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docx

上传人:b****9 文档编号:158811 上传时间:2022-10-04 格式:DOCX 页数:88 大小:69.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8页
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8页
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8页
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8页
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docx

《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docx(8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docx

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

操作规程

(仅供参考)

共青团如皋市委员会

2011年6月

88

目 录

第一章 相关政策规定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节选)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第二章 初级中学团总支换届选举操作规程

1、初级中学团总支换届选举大会前的准备工作

2、召开中学全体团员大会换届选举的请示

3、中学全体团员大会议程

4、中学全体团员大会主持词

5、中学全体团员大会选举办法

6、中学团总支部委员选票(样式)

7、中学团总支委员选举结果报告单

8、中学全体团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9、中学团总支换届选举相关问题解答

第三章 行政村(社区)团支部换届选举操作规程

1、关于印发村(社区)团支部集中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成立村(社区)团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通知

3、召开村(社区)团员换届选举大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村(社区)团支部团员名册

5、关于召开村(社区)团员大会换届选举的请示

6、关于村(社区)召开团员大会换届选举的批复

7、会议通知和回执

8、村(社区)团支部换届选举大会主持词

9、村(社区)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10、村(社区)团支部委员选票(样式)

11、村(社区)支部委员选举结果报告单

12、村(社区)团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13、农村(社区)团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综合报告

14、村(社区)团支部换届选举相关问题解答

第四章 乡镇团委换届选举操作规程

1、召开乡镇团代会前的准备工作

2、关于召开乡镇团代表大会的请示

3、乡镇团代表大会主要议程

4、乡镇团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主持词

5、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6、乡镇团代表大会开幕式主持词

7、乡镇团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8、乡镇团委委员选票(样式)

9、乡镇团委委员选举结果报告单

10、乡镇团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11、乡镇团代表大会相关问题解答

第五章 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

1、召开单位团员换届选举大会的准备工作和流程

2、单位团员名册

3、召开单位全体团员大会换届选举的请示

4、单位全体团员大会主持词

5、单位全体团员大会选举办法

6、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委员选票(样式)

7、团委(总支、支部)委员选举结果报告单

8、全体团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第一章 相关政策规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节选)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8年6月13日通过)

第十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四条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

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二十四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第二十五条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

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灵活设置团的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青年团

章程》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团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林牧)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团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三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第五条 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第六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每届任期可为两到三年。

(注:

团十六大通过的团章对团的基层组织每届任期作了新的规定,即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

有关该条内容以团十五大团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

团的基层委员会确因工作需要,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会成员的,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不是委员会成员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时即应召开下一次团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团的区级和区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成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团代表大会选出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

第十条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

第十一条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人左右,最多不超过二百人。

代表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

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一般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

第十二条 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由下一级团员大会选出,也可以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选出。

团的区级和区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三条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 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提交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 上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团代表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委员会的产生

第十六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

记一人。

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五到七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

第十七条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委委员会。

团员人数在二千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七至九人组成;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十五至二十一人组成,常务委员五至七人。

团的基层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

第十九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不设候补委员。

第二十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二十一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常务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

第二十二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凡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在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凡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的团员的意见,提出侯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二十四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也可以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根据新选出的委员会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

团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选举,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

选举。

第二十六条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委员,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第四章选举的组织领导

第二十七条团员大会的选举,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主持。

团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二十八条 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推荐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

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九条团代表大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的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