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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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任意在墙体上开门窗洞口;
严禁在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中擅自改变、扩充卫生间使用区间面积,改变阳台用途;
3.任意加大原建筑的荷载,扩大主体结构上原有门窗洞口,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损坏受力钢筋,以及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未经物业、供暖管理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5.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或封闭燃气管道和设施。
1.0.4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应符合本验收规范、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2吊顶工程
2.1一般规定
2.1.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局部异形木制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制板和格栅为饰面材料的吊顶工程质量验收。
2.1.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图案、固定方法、基层构造和隔音、隔热、阻燃等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主控项目
2.1.3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
木质龙骨无树皮及虫眼、并按规定进行防火和防腐防潮处理,吊杆布置合理、顺直,金属吊杆和挂件应进行防腐处理,龙骨安装应牢固可靠,间距合理、四周平顺。
检查数量:
不低于总数1/3。
检验方法:
目测、感观检验。
2.1.4板材的开孔和切割应尺寸准确,套裁整齐,符合设计要求。
吊顶饰面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阴阳角收边方正,起拱正确。
检验方法:
2.1.5纸面石膏板应用自攻螺钉与龙骨固定,钉帽略沉入板面,但不得损坏板面,螺钉的顶帽应做防锈处理。
板缝应进行防裂嵌缝处理,安装双层板时,上下板缝应错开。
潮湿环境应使用防潮石膏板。
全检。
目测;
感观检验。
2.1.6吊顶内若填充吸音、保温材料,选用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取防散落措施。
尺量检验。
2.1.7灯具、电扇等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电扇以及其他重量较大的设备,严禁安装在龙骨上,应另设吊挂件与结构连接。
目测检验。
2.1.8吊顶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颜色一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印等缺陷。
2.1.9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槽等交接处应接缝严密,压条顺直、宽窄一致。
不低于总数总数1/3。
一般项目
2.1.10玻璃吊顶应采用安全玻璃,搭接宽度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1.11改建新增的吊顶,对吊顶内可能形成结露或冷凝水的暖通、消防、空调等管道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2.1.12吊顶工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1.12
表2.1.12暗、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纸面石膏
金属板
矿棉板
木格栅
暗
明
1
表面平整度
3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各平面四角处
接缝直线度
1.5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各平面抽查两处
接缝高低差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同一平面检查不少于3处
3门窗工程
3.1一般规定
3.1.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3.1.2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线型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1.3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不宜大于12%。
3.1.4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严禁在砌体上用射钉固定。
3.1.5木门窗扇安装必须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走扇、翘曲现象。
感观检验。
3.1.6胶合板门、纤维板门等,不得有脱胶、刨透表层、戗槎等现象,上下冒头的透气孔应通畅。
3.1.7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3.1.8木门窗的割角拼缝严密平整,框扇裁口顺直,刨面平整。
3.1.9木门窗框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砖等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不低于总数1/2。
3.1.10木门窗框与墙体间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
3.1.11木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3.1.12木门窗的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1.13木质门窗按产品的用途和质量分为三个等级:
Ⅰ(高)级:
用材及产品质量应符合高级木门窗要求。
Ⅱ(中)级:
用材及产品质量应符合中级木门窗要求。
Ⅲ(普)级:
用材及产品质量应符合普通级木门窗要求。
3.1.14木门窗成品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14-1和3.1.14.-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项2处
表3.1.14-1木门窗成品的尺寸允许偏差(mm)和检验方法
成品名称
Ⅰ(高)级
Ⅱ(中)级、
Ⅲ(普)级
检验方法
高
宽
厚
木门窗框
±
+2
-1
用尺量检查以里口尺寸计算
木门扇(含装木围条的夹板门扇)
用尺量检查以外口尺寸计算
木门扇、亮窗扇
4
用于人造板门的木门框及人造板门框
+1
5
人造板门扇
注:
1.表中的人造板门仅指用薄木、浸渍纸、PVC薄膜等装饰材料封边的夹板门及模压门
2.高度超过2500mm的厂房木门扇,高和宽度允许偏差可放宽至±
5mm。
表3.1.14-2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留缝限值允许偏差(mm)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门窗扇与上框、侧框间留缝
1~2
用塞尺检查
窗扇与下框间留缝
2~3
门扇与下框间留缝
3~5
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
外门
4~7
内门
5~8
卫生间口
8~12
4轻质隔墙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异形木质龙骨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胶合板、水泥板等为面板的工程质量验收。
4.1.2骨架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和隔音、隔热、阻燃等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4.1.3轻钢龙骨安装要符合产品的组合要求,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
尺量检查;
手扳检查。
4.1.4木质龙骨和木质罩面板在安装前应进行防火防潮处理。
手摸检查。
4.1.5木质罩面板接头位于龙骨中心,明缝或压条宽度基本一致,与龙骨结合严密。
尺量检查。
4.1.6石膏板固定应用自攻螺钉,长边接缝在竖龙骨上,双层、双面饰面板接缝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顶帽处应作防锈处理。
观察;
查看原始记录单。
4.1.7潮湿处安装轻质隔墙应做防潮处理,需在扫地龙骨下设置用混凝土或砖砌的地枕带,一般地枕带高度不低于300mm,宽与隔墙宽度一致。
竖龙骨间距不宜大于400mm,低于3m的隔墙安装一道贯通龙骨,超过3m的安装两道贯通龙骨。
尺量检查,查看原始记录。
4.1.8罩面板安装必须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缺棱、掉角。
目测。
4.1.9隔墙内填充材料应干燥、铺设厚度均匀、平整、填充饱满,应有防下坠措施。
查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1.10罩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拼缝严密、压条顺直、不露钉帽,无返锈。
套裁电气盒盖位置准确,接缝整齐。
观察、目测。
4.1.11轻质隔墙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11的规定。
表4.1.11轻质隔墙安装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纸面石膏板
木质胶合板
立面垂直度
用2m托线板(垂直检测尺),同一平面检查不少于3处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同一平面检查不少于3处
压条平直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直尺检查,全数检查
0.5
用直尺和塞尺检查,同一平面检查不少于3处
阴阳角方正
用方尺和塞尺检查,同一平面检查不少于3处
5裱糊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节适用于聚氯乙烯塑料壁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