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一二标段监理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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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贯彻“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工作方针,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按合同、规范、程序办事;
坚持独立试验和平行试验;
坚持旁站监理、巡视监理;
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
3、监理工作依据
(1)、监理合同;
(2)、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3)、合同图纸及说明;
(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标准、试验规程等;
(6)、国家、交通部、江苏省颁布的监理法规及业主的相关规章等;
(7)、其它。
一、监理组织机构(总监办质保体系框图)
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强制性标准和旁站监理制度;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贯彻执行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组织旁站监理;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各项监理台帐、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情况;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各项台帐;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和台帐。
一、监理工作内容、方法
1.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与方法
1.1.1监理人员进场
总监办在开工前,派出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正式开工后,按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人数及名单全部到位,中途如有人员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
1.1.2开工前监理准备工作
(1)总监办监理设施、设备
总监办监理的办公设施及用品、住房设施及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施、试验检测设备及仪器必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
(2)熟悉合同文件
所有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
(3)现场复查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合同文件中提供的图纸进行复核(复核内容:
尺寸、平面位置、标高、工程数量等)。
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进行复测,如有差错应及时报告业主代表。
(4)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
(5)审批承包商各阶段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情况(主要包括:
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完好率),人员进场情况。
(6)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7)审查承包商开工前的各项试验。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全部工程或开工段落的路面病害情况进行复查,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并报总监、业主批准。
(9)监理其他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施工准备工作。
1.2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的监理内容、方法
1.2.1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1.2.1.1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
各项工程质量的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合同图纸:
全部工程应与合同图纸相符,并符合总监或总监代表批准的变更与修改要求。
(3)技术规范: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文件所列技术规范或总监同意使用的其它的技术规范及总监批准的工程技术要求。
(4)质量标准:
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或总监同意使用的其他标准。
1.2.1.2质量监理的任务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1.2.2质量控制程序
1.2.2.1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在开工前,总监应向承包商提出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
(1)开工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所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申请,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批准。
(2)工序自检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签认。
(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商的自检或与承包商的自检同时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商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
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
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5)中间单位、分部工程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
检查合格后,签证单位、部位验收单,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1.2.2.2工序质量检查程序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组织工程的各个单位、工序或分项工程开工前,提出工序检查程序说明和要求,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商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
1.2.3现场质量控制
1.2.3.1测量
测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应由测量监理工程师以及测量员专门负责,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对承包商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2)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商的施工放样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3)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型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4)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1.2.3.2总监办的试验室
总监办的试验室应按业主要求的能够完成道路常规试验的要求建立。
监理试验室监督检查的任务,是对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见证试验,以及常规的压实度、灰剂量、砼试件制作及坍落度等现场试验,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
总监办试验室除应独立进行复验外,还应对承包商的试验人员、设备、试验方法以及资料管理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总监办的试验室及承包商的试验室的各种试验工作,均应统一按合同列明的或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商按此执行。
(2)总监办对承包商的试验设备、测量仪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当总监办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商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一般应以对工程质量有利的结果为准。
如承包商拒绝接纳时,应委托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校核试验,并应依此作为批准或认定的依据。
1.2.3.3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
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商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并取样进行见证送检。
严禁不合格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入施工现场。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见证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监督承包商限期运出场外。
(3)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见证试验。
(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1.2.3.4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量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等。
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在各项工程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应由承包商、监理进行现场取样,见证送样试验。
1.2.3.5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基础、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批。
(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察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
1.2.3.6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是对承包商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构、配合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现场监理应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期间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2)监理级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员应对承包商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3)现场监理人员应全环节地在每道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商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1.2.4质量缺陷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