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思修考试精华知识点汇总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5759507 上传时间:2022-11-15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802.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思修考试精华知识点汇总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大学思修考试精华知识点汇总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大学思修考试精华知识点汇总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大学思修考试精华知识点汇总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大学思修考试精华知识点汇总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大学思修考试精华知识点汇总Word格式.docx

《大学思修考试精华知识点汇总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思修考试精华知识点汇总Word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大学思修考试精华知识点汇总Word格式.docx

图腾崇拜宗教信仰法律道德

道德和法律追求目标的一致性

1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

他们的目标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维护公共生活秩序,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虽然道德和法律发挥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但是二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道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特点

强调人的“自律”。

在公共生活中,道德调节不仅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深入到人们的内心世界,它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习惯来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法律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特点

强调“他律”。

法律主要是针对那些危害公共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强制性的限制和惩处,警戒人们遵守规范。

在良好的社会秩序下,法律直接干涉的只是极少数人的“自律”失效、越出基本规范的行为。

社会公德的定义

1《现代汉语词典》对公德的解释是:

公共道德。

只要生活在公共领域中,公民的活动便无不受到公德的约束。

2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社会公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Ø

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举止文明、尊重他人;

在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

在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热爱自然、保护环境。

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社会公德的实践和养成

(1)大力加强社会公德教育

1社会公德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继承和弘扬了我国优良的道德传统;

3改革开放为我国社会公德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4各种形式的社会公德建设实践活动蓬勃开展

2)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在实践中培养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

•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改起,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职业道德的含义与特征

1.职业道德概念:

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2.职业道德的特征:

1鲜明的职业性:

表达具体职业的具体要求和职责。

2明确的规范性:

对从业者提出的要求和规范十分具体,有很强的操作性3调节的有限性:

约束从事本职业活动的人员。

职业道德的内容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职业道德的培养

1职业技术建设2职业荣誉感和敬业精神的培养3企业和企业主的社会责任

 

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特征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关系2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3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民事主体的含义

1民事主体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民法上的人”。

2民法上的人即是那些有资格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3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进行民事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4这里所指的“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

自然人的概念

1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

2自然人,是指因出生而获得生命的人类个体。

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

3我国的民事主体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

4自然人与法人具有对应性。

自然人反应的是人的自然属性,法人反映的是法律拟制的人。

民事权利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法定性、广泛性、与人身不可分离和不可转让性

民事权利能力的取得

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7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何为出生:

是与母体完全分离,而能完全独立呼吸,拥有了生命。

不管他脐带是否被剪短,是否已经发出了哭声。

何为死亡:

原则上以心脏停止跳动作为判断标准。

死亡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概说

人的权利能力在他死亡后终止。

但人失踪,离开其住所居所,生死不明,则与其有关的权利义务,如财产的管理或继承、配偶的婚姻等,将无法确定。

这种状态如果长期持续下去,对于利害关系人及社会都有不利影响。

民法于是设置了宣告死亡制度,即自然人失踪达一定期间,得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使之发生与真实死亡同等的法律效果。

宣告死亡要件

必须有失踪人不能证明其人是生存还是死亡

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下落不明满四年;

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算起满两年;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终结之日起计算,满四年

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者

宣告死亡的效力范围

1宣告死亡的效力,仅限于以其住所为中心的私法关系,趋于消灭,并非要置之于死地,剥夺其权利能力。

2死亡宣告是私法上的制度,并不产生公法上的效果,因此当事人公法上的权利并不因死亡宣告而受影响。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

1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亲自进行民事行为以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2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不一致。

前者人皆有之,而后者则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即个人对其行为具有相应的认识和判断能力。

民事行为的含义

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行为的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为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

其目的,即设立、变更或终止一定的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2民事法律行为,以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为要素。

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将其希望发生的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在意图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过程。

3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实施的民事行为4受胁迫实施的民事行为5因他人趁人之危而被迫实施的民事行为

6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财产所有权

1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2所有权最核心的内容是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支配权即处分权。

人身权定义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特定人身不可分离的,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特征

1与权利主体的人身紧密联系,不可分离2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3人身权是绝对权,所有人都不得侵犯

债权定义

债权,是一方当事人请求特定的另一方当事人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

例如:

合同当事人有请求对方付款或交货的权利一个人的人身和财产遭受他人的非法侵害,法律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即受害人有请求加害人支付损害赔偿金的权利。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

1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2实施侵害行为的人有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有权请求侵害人赔偿,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形成侵权之债。

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

不当得利是因为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造成的。

受害人有权要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有义务返还不当得利

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

1无因管理,是指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造成自己或他人的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为管理人;

事务被管理的人,称为受益人2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管理事务支出的费用,受益人则有义务偿还该费用。

债的消灭

债务因履行而消灭债务因提存而消灭债务因抵消而消失债务因免除而消失债务因混同而消失

民事责任的含义

是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它是民事违法行为人依法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的特征

与刑事责任的共性违法性受罚性

与刑事责任不同的个性违反的是民法受罚的主要内容是财产

动荡的婚姻原因:

1工业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使得大量女性就业,至少在许多工作岗位上可以毫不逊色,甚至比男子更为出色地创造财富。

2避孕的简便和医疗的进步使妇女不再为频繁的生育或怀孕所累;

3小家庭,不再是联合家庭或扩大家庭4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和电气化,使妇女在一定程度上从繁重的家务中解脱出来;

5教育的普及,子女在生命不同阶段可以进入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一定程度上分担了父母的抚养责任。

6社会交往和流动的增加,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选择和再选择(包括配偶之选择)增加

婚姻解除的方式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婚姻能否解除的判断标准

感情破裂说关系破裂说

双轨制

法定制,是指法律明文确定的夫妻财产制形式;

约定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协议的方式确定使用的财产制形式。

如果婚姻当事人之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其约定无效,则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

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包括两种形式:

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三元制

1规定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规定了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特有财产3完善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五种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一方单独继承或获赠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特有

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五类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日用品

其他应当归属一方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

采用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中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社会主义法律的体系

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法律部门,它是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法律规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