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及基坑围护监理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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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城北村
进度计划:
98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建设单位:
杭州萧山城区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绿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浙江高新建设有限公司
场地自然地面平均绝对标高+5.500m,即相对标高-1.300m
本工程地下二层,基坑开挖深度9.55m∕10.0m,局部电梯井及消防水池坑中坑位置2.35m-3.4m,基坑开挖面积83347平方米,基坑周长1279m,开挖面积较大。
在施工前制定有效的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加以防范,严格按程序对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
主楼:
直径800-1000钻孔灌注桩,以6-2层圆砾层为持力层,有效桩长约42米,地下室:
直径600-700钻孔灌注桩,以6-2层圆砾层为持力层,有效桩长约35~39米。
二、监理依据
1、本工程监理规划。
2、北干街道城北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结构工程相关的国家、浙江省、杭州市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文件等。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4、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5、建设单位提供的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设计图纸会审纪要等工程技术文件。
6、本工程由浙江恒辉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地质勘探,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基坑围护设计,提供基坑围护设计基坑围护及设计变更联系单。
(已通过专家论证)
6、工程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2001
⑵《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⑶《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194—2008
⑷《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⑸《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7、浙江省、杭州市现行的有关规定。
三、工程特点
本工程地下二层,基坑开挖深度9.55m∕10.0m,局部电梯井及消防水池坑中坑位置2.35m-3.4m,基坑开挖面积83347平方米,基坑周长1279m,开挖面积较大。
四、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监理控制
本工程地下二层,基坑开挖深度9.55m∕10.0m,局部电梯井及消防水池坑中坑位置2.35m-3.4m。
我公司仅依据甲方提供的部分施工图纸,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借鉴以往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对基坑围护进行如下控制。
一、基坑支护监理控制
1.水泥搅拌桩
(1)水泥土搅拌桩桩径为600。
止水帷幕搭接20公分,主、被动区加固搭接5公分。
(2)水泥土搅拌桩采用3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掺量为16%。
木质素掺量为水泥土重量的0.2%。
(3)搅拌桩施工工艺为第一次预拌下沉至设计标高,喷浆提升;
第二次下沉至设计标高,喷浆提升复搅,提升速度控制在0.5m/min位移,确保水泥掺入量满足要求。
(4)施工时应保证水泥土能够充分搅拌混合均匀,相邻两桩施工间隔不得超过24个小时,否则认为已出现裂缝,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5)要求桩位偏差不大于±
20mm,标高误差±
100mm,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
(6)水泥搅拌桩28天龄期的单轴抗压强度不应低于0.8MPA。
(7)止水帷幕及被动区加固水泥搅拌桩应在钻孔灌注桩排桩施工前完成。
(8)正式施工前应进行试成桩,据此确定施工参数,并取芯检测成桩质量及止水效果,具体细节与有关各方协商后定。
水泥搅拌桩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要点
1.认真进行设计图纸会审,领会设计意图。
2.认真审核桩基施工单位。
查验施工单位的专业资质、上机操作人员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核签的上岗证、特殊工种的人员也应有相应的上岗证。
3.对进场施工的桩机、泵、搅拌桶等主要设备进行检查。
重点在设备的安全性能、运转性能和关键部位必须有仪表数字的反映。
4.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是成桩工艺试验。
要认真做好记录(项目包括工艺、钻进和提升速度、水泥掺入量、水灰比、喷浆压力)。
5.水泥到场要通知监理,以便掌握进场水泥的吨数、厂家、品种,然后按常规抽样送检,对其强度、安定性等进行试验。
没有水泥试验的合格报告,不得进行施工。
6.施工前,应对搅拌桶的容积进行测定,按每根桩单程喷浆的水泥量,并用比重计测定检查,以控制水灰比。
另外,对桩位要进行验收,桩位允许偏差±
50mm,桩位上应有明显标志。
打桩时,对桩位应经常复核。
7.水泥浆的搅拌时间不应少于3分钟,预定的水泥浆量未喷完必须采取第二次重复喷浆,二次喷浆中若额定水泥浆已用完,搅拌提升未完成,则必须继续供浆。
喷浆应连续进行,若因故供浆中断应在停喷点下0.5m以下处重新开始喷浆,停喷3小时以上时,残留水泥浆不得使用,本根桩需报处理方案给监理,经批准后实施。
8.桩机钻杆要保持垂直,垂直偏差<
1%。
监理要经常检查钻杆的垂直度,如遇场地不平整,要督促施工单位对桩机进行铺垫。
9.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取钻杆提升后叶片处的水泥土做试块,做试块时必须监理在场。
另外不排除监理在现场随机抽检水泥试块,并单独送检做抗压强度试验。
10.监理在现场随时对成桩过程进行记录。
施工队现场的记录应该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监理随时收取做为资料存档。
11.除对日常打桩施工进行督促检查外,监理还要做如下的统计工作:
(1)当日水泥用量;
(2)施工单位每日将当日12:
00至前日12:
00的施工记录汇总表提交监理;
(3)根据进场水泥的数量、品种、批次及成桩数量的统计,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水泥抽样和水泥土试块的制作。
2.压顶梁及角撑
(1)压顶梁施工前,应将支护桩桩顶浮浆凿除清理干净。
压顶梁、支撑位现浇钢筋砼结构,砼强度等级均为C30,结构纵筋均通长配置,搭接长度35D,遇格构柱应穿过或绕过角钢,不得切断。
结构主筋保护层厚度为25mm,纵筋在节点处锚固长度不小于35D。
(2)必须待钢筋砼支撑、压顶梁及围檩强度达到80%后,方可进一步进行基坑开挖。
(3)必须待基础底板砼、基础底板与围护桩之间的素砼传力带达到80%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支撑。
(4)钢筋绑扎和焊接及砼施工应严格遵照现行《砼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3.土方开挖和回填监理控制
先清理场地,确保基坑周围自然地坪标高在设计标高以下,基坑坑边以外10m范围内堆载不得超过15kpa。
基坑实际开挖深度应结合地下室结施土进行,当结施图与基坑剖面图中所示的基底标高有出入时,以结施图为准,并应及时通知业主和围护设计人员。
土方开挖应分层分块进行。
按挖土一皮施工一道土钉,下层土在上层土喷锚支护后2天才可继续开挖,严禁超挖,随挖随施土钉直至边坡底,挖土长度以20m为宜,分层厚度以2m为宜。
挖机挖土后应马上进行人工修整,修整后的边坡必须平整并达到设计坡度要求。
每层土方开挖后必须根据降水情况而定,在充分降水后方可开挖,挖土至设计标高后应尽快进行垫层和板底砼浇注施工,基坑不得长时间暴露,3天内完成垫层,20天内浇注完成底板砼。
严禁挖土机碾压坑边并进行挖土操作,严禁运土车载坑边任意行走,土方开挖期间应有专人定时检查边坡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土方开挖及地下室施工过程应严格做到如下几点:
(1)坑底以上30cm及地梁承台等局部深处土方宜采用人工开挖。
(2)严格控制土方开挖时的土坡高差及坡度,基坑内不同区块土方开挖时,应保持1:
1.5的坡度。
土方开挖后必须外运出去,不得就近堆放在土坡顶。
合理安排施工,重型车辆、动荷载、振动荷载应远离基坑边。
泵车停靠点进行地基加固处理。
回填土方应采用粉砂土或者粘性土,严禁采用淤泥质土或者填土,并应分层压实。
监督施工单位根据支护设计图纸编制详细、可行的土方开挖施工组织设计,监理方与业主、设计协商后审定挖土方案,确认挖土机械的通道、挖土顺序、土方驳运以及建材堆放等,均应避免引起对围护结构和周围环境等的不利影响。
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土方开挖专项方案。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并按建质(2004)213号文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二、基坑土方开挖施工监理控制
1.基坑开挖前,应根据基坑深度、土质条件及周围环境情况编制基坑围护方案(包括基坑监测、周围环境保护等)。
基坑围护方案的设计与施工应充分考虑土体开挖、降水对邻近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设施及工程桩的影响。
围护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和基坑围护设计文件说明的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对坑底土体应进行保护,避免土体扰动。
最后300mm厚土方应人工采用开挖,开挖至设计标高,应及时浇注垫层、施工基础底板,防止水浸和暴露。
4.工程桩应妥善保护,严禁挖土机械碰撞。
5.基槽超挖或基槽底有暗浜时应将淤泥清除,换以粗砂或粗砂石分层回填夯实,分层厚度宜≤300mm。
6.基坑开挖和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降水工作。
停止降水时,应确保结构不会因水浮力而上浮。
除注明外,一般应在地下室顶板覆土完成、上部结构施工至五层楼面时,方可完全停止降水。
如需提前停止降水,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7.基坑开挖常见质量问题控制:
序号
常见质量问题
检查方法
控制措施
1
基底土质不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和检查验槽记录
(1)请设计、勘测等有关单位共同鉴定验收
(2)对不符合要求的区域,及时进行地基处理。
2
基底标高误差太大
用水准仪检查
(1)对欠挖处及时检查纠正
(2)对超挖处用石类填补并夯实,必要时用砼补填对尺寸不足处及时纠正
3
基坑(槽)轴线偏位或长、宽尺寸不合要求足
用经纬仪、拉线和测量检查
对尺寸不足及时纠正
4
边坡塌方
观察检查
控制边坡度不超地施工规范规定
(2)控制坡顶堆载
5
基底被扰动或基坑(槽)浸水
开挖空心后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做好场地排水工作
三、基坑降排水监理控制
本工程基坑内可采用明沟排水。
四、土方回填压实阶段的监理控制
1.地下室外墙与基坑壁间宜用灰土、粘土或粉质粘土回填,其中不得含有石块、碎砖及有机物。
回填施工应均匀对称进行,并分层夯实。
人工夯实时每层厚度不大于250,机械夯实时不大于300。
2.不得使用淤泥、耕土、冻土、膨胀性土、建筑垃圾及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作回填土。
3.基坑回填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伤防水层。
4.回填土压实系数:
地面以下1.0m深度范围内应不小于0.92,其余部位不小于0.90。
采用砂土回填时,干密度应不小于1.65t/m3。
5.土方回填压实常见质量问题,检查及控制方法如下表所示:
回填土料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和规范要求
野外鉴别或取样试验
(1)及时检查控制,按图施工。
(2)认真执行施工规范中有关于填方土料的规定。
基础被回填土挤动出现裂逢
用经纬仪、水准仪检查测量和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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