0.16拉断阀breakawaycoupling
在一定外力作用下可被拉断成两节,拉断后具有自密封功能的阀门。
2.0.17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gasprimaryfillingstation
可为车载储气瓶充装压缩天然气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2.0.18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gassecondaryfillingstation
用车载储气瓶运进压缩天然气。
为汽车进行加气作业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2.0.19储气井gasstoragewell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内用于储存压缩天然气的立井。
2.0.20撬装式加油装置portablefueldevice
地面防火防爆油罐、加油机、自动灭火器等设备整体装配于一体的地面加油装置。
2.0.21管道组成件pipingcomponents
用于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阀门、法兰垫片、紧固件、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阻火器等)。
3一般规定
3.0.1向加油加气站供油供气,可采取罐车运输或管道输送的方式。
当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采用管道供气方式时,不应影响管网其它用户正常使用。
3.0.2加油站与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加油站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可联合建站。
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加油站等级划分
级别
油罐容积(立)
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120<
V<
=180
<
=50
二级
60<
=120
三级
=60
=30
注:
V为油罐总容积;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3.0.4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液化石油气罐容积(立)
45<
30<
=45
3.0.5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根据加气汽车数量、每辆汽车加气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城市建成区内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供气的加气站固定储气瓶(井)不应超过18m3;
2加气子站的站内固定储气瓶(井)不应超过8m3,车载储气瓶的总容积不应超过18m3。
3.0.6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6的规定。
表3.0.6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三级(V≤30)
(120<
V≤180)
(60<
V≤120)
(30<
V≤60)
加
油
站
×
(45<
V≤45)
(20<
V≤30)
(V≤20)
1V为油罐总容积或液化石油气罐总容积(m3)
2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3当油罐总容积大于60m3时,油罐单罐总容积不应大于50m3;
当油罐的总容积小于或等于60m3时,油罐单罐总容积不应大于30m3。
4液化石油气罐单罐的容积不应大于30m3。
5“×
”表示不应合建。
3.0.7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7的规定。
表3.0.7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油品储罐容积(m3)
管道供气的加气站储
气设施总容积(m3)
加气子站储气设
施总容积(m3)
61—100
≤50
≤12
≤18
≤60
≤30
3.0.8采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其设计与施工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采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技术规范》SH/T3134。
3.0.9加油站内乙醇汽油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站址选择
4.0.1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4.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4.0.3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4.0.4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
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埋地油罐
通气管管口
加油机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项
目
重要公共建筑物
5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30
25
18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20
16
二类保护物
12
三类保护物
10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25
22
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15
室外变配电站
铁路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8
6
次干路、支路
5
架空通信线
国家一、二级
不应跨越
加油站,且不应小于1倍杆高
不应小于1倍杆高
不应小于5m
不应小于5m
一般
架空电力线路
加油站,且不应小于1.5倍杆高
加油站,且不应小于5m
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
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
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
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7与架空通信线和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不得按注3和注4折减。
4.0.4A按原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建设的加油站在改造时,若经增加油气回收系统,其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仍不能满足本规范第4.0.4条要求时,则加油站的汽油罐应加装防爆装置。
防爆装置如采用阻隔防爆装置,阻隔防爆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3001执行。
4.0.5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5的规定。
表4.0.5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级别
地上液化石油气罐
埋地液化石油气罐
二级站
三级站
项目
重要公共建筑物
10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45
38
33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