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绘竞赛技术纲要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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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知识
地籍调查
测绘
数据
处理
质量
检查
仪器设
备维护
总分
配分
5
10
40
20
100
具体内容参见《第三届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地籍测绘赛项理论知识考试复习提纲》。
(二)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的内容为1:
500全数字地籍测图、宗地图编制及面积量算。
参赛选手需在抽签确定的场地区域内,按照1:
500地籍测绘要求,完成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编辑成图作业。
外业数据采集使用的全站仪,仪器要求必须经法定仪检机构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内(以仪器鉴定证书原件为凭),准确度等级不低于Ⅲ级,不得使用免棱镜测距功能。
室内数据编辑采用自带的编图软件,提交数据格式为AutoCAD2004版—dwg格式。
参赛选手须自带全站仪(含充电器)、两个单棱镜组、一个函数型计算器和一把2米钢卷尺、一台安装编图软件(含编图使用的字库和符号库)的笔记本电脑。
赛区工作委员会负责提供脚架、对中杆和30米钢卷尺等辅助工具,并统一提供平面控制点、地籍调查表及宗地关系接合图。
1、竞赛执行技术标准和基准
(1)TD/T1001-2012《地籍调查规程》
(2)CJJ/T8-2011《城市测量规范》
(3)GB/T14912-2005《1:
5001:
10001:
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4)GB/T20257.1-20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
2000地形图图式》(以下简称《图式》)
(5)GB/T13989-9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6)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7)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8)平面坐标系为独立坐标系,高程系为独立高程系。
2、成图精度
(1)界址点基本精度要求:
类别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点位中误差,相邻界址点间距误差,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地物点的间距误差(cm)
适用范围
中误差
允许误差
一
±
5.0
10.0
明显界址点
二
7.5
15.0
隐蔽界址点
(2)地物点基本精度要求
地物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相对于临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
0.15米。
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不应大于±
0.12米。
(3)地形特征点的高程中误差相对于临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
地形特征点的高程值取至0.01米。
图上每100cm2范围内注记不少于3个高程点。
(4)取2倍中误差为允许误差,超出允许误差为粗差,不纳入中误差计算。
3、基本要求
参赛选手按照1:
500比例尺全数字地籍图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并编辑地籍图、宗地图和面积量算。
采用全站仪实测界址点、地物点的平面坐标和地形点的高程,利用全站仪内存或外接电子记录手簿现场记录。
外业数据采集完成后,通过全站仪或电子记录手簿与计算机之间的数据通讯接口,将外业数据导入竞赛指定的计算机统一保存,在图形编辑时再由指定的计算机导入选手的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图形编辑,形成满足要求的数字化地籍图、宗地图,并进行面积量算。
按照要求,正确、规范地使用仪器,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作业。
4、图根点布设和测量
利用已知控制点,采用支导线或引点布设图根点作为测站点。
支导线边数不得超过三条,平均边长不得超过100米;
引点边长不得超过100米,其他要求执行GB/T14912-2005《1:
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用全站仪施测支导线或引点时,按顺时针盘左观测两次,当直接显示所求点坐标时,两组坐标较差不应大于0.05米,高程较差不应大于0.05米。
当观测角度和测距时,两个半测回间角度较差不应大于30"
,测距较差不应大于0.02米,垂直角较差不应大于25"
,较差符合限差时,可采用任意一组成果。
进行支导线、引点观测时,选手应及时示意裁判并填写支导线和引点观测记录表。
5、数据采集
(1)外业数据采集应根据实地情况,在图根点上设站,采用全站仪采集时最大测距长度不超过160米。
测前测后均需进行定向检查。
(2)个别无法直接施测的界址点、地物点,可根据已经施测出的地物点坐标,通过钢尺量取栓距求出其坐标。
(3)数据采集时使用竞赛专用图纸绘制实地草图。
不得使用计算机(含PDA等)和其它图纸绘制草图。
(4)数据采集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集到的数据传输至指定的计算机中。
6、地籍图绘制
在编图软件支持下,参考地籍调查表及宗地关系接合图,进行数据编辑,形成地籍图。
地籍图上地籍要素符号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的附录M地籍图图式要求执行,其它地图要素符号按照《图式》规定要求执行。
编图使用的字体和字号采用编图软件自带的字体和字号,要符合《地籍调查规程》的附录M及《图式》要求。
地籍图上表示的主要内容:
(1)地籍要素
1)宗地号(含土地权属类型代码和宗地顺序号)以地籍子区为单位,进行统一编号。
2)地籍区界线、地籍子区界线、界址点、界址线、地籍区号、地籍子区号、宗地号、地类编码(二级类)、土地权利人名称(单位)。
(2)地形要素
1)界址线依附的地物、地貌要素要表示,不可省略。
2)水系
a)池塘的水涯线均沿塘坎上边沿线表示。
b)池塘内和岸边的石块不表示。
c)面状水域要普色。
3)居民地和设施
a)单幢房屋的轮廓线以墙基外角为准。
面积小于6㎡的房屋不表示;
非永久性建筑物如棚、简易房不表示;
附属建筑物如不落地的阳台、雨篷及台阶等不表示,但大单位大面积的台阶、有柱的雨篷应表示;
建筑物的细部如墙外砖柱等或较小的装饰性细部不表示。
b)厕所按外轮廓线表示,加注“厕”。
c)路边和树下供休息用的坐凳不表示。
d)一般围墙使用双线围墙表示。
e)路灯、宣传橱窗、广告牌、旗杆、垃圾台、电话亭不表示。
f)房屋从1层起注记建筑材料和层数,不进行附注。
4)交通
道路边线用实线表示。
宗地内的道路使用内部路表示。
5)管线
高压线线塔、变电室要表示。
消火栓、线杆、地下管线、上下水、各种检修井孔、污水雨水箅子不表示。
6)地貌
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高程注记,不绘制等高线。
7)植被
a)道路两边成行行树不表示。
b)草地按人工绿地表示。
c)面积小于6㎡、宽度小于2m的花坛、零星植被不表示。
(3)数学要素
数学要素包括内外图廓线、内图廓点坐标、坐标格网线、图根控制点、比例尺、坐标系统等。
(4)图廓要素
1)图廓要素包括图名、图号、密级、制作单位、测图时间、测图方法、图式版本等。
2)图外整饰要求
a)图名统一采用“地籍测绘赛区”,图号统一为“CN-DJ-2013”。
b)地籍图分幅幅面为50cm×
50cm。
c)图廓整饰按照《地籍调查规程》附录N.1执行。
d)图廓左下角注记如下:
CN-DJ-2013独立坐标系,CN-DJ-2013独立高程系;
GB/T20257.1-20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
1:
2000地形图图式;
TD/T1001-2012地籍调查规程;
2013年6月全野外数字测图。
e)测绘机关全称为:
第三届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绘图员、检查员均不注记。
7、要素分层与颜色见下表:
序号
层名
层色(RGB)
备注
1
界址点
0,0,0
2
地籍界线
255,0,0
界址线、地籍区界线、地籍子区界线
3
地籍要素注记
宗地号、地类编码、地籍区号、地籍子区号
4
测量控制点
包括点名、点号、高程、符号
水系及附属设施
0,174,239
水库坝、堤岸、沟堑、水闸、拦水坝、滚水坝、防波堤、防洪墙、土堤颜色为0,0,0
6
居民地及设施
7
交通及附属设施
8
管线及附属设施
9
地貌
185,124,15
除陡石山为本层色外,其它陡坎均为黑色0,0,0
高程点及注记
11
植被和土质
0,166,81
地类界放在此层
12
注记
除高程点注记、地籍要素注记外的图内所有注记
13
图廓整饰
内外图廓、坐标网线放在此层
注:
当层中要素颜色与层色不同时,地籍要素按《地籍调查规程》的附录M规定的色值,《地籍调查规程》的附录M中未提及的地图要素按照《图式》规定的CMYK色值转换为RGB色值。
8、宗地图绘制
在编图软件支持下,以完成的地籍图为基础,绘制宗地图。
宗地图整饰按照《地籍调查规程》中的附录Ο.1。
(1)根据宗地图的大小和形状确定比例尺和幅面。
比例尺分母必须为100的整数倍,幅面一般用32K、16K、8K。
(2)宗地图的界址点编号,对每个宗地都从宗地左上角,按顺时针方向从J1开始流水编号。
界址点编号及界址边长注记为中等线体(图上2.0mm)、层色RGB000。
(3)宗地图表示的内容。
1)宗地所在图幅号、宗地代码;
2)宗地权利人名称、宗地面积;
3)本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点号、界址线、界址边长、宗地号、地类编码(二级类);
4)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的附着物;
5)邻宗地的宗地号、地类编码(二级类)及相邻宗地间的界址分隔线;
6)相邻宗地权利人、道路、街巷名称;
7)指北针和比例尺;
8)制图者、审核者均不注记。
(4)宗地图左下角注记如下:
2013年6月解析法测绘界址点;
制图日期:
2013年6月×
日。
测绘机关全称为:
9、面积量算
(1)面积量算一律利用计算机完成,量算水平投影面积(高斯-克吕格投影面积)。
根据各种界线的连续点位坐标值,按公式计算面积。
(2)面积量算的单位为m2,面积取值保留到0.01m2,计算机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
(3)面积量算内容:
宗地面积。
10、成果整理上交要求
参赛选手在技能操作考核结束时,按以下要求整理上交成果,并向工作人员进行成果确认交接。
成果目录为“参赛证号+CN-DJ-2013”,目录下存放各文件。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一)监考、裁判及仲裁人员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时,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裁判员进行监考和执裁。
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安排6名监考员(从裁判员中选定),设主考1人;
每队技能操作考核中配备2名裁判员(其中主、副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