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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本员制表--单位领导签批--主管矿领导签批--经理签批--董事长签批--财务部高总签批--成本中心签批--材料科办理申报、采购事项。

3.支护材料计划外申请:

单位成本员制表--单位领导签批--主管矿领导签批--调度室负责人签批--成本中心签批--材料科办理申报、采购事项--每月底单位汇总后按专项计划流程审批。

4.后勤各单位计划:

单位领导签批--主管矿领导签批--经理签批--董事长签批--财务部高总签批--成本中心签批--材料科办理申报、采购事项。

第五条非生产性支出管控。

各单位(包括基层单位和机关科室)生活、办公用品实行定额管理,进行严格控制;

生活、办公耗材领用时,必须100%交旧领新,且须经单位正职签字。

新增生活、办公设备设施费用支出必须由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印刷品支出按照横向计划程序签批。

第二章材料计划的编制、审批及领取

第六条采掘单位材料计划。

每月公司生产计划会后,成本中心按矿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各单位材料预算费用,各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及材料资金数额,考虑单位年度定额,编写本单位下月所需全部生产材料计划,经单位正职、主管矿领导审批后,于当月25日前报成本中心。

第七条辅助及地面单位材料计划。

根据下月工作计划,考虑单位年度定额,编写本单位下月所需全部生产材料计划,经单位正职、主管矿领导审批后,于当月25日前报成本中心。

第八条追加计划,无特殊情况每月追加计划不得超过3份,超过3份后,由经理、董事长审批;

追加计划报送时间为周一至周四。

第九条提高月度计划的编制准确度。

各单位所编制的月度计划必须符合实际情况,所报计划与实际情况相比,不得超出审核总量。

生产单位误差率不得大于10%,辅助单位误差率不得大于15%。

第十条单位编写月度计划、追加计划,要注明材料、配件的规格、型号、图号、技术要求、价格等因素。

特殊需要(如指定厂家、特殊制作等)需单位申请、经董事长审批并提供图纸、技术资料、厂家等要求。

第十一条各单位所报计划要认真、严谨,计划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程序签批的,由成本中心先行将计划报材料科,用料单位三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横向计划按措施或其他书面说明审批。

各单位所报横向计划时,必须提供经相关领导审批的施工图纸、措施或施工情况说明,成本中心按措施或现场实际情况,审批备料。

第十三条停产检修计划提前4个月编写、审批、上报;

开掘安装计划提前1个月编写、审批、上报;

采煤工作面安装计划提前3个月编写、审批、上报。

所报计划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宽打窄用,工程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

如因环保等因素影响及时供应的,按物供部门要求时间提前报送计划。

第十四条董事长签批的非专项计划的材料及配件,由成本中心核实后,不属于专项计划范畴的,列入单位成本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计划材料到货验收后,用料单位出领料单,三个工作日内领取。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领料,当日调度值班领导和成本中心值班领导签字认可后领取,领料单位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补齐领料单。

第十七条需要对井下巷道进行密闭的,密闭前,通风区应通知相关单位将巷道内设备和物料撤净,并经过材料管理部门的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巷道内没有设备和物料后方可密闭。

第三章交旧领新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生产材料交旧率要达到规定要求(详见后附交旧领新明细表),交旧领新明细表中未规定的项目,交旧率不低于80%。

非生产材料交旧率要达到100%(印刷品等纸质耗材除外)。

第十八条加大废旧物料利用力度,能用旧料的一律不批新料,任何单位不得拒绝使用旧料。

第四章修理费管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办理修理(制作)事项,需在每月25日前,根据实际编制本单位修理(制作)计划,经单位正职签批后报成本中心。

第二十条修理(制作)计划要注明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单价(根据实际的修理价格填写,不得随意编写)并附施工措施或使用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要在计划中注明。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在上报修理计划时要及时升坑所修物品,确保能够及时修理。

修理后出现质量问题,材料科负责联系修理厂家进行返修。

第二十二条单位使用修复好的产品后要及时办理领料手续,每月底之前要把当月所修产品手续办结。

第二十三条矿对各单位的材料费和修理费分项列支、合并考核。

第二十四条为满足全矿生产需要,成本中心结合材料科可对通用的修复产品进行调剂使用。

第五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五条成本中心每月对各单位的材料成本控制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每月5日前报财务部。

财务部依据考核情况提供奖罚依据,于8日前报工资部执行奖惩。

奖惩内容包括两方面:

一是对各单位及负责材料成本管控的管理人员执行奖罚。

(对单位结算工资中全额对等奖罚;

对管理人员节二奖一,超一罚一;

对管理人员10%奖罚;

试行期对管理人员1--10%奖罚)。

二是对材料成本管理部门管理人员适时联挂奖罚。

全年材料费指标能够较好地完成,矿将对有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第二十六条特殊情况下材料费超支的,超支单位可以向矿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免于考核的材料费同时免于对材料管理部门的考核。

第六章材料管理其他规定

第二十七条实行成本管控例会制度。

每月第二周周二上午9点,成本中心组织成本例会,基层单位成本区长、成本员参加。

总结安排月度材料管理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分析通报材料管理漏洞。

第二十八条成本考核实行实时考核(按照材料领用月考核,已领用没手续的按计划金额考核,次月补齐),由于供应方原因,当月材料、配件未到货的部分,合并至次月考核。

第二十九条加强地面仓库和井下现场的材料管理。

材料管理部门每月要对各单位仓库至少进清查一次,调节生产用料;

每周不定期对井下现场进行材料检查。

第三十条加强坑代品的回收。

采区必须回收切眼、两巷的坑代品,不得出现丢失和压埋。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回收的,必须以书面形式经主管矿长签字认可后,报送成本中心。

第三十一条基层单位材料费超支的,必须在次月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成本中心材料费超支分析。

第三十二条2020年以前未执行的计划,属于横向计划范畴内的列横向资金,其它列单位成本。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与其它材料管理规定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材料费、修理费定额考核表

2.材料成本管理处罚规定

3.交旧领新明细表

4.坑代品管理规定

5.采煤单位回收管理办法

 

附件1:

2021年材料费、修理费定额表(采掘)

单位

作业形式

材料费定额

修理费指标

产量(进尺)

定额

年指标

月均

采区

掘进区1

掘进区2

掘进区3

2021年材料费、修理费定额表(辅助及地面)

材料费指标

备注

机运区

 

通风区

生活科

材料科

工作面安装

掘进安装

停产检修

其它

合计

2021年非生产性费用定额表

采煤区

工会

掘进区

团委

信访办

老干部科

安监科

调度室

技术科

工资科

财务科

党政办

节能办

组织部

企管部

宣传部

法审科

纪委

工农办

武保科

社保

小计

总计

附件2:

材料成本管理处罚细则

1.用料申请计划不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的,罚责任者、成本区长各100元。

2.用料计划无根据,造成材料积压的,罚责任者100—200元。

3.用料计划兑现率低于90%,以及计划和实际资金差额超过10%的罚责任者100元。

4.由于计划不周、错报、漏报,影响生产的,罚责任者100元,责任自负。

5.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月最多可报3个追加计划,每多报一次罚责任者50元(特殊情况除外)。

6.由于提供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错误,造成购货有误的,每项罚责任者100元,责任自负。

7.交旧领新执行低于规定的,按少交物资原值罚款。

8.各单位当月领料单不能当月结算而造成统计失准,对责任单位罚500元,责任人罚100元。

9.现场发现问题不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的,罚成本员50元。

10.单位之间不接受成本中心、材料科因生产急需平衡材料和物资备件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成本区长100元,并承担影响生产责任。

11.单位物料超量积压,造成损坏、腐烂变质不能用于生产以及库存额大于批准数额的,对单位罚款1000元,罚责任人100元。

12.往井下回料时,贵重材料和大型材料无专人跟料,造成丢失损坏的,对责任单位按丢失原值罚款。

1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材料罐翻车、掉料的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清理装罐,否则按损失价值的50%对责任人罚款。

14.井下各存料场必须分类挂标准物料牌管理,不准乱扔、乱放,否则对单位罚1000元,对责任人罚100元,并限期整改。

本单位使用各种材料在工作范围以外乱丢的,按所丢材料整个批次原值三倍罚款。

15.不按技术要求和规格使用材料或大材小用造成浪费,按材料原值的50%罚款,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6.专料不专用或重要材料用于普通地点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

17.生产或工程安装剩余材料物资和备件不及时升坑上交,乱扔乱放的,对责任单位按所剩物资整个批次原值罚款,并限期升坑。

18.各种千斤顶等,凡丢失一律按1000元罚款,严重损坏按原价对单位罚款,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9.各工房、仓库、办公室严禁私存与本单位管理性质无关的材料和备件,否则除上交外,按原值的50%对单位罚款,并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20.各单位的各种台账必须做到账、卡、物三对口,丢失按原值罚款,多余部分按原值的50%罚款(经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多余的除外)。

21.配套发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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