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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耳他之鹰》读后感(三):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对于欧美推理一向不是很感冒,缘于拗口难记的姓名翻译,也因为不欣赏欧美流那种略带卖弄的生硬文笔,所以一直以来看欧美推理,只看评价高的,大家口中的经典。

  对于硬汉派推理也是不太感冒,就连最喜欢的日系推理里的硬派作品,例如<卡迪斯红星>,<百舌呐喊的夜晚>,看过之后,个人的评价也就中等不偏上下。

  所以,这次,正是因为本作名气够大,名声够响,我才欣然购入阅读。

  阅读过程还算愉快,可能是因为作者的文笔厉害,也可能是译者水平上乘,通篇读下来没什么晦涩的地方,在以往欧美流的阅读里算是颇为顺畅的一次了。

  剧情,在那个年代,嗯,算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了。

  特别欣赏作者对于主人公性格的刻画,突然间的腹黑和暴走确实是一大看点。

  至于封腰上写的文学成就嘛,不至于那么夸张,但是其文学价值还是能从字里行间里窥得一斑,推理小说中少有的文艺范。

  所以,本书算是一本很不错的大师经典之作了。

  只是,因为个人的喜好问题,就如上文所言,欧美流和硬汉派都不是我的菜,我只能分析到这个阶层,我隐隐觉得本书还有很深层次的可以挖掘,但是,很遗憾,我没那个能力。

  所以,今后我还是主打我中意的日系推理,青菜萝卜,人见人爱,难分高低,所以我们各有所爱。

至于经典的欧美流,我当然还是会抱着欣赏的态度去看,因为青菜再好吃再对我的胃口,毕竟也吃不出萝卜的味道。

  :

用ipad写的本文,所以行文杂乱无章,词句难免错误。

  《马耳他之鹰》读后感(四):

不负盛名的哈密特

  国庆假期回老家走走。

带了两本书,太贪了。

回来读完一本纸质书《马耳他之鹰》一本电子书《我的职业是小说家》,另一本纸质书《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了30多页。

  这本书一直挂在在读里,前些年对侦探推理有兴趣,一下子买了好多,当然不能拉下这本。

后来读布洛克还是不适应冷硬派的血腥,所以一直挂在读,今年清理在读书。

正好趁这个空挡读掉。

  亨弗莱鲍嘉主演有的这部同名电影看过的,很迷他帅气的造型,故事大概了解。

电影和小说还是两码事。

  这回读书,对故事有影影绰绰的印象,他的伙伴开篇就挂掉了。

他就这么毫无头绪的一点点卷进几方纠葛。

故事讲得干脆利落,主要看斯佩德的反响,在一团乱麻里拼凑自己需要的信息,在旧金山的地盘上行走,使得四方忌惮。

马耳他之鹰到底存不存在,也就是麦格芬,稀世珍宝引得各方觊觎角斗,蛇蝎女郎时而楚楚动人时而满腹心机,她大概最懊悔引入斯佩德吧。

哈密特的硬汉塑造得好,行动干脆利落,有时候虚张声势有时候拳脚相加,回看老布的斯卡德,到处是老前辈的影子,也是行走在城市中,满篇的碎片,与女性的纠葛,只是故事不一样,行走的细节也不一样,各有各的趣味。

想一想诸位大神对哈密特的推崇,确实不负盛名。

  书中反派在当时应该也算诡计多端,只是见惯了反派成长的这许多年,这几个反派在现在来说,未免太古典了,温情脉脉,如果放在昆汀科恩兄弟手里,大概斯佩德早在被吓了迷药后就被杀了呢。

那时候的反派还是盗亦有道,不随意杀人。

  《马耳他之鹰》读后感(五):

我的必读书目上又勾掉了一本~

  硬汉派的经典,久闻大名,今终得一见!

  关于本书最深刻的记忆是当年的澳大利亚儿童电视剧“小岛上的孩子们〞里有一集,讲附近某地搞了个电影节之类的活动,可能是“马耳他猎鹰〞的主演会出席吧。

全岛人民无论男女老少全部流着口水倾巢出动,只留下出疹子的环保小斗士朱莉和装病的捣蛋胚?

倒霉蛋凯文留守。

最后所有人回家后一个个都醉生梦死像被下过药了一样。

当然,人家想表达的应该是对男猪的花痴,但也离不开原著的加持吧。

  看完全书,硬汉形象果然是超级适宜全民花痴的对象啊。

和男人一言不合就挥拳,和美女一言不合就上床。

无论警察杀手老司机全都不放在眼里。

说起瞎话来不打草稿信手拈来,让知情者目瞪口呆之余不得不服直跟着点头称是。

戳穿起别人的谎话来也是一针见血不需要靠谁坦白自己就能推理。

最后一段舌战群儒……不,是群骗,大道理一二三四逻辑清晰层次清楚,咄咄逼人得毫无还手之力。

四肢兴旺又有头脑,口才还一流,怎么看着有杰克苏的腔调啦?

  这位女猪的思路也真是让人醉醉的,不停地勾引男淫保护她,然后为了甩掉前一个再勾引另一个,像不停申请新信用卡还旧卡债似的,还真想靠无限循环过一辈子啊?

  关于马耳他猎鹰的传说这段,其实很好玩啊。

“医院骑士团〞这几个字一出来,我就血脉贲张了呀。

这种情节换成是丹布朗之类的人来写,该是可以扩充十余倍的章节了吧,作者硬是只用了短短一篇交代完了事。

据说作者本人就有八年的私人侦探从业经验,写了十年出了五本长篇小说,就搁笔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了,简直不能更酷!

  还有一件很酷的事是,最后搞了半天,就整了一个赝品出来。

正版黑鸟就至始至终没露过面,甚至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存在。

和一般动不动整大场面吹大牛皮的故事比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可以,这很硬汉!

  《马耳他之鹰》读后感(六):

硬汉

  想象一下吧,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鼻青眼肿的走回酒馆,随意搂着一个女人睡了一晚。

如果有人告诉你,这其实是一个侦探,你觉得怎么样?

这个创立于19世纪30年代的美国侦探形象毫无疑问打破了人们对于侦探长久以来的刻板印象,在侦探小说界独树一帜。

无论是叼着烟斗,手持放大镜的福尔摩斯,还是动辄冒出一句法文的比利时小个子波洛,或者总是衣冠楚楚的毛利小五郎,都没有这么夸张地出现在世人面前。

他们形单影只,声色犬马,出现的唯一意义就是凭一己之力破获案件,仅此而已。

  这部《马耳他之鹰》正是所谓“硬汉派〞的代表作。

案情并不错综复杂,刚开篇,主人公斯佩特的朋友就被杀,他没有华生,也没有黑斯廷,连警察也都是一堆尸位素餐的废物,他只能单枪匹马与凶手斗智斗勇。

虽然看上去斯佩特其貌不扬〔哈米特竟然都没有描绘过斯佩特〕,可他的头脑可是最精密的仪器,很有可能在第一时间他就已经知道凶手是谁,古德曼只是信手拈来的一条大鱼,最后布莉吉的美人计也还是敌不过斯佩特的谨慎。

  《马耳他之鹰》不仅塑造了斯佩特这样一个典型的硬汉,开创了区别于柯南·

道尔等本格派的“硬汉派〞;

其另一个特色在于极强的画面感。

顺着哈米特的表述,读者仿佛可以看见斯佩特的一举一动。

没有冗余的细节描写,也没有花里胡哨的哲理,哈米特没有那么多耐心,不会给读者等待的时间,他笔下的硬汉马不停蹄奔波于各处。

读者还在回味与古德曼的惊险交锋,垂死船长的来访又带来了第二个小高潮。

这种快节奏的故事和极富表现力的描述也促使《马耳他之鹰》被好莱坞看中,由导演约翰·

休斯顿于1941年改编后的同名电影获得了奥斯卡多个奖项提名。

  不过,这些奖项对于以哈米特为代表人物的美国30年代侦探小说家们来说,并没有实际意义。

在他们笔下的硬汉看来,生活中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女人不过是唾手可得的物什,侦探的骄傲那是上个世纪的东西,声名还不如钱财更为实用。

达希尔·

哈米特,这位从平克顿侦探社走出来的硬汉用这样的方式,对当时美国的社会现实表达着无奈与不满。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硬汉派〞倒是和日本同时代的“社会派〞有异曲同工之妙。

  《马耳他之鹰》读后感(七):

果然不是我的菜

  薄薄的一本书居然看了三天,不知道是跟不上作者节奏还是其他原因,总之在读的时候各种想不通,不明白斯佩德到底在干什么。

不过好在结局很给力,以至于不会对这本书印象太差。

  本书讲述了几个人为了一只“马耳他之鹰〞明争暗斗的故事。

起初是由主角斯佩德的伙伴迈尔斯在一起看似平常的调查跟踪时被枪杀开始的。

斯佩德作为合伙人,毫无悬念的被警方当做嫌疑犯重点调查起来。

而同时他也发现自己被卷入了一起阴谋之中。

随着案情逐渐明朗,各个阵营的关系却越来越复杂,尤其是主角山姆·

斯佩德的态度暧昧的让我感到一头雾水。

  很多人都说达希尔·

哈米特的文学成就可以比肩海明威。

抱歉,我对海明威同样不了解。

而且实在看不出本书有多少文学性。

在人物塑造上,作者塑造了一个亦正亦邪的私家侦探。

与普通的侦探不同,这家伙几乎做任何事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他可以脸不红心不跳的在任何人面前撒谎。

可以毫不留情的对女人出手。

这确实符合了冷硬派的“冷〞和“硬〞。

而哈米特在最后通过斯佩德之口说出了必须把凶手送入监狱的七八条原那么。

而每条原那么都是为了自己!

很多人说这是冷硬派的准那么,之后的追随者都是按照这个准那么设定私家侦探的。

可是我在马洛、马修等人身上并没有见到这些。

反正,我不喜欢斯佩德这个人。

  书中有关“马耳他之鹰〞的来历我倒是挺感兴趣,有关医院骑士团、查理五世这些充满异域风情的传说着实很吸引眼球。

可惜这些只是对于“马耳他之鹰〞的介绍,与故事没有其他关系,所以只是一笔带过。

而整个故事完全是发生在旅馆——侦探事务所这小小空间内的。

我觉得如果能更好地利用这个传说,本书会更精彩的。

  本来,因为以上种种原因,我对本书确实是完全没有好感。

但好在哈米特给了我一个精彩的压轴戏,让本书的整体上升了不少。

这出戏应该是从斯佩德在各个势力间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极尽挑拨离间只能。

最后弄得敌人分崩离析而他那么坐山观虎斗。

之后,又以一长段的推理分析完美破解案件。

虽然这个推理完全以侦探主观推测为主,但是也不乏精彩之处。

当然真相相对来说还是颇为意外的。

然而这些东西和纯粹的古典派相比,那么显的一般了。

  综上,我冒天下之大不韪给了本书一个还行的评价!

  《马耳他之鹰》读后感(八):

马耳他

  属于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

说起硬汉派侦探小说当推钱德勒,可以说此类小说的创始人。

  其实侦探小说和推理小说还是有很大差异的,就像日本的推理小说先是模仿西方的古典推理小说,然后再开展为广为大家熟悉的本格推理小说,其中江户川为开山鼻祖〔我不太喜欢〕,他和横沟正史属于老一派的,但日本老一派的我还是最喜欢松本清张。

到了现在的东野奎吾,岛田庄司已经霸占日本推理小说届很多年了虽然我也不是很喜欢他们,但比起现在很负盛名的宫部美雪还是强了太多。

东野在我看来是转型失败了,他早期作品推理局部和情节局部还是能到达很好的平衡的,但后期转型后参加了太多的对人性和社会的评论真是有失推理小说的本质。

  西方推理小说中分支很多,泰山级大师也多,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就简单说说我比拟熟悉和喜欢的吧。

  说到西方推理小说开山鼻祖就是爱伦坡了,其实他真正的爱好是诗歌,推理小说只是他一时兴起的产物,还记得那部《十字弓区之谜》吗?

这本书的成功掩盖了他诗人的光华。

接着说阿加沙,她作为一个女人在当时这种社会环境下注定了她的作品局限性,还好她早年的接触药物的经历给她的作品注入些许活力,差点忘了,她后来嫁了比她小很多岁的搞考古的老公也为她的作品开拓了新的视野,她的作品产量丰富涉及面广,尽管如此,到后来收集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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