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深基坑防高处坠落施工安全项监理细则doc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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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专业编写人签名  

 审 批:

总监理工程师手签盖注册章

***************工程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1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

2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3监理工作的流程.............................................................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 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

一、编制说明

为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及保证工程做到安全有序施工,特编制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的《工程监理规划》;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5、《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6、由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各专项施工方案。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

4、勘察单位:

5、施工单位:

6、监理单位:

7、建设地点:

参考学习资料:

深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或边坡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深基坑工程包括:

基坑支护、地下水处理、土方挖填、基坑监测和基坑四周建筑(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监测等内容。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作业高度分为2~5m;

>5~xxxx及>30m四个区域。

  4.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九类:

  a.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

  b.GB4200规定的Ⅱ级以上的高温条件;

  c.气温低于10℃的室外环境;

  d.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e.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f.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

  g.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h.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i.超过GB12330规定的搬运。

  4.3不存在4.2条列举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1规定A类法分级。

存在4.2条列举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1规定B类法分级。

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2.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2.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1.7《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

2.1.8《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xx年)》;

2.1.9《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xx]59号)》;

2.1.10《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xx]82号)》;

2.1.1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xx]2xxxx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xx]2xxxx市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穗建技【19xx】xxxx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专项监测管理办法(暂行)(穗建安监字[20xx]12号)》;

2.1.12《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2.1.13经审定的监理规划、安全监理规划;

2.1.14深基坑、防高处坠落专项施工方案。

3 安全监理目标

实现深基坑、防高处坠落施工全过程无安全事故。

4 安全监理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4.1 安全监理组织架构

(具体工程需有针对性编写,且与4.2职责对应)

4.2 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深基坑、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指定一名安全监理人员专门负责深基坑、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监理工作,其岗位职责如下:

1按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并出具监理机构审查意见。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须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部,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3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监报告,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向建设单位通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安全隐患严重时,应及时发出《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并报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报告书》;

承包单位因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的,应及时督促承包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报告落实整改情况。

4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主动进行旁站监理,并及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5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6定期向总监报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7经常对照《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坚持持续改进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监理日记。

8不得越权代签应由总监签认的监理文件。

5 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参考,必须修改)

5.1 深基坑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基坑开挖放坡不够,没按土的类别和坡度的容许值,按规定的高度比进行放坡,造成坍塌;

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造成的滑坡;

由于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者排水措施不力以及解冻时造成的坍塌等。

5.1.1施工方案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

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高层建筑的箱形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过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如:

1)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

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

4)当采用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6)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下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4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施工的工期、造价,更主要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深基坑支护方案须经专家论证。

实践证明这些规定不但确保了施工安全,还对缩短工期、节约资金取得了明显效益。

5.1.2临边保护

1 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 基坑周边搭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

5.1.3坑壁支护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

1原状土放坡

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

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

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

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

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

2排桩(护坡桩)

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

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成桩墙挡土结构。

土体的固化方法可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

固化后的土体不得具有整体性好,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

桩墙结构实际上利用桩的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当基础较深时,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

3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

1)坑外拉锚:

用锚具将锚杆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将锚杆的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的稳定。

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须有足够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

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

锚杆可以设计成一层或多层,采用坑外拉锚较采用坑内支撑法能有较好的机械开挖环境。

2)坑内支撑:

为提高桩的稳定性,也可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

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设计支撑的结构形式和节点做法,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顺序。

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

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

4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就是在深层地下浇注一道钢筋混凝土墙,既可起挡土护壁又可起隔渗作用,还可以成为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也可以代替地下室墙的外模板。

地下连续墙也可简称地连墙,地连墙施工是利用成槽机械、按照建筑平面挖出一条长槽,用膨润土泥浆护壁,在槽内放入钢筋笼,然后浇注混凝土。

施工时,可以分成若干单元(5~8m一段),最后将各段进行接头连接,形成一道地下连续墙。

5逆作法施工

逆作法的施工工艺和一般正常施工相反,一般基础施工先挖至设计深度,然后自下向上施工到正负零标高,然后再继续施工上部主体。

逆作法是先施工地下一层(离地面最近的一层),在打完第一层楼板时,进行养护,在养护期间可以向上部施工主体,当第一层楼板达到强度时,可继

续施工地下二层(同时向上方施工),此时的地下主体结构梁板体系,就作为挡土结构的支撑体系,地下室外的墙体又是基坑的护壁。

这时梁板的施工只需在插入土中,作为柱子钢筋,梁板施工完毕再挖土方施工柱子。

第一层楼板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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