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招投标评标细则范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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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超过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标工作开始前确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严格保密。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负责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侯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评标方法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颁发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招标项目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修改、补充任何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评标应当按招标文件进行,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办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第八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者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第九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根据所确定的评标标准、各评审要素所占的分值,由评标专家逐个对投标文件各项评审要素进行定量综合评分,最后进行计算,以投标人得分的高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侯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项目投资较大、施工技术复杂或者施工难度较高时,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十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可以选择编制招标人标底或者不编制招标人标底两种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编制标底的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介入该招标工程的投标事务,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负有对标底保密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在采用编制招标人标底的方式时,评标标底的确定采用复合标底的形式。

复合标底C的计算式为:

C=K×

A+(1-K)×

B

式中:

C为复合标底;

A为招标人标底;

B为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标底的80%(含80%)到115%(含115%)之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不在该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复合标底的计算,当该范围内的投标单位为零家时,复合标底为招标人标底,即C=A;

K值为权重系数,权重值K为0.3、0.4、0.5、0.6、0.7中的任意一个数,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当众随机抽取确定。

最优评标价的确定:

一、对于工程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工程项目,如水利枢纽、水库、隧洞、水电站、基础处理等,最优评标价不低于复合标底下浮3%(含3%),即不低于C×

(1-3%)。

二、对于工程技术复杂程度较低的工程项目,如渠道、饮水安全、喷滴灌等,最优评标价不低于复合标底下浮5%(含5%),即不低于C×

(1-5%)。

投标总报价偏差计算方法:

投标总报价偏差(%)=

B为投标人投标报价;

下浮率%为招标人根据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复合标底下浮比例。

第十二条招标人不设标底的,应当设最高投标限价和最低投标限价,投标限价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不得高于经批准的招标工程概算投资,最低投标限价不得低于合理成本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者低于最低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投标限价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此时最优评标价为所有在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即:

C=

C为最优评标价;

N为在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

n为在限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

第十三条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赋分依照下列标准:

一、对于工程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工程项目,如水利枢纽、水库、隧洞、水电站、基础处理等,采用以下分值分配方案(评分标准详见附表1、附表2):

(一)技术部分(40分)

1、施工组织设计12分

2、施工技术力量、机构、机械设备及人力资源配置13分

3、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5分

4、环境保护技术措施2分

5、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和资信8分

(二)商务部分(60分)

1、投标总报价40分

2、投标报价的完整性2分

3、投标报价的合理性2分

4、主要单价及总价承包项目的偏差13分

5、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3分

其中,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为:

以最优评标价为基准,投标总报价偏差(%)每低于最优评标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基本分3分,每高于最优评标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基本分1分,处于整数点之间的值以内插法计算。

二、对于工程技术复杂程度较低的工程项目,如灌区改造、高效节水、饮水安全、供水、堤防工程建设项目等,采用以下分值分配方案(评分标准详见附表3、附表4):

(一)技术部分(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5分

2、施工技术力量、机构、机械设备及人力资源配置8分

3、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2分

4、环境保护技术措施1分

5、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和资信4分

(二)商务部分(80分)

1、投标总报价60分

3、报价的合理性2分

4、主要单价及总价承包项目的偏差13分

以最优评标价为基准,投标总报价偏差(%)每低于最优评标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基本分4分,每高于最优评标价一个百分点扣3分,基本分1分,处于整数点之间的值以内插法计算。

第十四条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的,评委应当根据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审查情况和对澄清函的回复情况,评议形成商务组意见和技术组意见,分别向评标委员会汇报。

各评委在评审投标文件及听取专业组汇报的基础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分值范围内对每一个投标文件独立赋分。

评标专家的赋分若超出评分分值范围,其评分结果按做废处理。

统计汇总评分结果时,应当去除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最高评分和最低评分各一个后进行汇总,按照汇总后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侯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十五条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指经评审,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和商务要求(合格性评审)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接近合理低价的投标人即可以作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或者中标人。

招标项目投资较小、施工技术简单或者施工难度较低时,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第十六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时,招标人应当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且不得高于经批准的招标工程概算投资。

以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基准,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当众从4%、4.5%、5%、5.5%、6%、6.5%、7%、7.5%、8%中随机抽取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额度系数,确定最优评标价。

C=A×

(1-K)

A为最高投标限价;

K为投标人当众随机抽取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额度系数。

第十七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时,评审要素一般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评审标准详见附表5、附表6):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技术力量、机构、机械设备及人力资源配置

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四、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五、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和资信

六、报价的完整性

七、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

第十八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时,在不向评委公布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最高投标限价下浮额度系数的情况下,由评委对每一个投标文件的评审要素进行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评审结果的“合格”数超过评委总人数二分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合格。

只有评审结果为合格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评标程序。

合格性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将不合格投标文件的不合格原因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十九条经评审合格后,投标报价最接近最优评标价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或者第一中标侯选人。

投标报价次接近和第三接近最优评标价的投标人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侯选人。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与最优评标价之差绝对值相等时,报价低的优先。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评标专家票决施工组织设计的方式确定排序,方案优的排序优先。

第四章评标

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评标活动中的协调组织工作。

主任委员由评委推选产生或者由招标人指定。

主任委员与评委享有同等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评(初评的内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只有初评合格的投标文件方可以进入详评。

评标委员会按照标准认真审查进入详评的投标文件,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经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发出澄清函。

第二十二条评标报告应当经全体评标委员会委员签名。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委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做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招投标评标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负责将招投标评标报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在评标过程中,监督部门可以对各评委的评标结果进行检查,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规定,在监督部门对评委进行询问时,评委有义务回答相关问题。

第二十五条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监督部门应当提出监督意见。

当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出现违反评标纪律的具体问题时,招标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写出说明或者评价意见进行报备,作为专家库管理单位对评标专家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颁布前自治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水利厅于2005年11月4日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实施细则(暂行)》(新水建管[2005]180号)同时废止。

水利枢纽、水库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

表一:

投标单位

评审项目及内容

技术评分满分40分

一、施工组织设计12分

1.施工方法是否明确,技术措施是否可靠;

≥1~≤3分

2.施工技术难点是否进行分析论述或者控制方法是否可靠;

≥0~≤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

≥1~≤2分

4.对控制性工期和关键工序的进度安排说明是否明确合理;

5.网络图和横道图与施工安排基本一致。

二、施工技术力量、机构、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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