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力齐家父慈子孝与长幼有序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5887811 上传时间:2022-11-16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39.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苏力齐家父慈子孝与长幼有序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苏力齐家父慈子孝与长幼有序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苏力齐家父慈子孝与长幼有序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苏力齐家父慈子孝与长幼有序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苏力齐家父慈子孝与长幼有序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苏力齐家父慈子孝与长幼有序Word下载.docx

《苏力齐家父慈子孝与长幼有序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力齐家父慈子孝与长幼有序Word下载.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苏力齐家父慈子孝与长幼有序Word下载.docx

这是任何政治精英都必须始终高度关注的实践问题。

[1]秦汉之后的中央集权也没改变这一格局。

“皇权不下乡”的治理传统就足以凸显了农耕社会中“齐家”的重要性,皇权与绅权分治是历史中国宪制的特点。

[2]

  

本文讨论“齐家”,我将努力重现已为现代社会变迁遮蔽的基层农耕社区问题的特殊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各种潜在的重大风险,以及农耕社区中精微细致的应对措施及其语境合理性等。

但受篇幅限制,我将另文讨论对于维系村落组织秩序甚至更为重要的男女关系,本文只分析对于村落的组织、结构和治理至为关键的父子和兄弟关系。

经验导向却又不希望陷入过于琐细的所谓“深描”,我会构建并分析“理想型的”[3]农耕社区组织和秩序问题。

除非有其他注明,我以单姓村落作为预设的典型范例。

这一选择必要,也有理由。

不仅许多典型农耕村落通常都始于一个家庭,因此传统农耕中国会有很多同姓自然村落,特别是在受北方战乱相对少些的南方;

[4]而且许多多姓农耕村落通常也由几个家族构成,其中家族的组织和秩序维系,与单姓村落也有许多相似之处。

尽管如此,我也会尽可能对多姓村落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保持敏感,对其中在我看来有较多学理意义的问题给予更多关注。

这意味着,即便看似,本文却不是一篇历史论文,而是一篇有关制度的理论论文。

任何社会的实践也总是丰富多彩,与正式制度、制度逻辑、意识形态一定有所背离。

本文不追求,从各方面看也不可能,展示、描述和解说漫长广阔的历史中国农耕村落处理家族的众多制度细节或风俗,而只是分析论述在重要制约条件下相关制度发生的基本结构和逻辑。

概括、省略、侧重(也即偏颇)不可避免,甚至必须。

一、农耕社区的组织治理问题

大致可以断定,也有相关证据表明,最早的村落,许多都是从单个家庭逐步衍生的,因此其成员之间基本(已嫁入该村但尚未成功繁衍后代的女性除外)都有血缘关系。

但一个村落或村中某个家族的组织化存在,人们不能仅仅依靠血缘。

即便有共同的远祖,即便有家谱的文字记载,世代一多,群体扩大了,人们的血缘关系就变得稀薄。

一旦资源稀缺,血缘关系就架不住利益的分歧和撕扯。

不仅在小/大家庭之间,甚至家庭成员之间,利害分歧也会凸显。

农耕村落社区的组织成本以及相应的集体行动的成本都会增加。

一旦组织和集体行动的边际成本超过了边际收益,无论同姓村落还是村中某家族,就其有效生存而言,就“太大”了,就趋于分裂成各自相对独立的更小群体。

只要可能,有时就会向周边拓殖,另建村落安身。

但说“太大”或“太小”都令人误解:

似乎人类群体大小有某个统一的最佳标准。

无论核心家庭,或大家庭,甚或家族或村落,都未必就是人类生存规模最佳的群体。

在不同自然条件下,人类的生产方式就可能不同,因此要求不同规模的群体或社区;

资源富裕程度,人口密度,与其他群体——包括同一文明的或不同文明的——竞争的激烈程度,或为有效抵抗频繁程度不同的自然灾害、猛兽袭击,甚或仅仅是有能力承受某些恶疾肆虐存活下来,都需要并一定会催生更大(或更小)的群体。

[5]历史中国上那些看似浑然天成的同姓村落或村中“家族”,都不全是血缘的产物,至少不是血缘独立构建的,而是各种自然和社会力量共同塑造和剪裁出来的,是大致适合当地民众日常生活的社区,其实更多是基于相互需要而形成的社区。

人的天性,诸如男女之、亲子之爱,可能有助于核心家庭的发生和巩固,但很难支撑大家庭、家族或同姓村落。

“以色事他人,色衰而爱弛”,中外的明白人都指出没有什么制度可能建立在爱之上。

[6]要建立足够灵活又有广泛联系、可随时获得可靠支持和支援的群体,一定要超越小家庭,超越不太稳定的血缘联系,一定要建立长期稳固的作为制度的村落社区。

这就有了组织问题,随之而来就是治理和秩序维系问题。

为便于学术研究和理解,为什么把历史中国的“齐家”,同姓农耕村落或“家族”的组织治理,类比为现代的基层社区创造和政权建设,道理就在此。

但必须限定这种简单比附,否则容易忽略一些重要差异。

如果真的是基层政权,也就没必要提“齐家”问题,完全可以将之便利地归在“治国”麾下。

在中央集权体制下,这意味着只需遵循王朝的制度和法律,执行朝廷的命令和指示;

它还可以或应当获得国家的财政支持,并由朝廷选任政治精英来治理。

历史中国的历代王朝也曾以各种方式不同程度地关注了农耕村落乃至家庭的组织治理,典型如商鞅变法之后的秦;

[7]后代也一直有乡里、什伍或保甲等制度。

[8]但中国是大国,受当时的生产方式、科学技术和交通通讯的限制,朝廷的人力财力相当有限,除了天下太平,其他问题上,普通农人指望不上朝廷,因此一直也就不大指望——“帝力与我何有哉?

!

”[9]秦汉之后中国政治治理的传统大致是“皇权不下乡”。

“齐家”并非国家政权一级,即便村落有时也会代行国家赋予的某些行政责任,如协助征收税赋,国家有时也赋予乡村治理者某些政治权威并给予各种形式的“津贴”。

[10]国家治理能力无法延伸到基层的另一重大约束是治理对象的特殊。

“治国”处理的基本是公共事务,为天下黎民百姓提供和平,强调公事公办。

即便汉武帝之后,历代正统意识形态一直是儒家思想,说是看重家庭,更多是说说而已,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关系总体上是政治的、公共的和一般的,通过官僚科层制实行治理。

农耕村落的组织和治理则自有特点,有政治性和公共性的一面,但更必须包容兼顾农耕社区的小家庭乃至个人生活方方面面的追求,有很地方、很家庭、很个人或很私密的一面。

村落社区的大量日常事务和关系不适合以正式法律制度来维系、规制和调整。

无论是否应当,“清官难断家务事”都是历史中国的经验事实。

[11]如果不是失去文化自信,自惭形秽,只客观地视为一种社会现象,这其实是历史中国对国家与社会或公共与私人领域的一种划分,是一种通俗表达。

而且,这未必是坏事。

农耕社区的组织治理并非天生劣势,也有其优势。

很少会有来自社区外部的违法者,想想“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形”。

当然,偶尔还是有外来者,但很容易被村中每个人辨认和记忆,这几乎相当于他/她时刻受到摄像头的监控。

村落社区中也没容易侵占的高价值财产,偷个鸡或许还行,摸个狗都难。

而村落社区内,主要也并非因为血缘关系,而是持久经常且无法回避的直面交往,即所谓重复博弈,不但会形成利益紧密交织的共同体,形成并保持着社会共识,在相当程度上这就会遏制人的机会主义倾向,私人空间和个人私隐缺失也有社会收益的补偿:

知根知底,你可以更有效防范某些风险。

[12]

农耕社区组织治理还可以获得,乃至独享,“治国”最多只能象征性挪用的一些重要资源。

最直接且典型的就是儒家特别看重的父子和兄弟关系。

前者可用来建立农耕社区的纵向人际关系,领导与服从的关系;

后者则可用来建立社区内横向人际关系,一种“平等”(平辈)但要求相互协同和支持的关系。

这类资源,被儒家整合上升为孝子忠臣这类意识形态话语,为汉之后的历朝历代强调;

但只从经验上看,至少西周之后历代政治都是精英政治,[13]“治国”中孝悌所占的分量一直在减少——想想玄武门下的李世民!

道理很简单,治国平天下需要政治才能,也需要忠臣,但就算孝能转化为忠,却也替代不了或无法转化为智慧和才干。

而且,中国古人很早就察觉到忠孝很难两全,有时甚至必须大义灭亲。

[14]

概括起来,由于大国,由于农耕村落的组织和治理的特殊性,由于可利用资源的不同,农耕村落的组织和治理,其必须回答的具体常规问题,注定与“治国”非常不同。

二、“父父子子”与“父为子纲”

首先讨论父子关系。

孔子主张“父父子子”,[15]父亲要像个父亲样,儿子要像个儿子样。

但这种规范表述几乎等于什么都没说。

这里关键是,与政治治理中可以高度抽象概括的上下级关系不同,父子关系其实很难抽象概括。

不同家庭中父子关系的具体表现和规范会有也应有差别,甚至就同一家庭中的父子关系的具体表现和规范也会随着时间有所演变,涉及和关注的维度也会有所不同。

由于不存在始终如一的本质主义的父子关系,自然也就不大可能以统一、始终如一且贴切的简单准则来规范父子关系。

正是针对父子关系的流变性质,孔子看似含混的表述才是一种出色的规范表达或制度设计,是以个人的社会角色定位的制度规范。

这个角色规范创造了或留下了更多空间,在传统农耕村落社区生活中,受具体事件和情境的激发和丰富,会演化出一系列软硬规范,构建农耕社会中父子关系的制度。

鉴于家庭生活的必要,父子关系最重要且通常的是领导、教育和指导。

因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体力、智力和经验的差别,父子关系确实是支配关系。

即便孩子成年了,体力超过了父亲,父亲相对丰富的社会经验及其在社区中积累的社会资本(人脉),也会令父亲在家庭决策中仍处于支配地位。

即便衰老了,父亲基于长期社会经验提出的建议,在家庭决策中仍举足轻重。

但今人很容易忽视一个时代变量,在传统农耕社会,鉴于当时人们的预期寿命,“人生七十古来稀”,就普通农民而言,绝大多数父亲的很可能就定格在作为家庭决策者和领导者的中壮年。

只要将这种天然关系适度转换,父子间就成了纵向的层级关系,可用来组织和治理农耕村落社区。

“父为子纲”,[16]做为规范家庭和农耕村落中代际关系的核心原则,很有道理。

这种层级关系与近现代社会各种政治经济组织中的科层关系非常类似,便于组织、管理和决策,令行禁止,进行家庭的集体行动。

作为模版,这一关系可直接套用到血缘群体内的所有人,无论是由几代人构成的大家庭,还是血缘关系已经当稀薄的某同姓农耕村落或家族。

农耕社会中每个人就自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习以为常,哪怕血缘关系稀薄,出了“五服”,基于村落习惯的长者权威也不会遭遇,因此无需克服采取协商、选举或征服方式建立起来的纯政治性科层组织一定会遭遇的权力合法性和正当性问题。

这就大大降低了农耕社区的组织成本,可以简单获得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最大可能组织起来的力量。

这也并非历史中国独有。

就我所知的所有早期文明,父子兄弟关系从来都是社会构建更大群体,无论是家族、部落甚至城邦的基本模本。

[17]也有太多学者用父子关系的隐喻来解说、想象和正当化各个时代的各种国家,包括近代政治创造的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殖民或移民国家。

[18]

但“父为子纲”只是“纲”,是基本规范,是原则,是常例,不能也没替代一切。

日常生活中,必定也必须有所变通,否则日常生活无法展开。

因为典型的父子关系只发生在核心家庭内,不会持续很久。

一旦孩子长大了,有了较多社会经验,就会有自己的判断。

不能指望,明智的父亲不会也不应指望,孩子对父亲言听计从。

严酷复杂的社会生活以及具体决策所需的具体信息,都要求甚至迫使孩子尽早形成独立的判断力和行动力。

更无法设想,几代同堂的大家庭中,各有妻儿家小的儿子就其小家庭的事务还不断请示他们的父亲。

然而变通再多,这一父子关系的抽象模板和基本规范还在,代代相传,为村落组织、集体行动和治理提供了指导。

父子关系是农耕社区组织层级关系的缺省设置。

三、“父慈子孝”

但即便缺省,也还是要设置,而不会自动发生。

生物血缘关系再重要,它也无法自动转化为政治的领导和支配关系,否则,就没法理解俄狄浦斯王弑父娶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财务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