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劳务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12 劳务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2 劳务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王从远
实施日期:
2011/4/6
1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分公司。
1.2本制度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规范用工管理、双卡管理等内容。
2总则
为了规范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减少劳务纠纷,维护企业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3职责
3.1劳务管理部
3.1.1根据上级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劳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3.1.2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项目经理部使用劳务分包队伍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并留有记录;
3.1.3组织项目经理部为劳务人员办理“双卡”(工人信息卡、工人工资卡)并及时上报各项信息;
3.1.4组织对长期合作的劳务队伍进行考核评定,对新增劳务队伍的资质、施工能力、人员状况进行审查,提出评定意见报集团审批;
3.1.5负责本单位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工作;
3.1.6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劳务管理的各类数据、信息;
3.1.7定期组织项目劳务管理员进行培训;
3.1.8负责接收竣工工程项目的劳务资料,并对工人工资余额进行监管发放,直至全部付清;
3.1.9负责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对接。
3.2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是项目经理部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项目经理部设专(兼)职劳务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3.2.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劳务管理的办法和规定;
3.2.2及时登记本项目经理部劳务经纪人,掌握好劳务经纪人的信息和动态,并及时上报。
3.2.3为劳务人员办理“双卡”(工人信息卡、工人工资卡),并按规定上报各项信息;
3.2.4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如劳务人员进、出场登记、考勤、工资发放、培训教育等工作;
3.2.5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和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等工作;
按照分包合同约定,配合项目商务人员进行劳务分包项目的预、结算工作;
3.2.6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组织工人开展工地夜校培训、文体娱乐活动;
3.2.7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项目经理部劳务管理的各类数据、信息;
3.2.8负责定期对本项目劳务人员进行维权知识及现场务工注意事项培训;
3.2.9定期、不定期对项目经理部劳务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将书面记录保存完整。
4制度
4.1进场管理
4.1.1《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劳务分包队伍按规定的时间,持与集团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进入项目施工现场。
4.1.2劳务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项目经理部应收集、整理、验证劳务分包队伍及其人员的各种有效资料,并在项目经理部备案,内容包括:
(1)《劳务队伍进场通知书》和与集团公司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单位的“五证一照”等证件;
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非工程所在地工商注册的劳务分包需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开具的《施工许可证明》、在青岛施工的外埠劳务分包应提供由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签发的《入青施工备案证明》和《信用登记证》。
(3)项目经理部为劳务分包队伍建立出入场人员花名册,即《青建集团(总/分包)现场管理人员登记表》(附件1)和《青建集团现场工人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暂住证、上岗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劳动保险证明。
入场人员花名册要求劳务人员本人在签字栏签字备案。
未经登记备案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后续进场人员需在登记表中及时补充登记,对劳务经纪人还要单独记录在“劳务经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3)中,并注明其发包人。
4.1.3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要求分包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详见附件4),合同内容包含劳务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安排,尤其要明确工资计算方式、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时间等。
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并至少一式三份,劳务人员、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各留存一份原件。
4.1.4劳务人员进场教育:
劳务人员进入现场第一天,由项目经理部各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进场教育。
进场教育的内容:
包括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规范、项目劳务管理办法、遵纪守法、工人维权教育等,其中安全生产、维权普法教育及对工资结算、发放程序,《青建集团现场施工劳务人员维权须知》(详见附件5)等方面的内容应列为重点培训内容,并备有文字记录,每人建立学习档案和三级教育卡,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员的亲笔签名,劳务人员领取《青建集团现场施工劳务人员维权须知》签名等,并将此资料归档保存。
4.2过程管理
4.2.1分包现场人员的增减、变更要报项目经理部同意,并及时在《分包单位现场劳务工人登记表》中做好进场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4.2.2工人考勤:
1)要求分包单位认真严格地对劳务人员进行考勤记录,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报项目经理部劳务管理员,并在项目经理部归档,项目经理部劳务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2)书面考勤记录的同时,应用建管亲情卡对现场工人进行考勤,工人每天早晚进出现场分别考勤一次,考勤记录作为工人的出勤及工资发放依据。
4.2.3劳务人员工资管理
(1)建立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工资监督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要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保证把工资发放到每一个劳务人员手中,严禁将人工费直接发放给包工头或其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2)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按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发放。
每月结算工资经劳务人员本人签字、班组长、项目经理确认,记入《青建集团股份公司**项目经理部工人工资台帐》(详见附件6)。
(3)分包单位工资发放办法、工人工资发放表原件等,项目经理部要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4)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小组”。
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控制不良苗头,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5)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或上访,项目经理部要积极应对,不推诿、不回避、不激化矛盾,妥善处理。
(6)现场设立公告栏,公布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分公司分管经理联系电话,公布分包单位经理和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公布公司及集团农民工工资纠纷主管部门电话,公布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维权监督电话。
使农民工了解工资投诉程序和投诉渠道。
(7)项目经理部要监督分包单位每月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发放比例不得低于拨付分包工程款比例,如发现分包单位克扣工人工资,项目经理部要立马上报,公司将按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代付人工工资,然后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并按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8)工人退场时应进行工资结算,若资金紧张或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不应立即支付工资,应与工人签订《工人退场工资结算表》(详见附件7),并约定好领取工资日期,到期凭签证的工资结算表领取工资。
如工人本人不能亲自来领,可签署委托书委托他人持结算表、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领,项目经理部核对结算表、身份证、备案签名无误后可发放工资,并留有影像资料备案。
4.2.4“双卡”管理
(1)在建工程所有工人必须办理“建管亲情卡”。
劳务单位负责收集现场工人信息并录入,由项目劳务管理员审核后报公司劳务管理部上报建管局,利用建管亲情卡对现场工人进行考勤,并定期备份考勤文件。
工人流动时,必须通过刷卡办理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入场、转场、离场、劳动合同解除等手续,并将有关信息存入施工现场、公司及建管局“双卡系统”。
(2)在建工程所有工人必须办理“爱心工资卡”。
由劳务单位持有效证件到当地储蓄邮政银行按规定为工人办理“爱心工资卡”,工人工资必须通过“爱心工资卡”发放,并于每月15日前将所有工人的应发工资及预借工资数额按规定格式要求报至建管局双卡系统。
4.3退场管理
4.3.1退场的工人需在《分包单位现场劳务工人登记表》中签字。
4.3.2退场的工人需在“双卡系统”中办理离场及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4.4处罚
4.4.1项目经理部因处理劳务人员工资纠纷不当被投诉或上访,并造成集团内部通报及以上等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处罚项目经理部3000-5000元,并处罚项目经理及项目劳务管理员(专、兼职)当月绩效工资15%。
4.4.2劳务资料未按规定收集、整理汇总的,处罚项目经理部500-1000元,并处罚项目经理及项目劳务管理员(专、兼职)当月绩效工资5%;
4.4.3人工费以包代管,工资发放监督不力,或发现分包单位挪用人工费而不采取措施制止解决的,处罚项目经理部500-1000元,并处罚项目经理及项目劳务管理员(专、兼职)当月绩效工资5%;
4.4.4对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集团劳务管理部门或公司提出的整改单整改不力的,处罚项目经理部300-1000元,并处罚项目经理及劳务管理员(专、兼职)当月绩效工资5%。
4.4.5“双卡”办理不及时或办理后不按规定使用的,处罚项目经理部500-1000元;
4.4.6因劳务管理不善,造成被集团股份公司通报并罚款的,除处罚项目经理部集团罚款外,加倍处罚项目经理部被处罚金额,并处罚项目经理及项目劳务管理员(专、兼职)、公司劳务管理负责人当月绩效工资15%;
4.4.7因劳务管理不善,造成被市建管局主管部门通报或企业考核分被扣的,每扣1分处罚项目经理部3000元,每扣1分处罚项目经理、项目劳务管理员(专、兼职)、公司劳务管理负责人、分管领导各1000元;
4.4.8违背本制度其他管理规定的,视情况给予项目经理部500元以上罚款。
以上对项目经理部罚款需由劳务管理部提交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备案,待项目兑现时从中扣除。
4.5奖励
4.5.1因劳务管理工作到位,被集团股份股份公司通报表扬的,奖励项目经理、项目劳务管理员(专、兼职)及公司劳务管理负责人当月绩效工资15%;
4.5.2因劳务管理工作到位,被市建管局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或企业考核分加分的,每加1分奖励项目经理部3000元,每加1分奖励项目经理、项目劳务管理员(专、兼职)、公司劳务管理负责人、分管领导各1000元;
以上对项目经理部及相关人员的奖励需要劳务管理部提交奖励申请,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进行奖励。
5相关文件
序号
名称
编号
1
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规定
CNQC-ZD-076
2
项目劳务管理制度
CNQC-ZD-065
6附件
1、总/分包现场管理人员登记表
2、现场工人登记表
3、劳务经纪人信息登记表
4、劳动合同(范本)
5、青建集团现场施工劳务人员维权须知
6、青建集团股份公司**项目部工人工资台帐
7、工人退场工资结算表
附件1:
工程(总/分包)现场管理人员登记表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制表日期: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岗位
岗位证书编号
社会保险编号
进场时间
退场时间
签字备案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