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集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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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本岗位的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和日常维护。
(三)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
1.总经理岗位职责:
1.1总经理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2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1.3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1.4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1.5负责本部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设备保全处、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具体负责。
2.2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
2.3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配合生产技术处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2.5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考核及管理。
2.6做好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配合特种设备监测机构监察工作,检验、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2.7配合生产技术处对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生产技术处、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3.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监督具体负责。
3.2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
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3传达、贯彻上级及生产技术处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3.4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3.5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
3.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组织培训、取证;
4.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4.1在总经理领导下,配合设备保全处和生产技术处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4.2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
4.3落实本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4传达、贯彻上级及生产技术处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4.5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4.6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生产技术处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4.7配合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设备保全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对于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4.8配合生产技术处对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并具体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对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4.9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5.1严格执行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5.2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5.3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5.4按照部门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
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
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本部门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企业内使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设备保全处审核并报本部门领导批准后,由设备保全处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部门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部门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设备保全处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设备保全处(或者应督促安装部门)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合格,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行政人事处和设备保全处是主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
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
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行政人事处负责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部门、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设备保全处负责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5.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5.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5.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
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
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5.3发电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5.4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5.5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生产技术处、设备保全处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5.6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培训应做出记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5.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8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
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
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5.9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5.10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
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
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5.11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
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
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
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5.12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13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设备保全处备案。
5.14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书面报告设备保全处,设备保全处核查后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
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
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5.15部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
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生产技术处和设备保全处。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