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创新策略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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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在过去20多年里,由于世界经济环境变幻莫测和信息传播技术的进步,国际金融业出现了金融创新为主流的深刻革命。
金融创新冲击了传统的金融体制,金融市场结构和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丰富了金融产品,为全球金融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特别是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的创新异军突起,获得长足发展,迅速成为银行业务的三大支柱之一。
随着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的经济同世界经济已日趋一体化,国内银行业要置身于世界经济大潮中,就要在金融业务上有所创新,特别是在中间业务上有所突破和创新。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
(一)中间业务收入占全行总收入的比重长期在低位徘徊。
在西方国家银行业中,中间业务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发展空前,迅速成为银行业务的三大支柱之一,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比重普遍占30%以上,有的银行已达60%。
我国的商业银行由于受传统观念经营模式、人才、技术等多方面的影响,中间业务发展不充分,据一份资料统计表明:
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工行5%、农行1.71%、中行17%、建行8%。
(二)中间业务品种尚未全部开发推广。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分类方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分为四类:
一是银行提供的各种担保;
二是贷款或投资的承诺业务;
三是创造金融工具;
四是利用银行的人力与技术设备等资源为客户提供中介与服务。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开办的中间业务,以上述分类的第四类为主,正尝试推广第一、二类的某些业务,至于第三类业务,除了国际贸易及外债收支因防范汇率、利率风险需要可以做远期和互换交易外,其他衍生产品还未实现零的突破。
(三)中间业务发展很不平衡。
一是中间业务在各业务种类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有的中间业务种类如银行卡和代理业务发展十分迅速,而有的中间业务种类如商人银行、电子计算机服务目前甚至还未开展起来;
二是中间业务在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在经济较发达的省会城市的省辖中间业务发展较快,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则发展缓慢;
三是中间业务在同一地区各家银行之间的发展也不平衡,在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较迅速,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则相对缓慢。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存在的问题
由于开办中间业务受我国传统经济体制和传统观念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尚处于初始开拓阶段,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外部客观环境上的问题
1、金融体制制约。
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难以彻底分离,商业银行金融活动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仍受政府、财政和企业的多方制约。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自主权较小,难以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
另外它们还承担了较重的改革成本,使自身经营效益逐年下降,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2、会计制度制约。
中间业务的会计核算、统计报表等基础管理工作相当薄弱。
目前尚未设置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分类核算会计科目;
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中间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管理层难于对各类中间业务的发展状况作出准确的分析判断,因而对中间业务无法实施科学规范的分类管理与指导。
3、政策制度制约。
在分业经营条件下,受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的约束,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中间业务的范围受到很大限制。
如不能从事信托、租赁业务,一般情况下也不能开展金融期货、期权等业务。
4、经济发展制约。
我国国民经济仍处在转轨时期,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对金融创新的需求相对不足。
同时,利率市场化、自由化进程缓慢,金融创新所必须具备的较有弹性的利率空间尚不具备。
——商业银行自身的问题
1、缺乏认识、重视不足。
不少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在稳存增存、改善存款结构、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密切银企关系、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竞争力方面的巨大间接效益认识不清;
对中间业务的巨大市场潜力认识不清;
对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认识不清,致使中间业务地位低,在实际工作中,中间业务几乎都未被当做一项独立业务和重要业务来认识,所开办的中间业务是在追逐存款规模扩张的冲动中自然生存的。
2、缺乏规划,管理不足,营销手段不足。
目前,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缺乏总体的开发规划,缺乏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
中间业务发展由于缺乏牵头部门统筹规划与部门协调,导致发展缺乏整体考虑,中间业务的理论研究、发展规划、开发营销严重滞后于形势发展,以致丧失了不少发展机会。
3、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不能形成有机整体。
相当一部分中间业务如担保、租赁、评估、咨询和代保管业务,与银行资产业务相互割裂,在经营上分割在不同的机构,系统管理也分割在不同部门,中间业务既没有资产负债业务的支撑,也没有形成中间业务群体间的良性循环。
这一方面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
另一方面大大削弱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与有关中间业务之间的相互配套、相互支持、协调发展。
4、中间业务的商品化程度低。
各商业银行往往以增大低成本在途资金的来源,或是树立自身良好服务形象等因素作为开展中间业务的动力。
目前许多新开办的中间业务还基本上不是直接作为有价格的金融服务商品提供的,或是免费或是低价,而银行为此业务投入了不少人财物力。
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金融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不利于商业银行形成金融商品扩大再生产的良性循环,扭曲了商业银行经营考核指标体系,不适应迎接WTO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5、缺乏投入,技术支持不足。
中间业务种类多,涉及的经济、金融知识面广,尤其是创新性中间业务需要既懂金融知识,又擅长数学、会计学、电脑操作的专业人才。
而目前这一类复合型人才各商业银行都十分缺乏。
同时,技术服务手段又相对落后。
金融电子化是中间业务的技术依托,目前我国尚未建成全国性的共享通讯网络,各家银行自成一体,致使信息渠道不畅,资源不能共享,造成操作时间过长,资金划拨太慢等现象。
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若干思考
(一)中间业务的拓展势在必然
1、市场竞争规则要求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
国有专业银行真正实现向商业银行转轨,就必须适应国际银行业的规则。
《巴塞尔协议》明确规定:
所有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其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9条第一款亦规定: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这一要求既迫使银行想方设法增加资本又要千方百计降低风险资产,而两全其美的途径正是不断寻觅新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源,使银行在不扩充资产负债规模的条件下增加净收入。
只有发展风险系数较小而盈利性较高的资产业务,并将经营的重点逐步转向那些对资本没有要求或要求较少的中介业务和其他各种综合性服务业务。
2、体制转轨要求商业银行大力开拓中间业务。
一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国有企业的转制和资本市场的飞跃发展,打破了间接融资一统天下的局面,直接融资迅速发展,银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发展空间狭窄,大量贷款沉淀、呆滞,使银行资金受阻。
一旦存款滑坡,银行将出现大量的支付风险,同时,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已逐渐“饱和”,竞争加剧,银行所获取的利差边际收益呈递减趋势,为摆脱这种情况的发生,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二是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过程中,由于产权不明晰,责权不清楚,行为不规范,以及过多的行政干预,导致资产沉淀,呆账包袱过重,举步维艰,如果继续局限于传统业务,在原来的“旧胡同”里绕圈子,就很难走出困境。
相反,发展中间业务,不但可以带动和促进传统业务,而且可以使银行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市场供需的要求促使发展中间业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来那种单一的、以存贷为主要内容的双边信用关系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于是客观上产生了要扩大信用中介的范围,这构成了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又一动因,更使商业银行快速发展中间业务成为可能。
从宏观经济的发展看,企业改制的进行,需要资产评估、金融咨询等中间业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企业间的联系不断增加,这需要有相应的机构来进行基金管理、代发工资等代理业务。
从银行自身的发展来看,银行业从人工业务到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网上银行,人力资源会相应闲置,通过拓展中间业务可以更充分利用人力资源。
4、发展中间业务是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要求。
我国加入WTO指日可待,银行业是我国最早开放的金融领域,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中、外资银行在业务上的竞争不可避免。
由于外资银行经营优势和业务偏好以及我国巨大的中间业务潜在市场,加之目前我国存款市场处于萎缩期,外资银行会努力抢占中间业务市场。
既然即将面对与外资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领域的白热化竞争,在技术、经验方面处于相对劣势的我国商业银行就不能无动于衷,坐让江山。
(二)中间业务创新的战略与指导原则
中间业务必须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中间业务市场占有率为前提,以增加中间业务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为目标,以发展同资产负债业务相配套的业务为重点。
树立“大发展”、“大市场”、“大公关”观念。
建立健全具有本行特色的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并不断增加本行的整体功能的优势。
1、坚持资产负债业务是中间业务的基础与依托,中间业务是资产负债业务的延伸与深化,二者相互配套、相互支持、协调发展。
2、坚持中间业务发展为实现全行整体经营目标服务。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待中间业务多偏重稳定客户、完善服务、增强竞争力等间接效益目标,弱化优化收入结构、增加利润这一直接效益目标。
事实上,根据中间业务不同品种和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对这两种效益可有所侧重,但在中间业务经营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两效益并重,中间业务发展为实现整体经营目标服务的原则。
3、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业务规范之间关系的原则。
业务发展是第一位的是硬道理,但必须在发展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
4、正确处理“一口对外”与发挥整体功能关系的原则。
中间业务经营既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实行“一口对外”以便向客户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又必须发挥全行整体功能,形成中间业务互联、互动、互助、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三)中间业务创新的管理办法
1、实行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一体化经营。
基本构想是:
一将中间业务按服务对象分成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服务的中间业务和为城乡居民个人服务的中间业务;
二将两类中间业务分别交由各自的开户行(营业部)和储蓄所(或分理处)统一对外经营。
一二级分行投资开办的咨询公司、代保管公司等中间业务经营机构全部交其营业部经营管理,中间业务品种、收入和收入占工农业总收入之比都纳入营业部主任经营目标考核体系。
这种一体化经营体制既便于开户行和储蓄所向客户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又利于形成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相互配套、支持、协调的经营机制,充分发挥本行的整体功能优势。
2、实行与一体化经营相适应的中间业务系统管理体制。
一是基于当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松散、自发性强的现实,应由总行中间业务部设计全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总体思路,提供指导原则,明确操作规程,建立业务规章制度,使其分支机构有章可循,能迅速贯彻落实新业务;
二是按各类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内在联系,将所辖中间业务的专业管理职责分交给各级行的相关专业(即会计、银行卡、信贷、评估、储蓄)部门承担,综合管理职责交给评估和储蓄承担,由这两部门分别负责对单位和个人金融中间业务管理;
三是强化中间业务发展的激励机制,纳入整个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确定中间业务量、收入及发展速度等的年度量化指标,形成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抓实的局面;
四是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和储备,提高员工素质;
加大科技投入和设备更新,提高网络化水平,建立好金融信息系统,满足客户的查询需要。
3、健全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机制。
金融业是高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