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团总支工作条例Word格式.docx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团总支工作条例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团总支工作条例Word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定期检查团支部的工作情况。
开展创先评优活动,审查批准有关上报名单;
5.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做好超龄团员离团工作;
做好团费缴纳工作;
6.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办好墙报、板报、红色网站,协助院党委做好有关工作;
7.认真做好团的组织建设,定期改选分团委、团支部,做好分团委和团支部委员的考核工作;
8.根据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
9.指导院学生分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 分团委书记
第十条分团委书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
2.具有从事共青团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
3.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克已奉公,团结同志,诚实谦虚,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
4.具有勤奋、扎实、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
经常深入青年学生中调查研究,与青年谈心,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第十一条分团委书记的职责
1.负责主持分团委的全面工作,按时参加校团委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定期召开分团委委员会议,传达校团委和院党委的批示和决定。
研究安排分团委的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分团委讨论决定;
2.负责主持制定分团委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按时向院党委和校团委反映情况,汇报、请示工作,定期对分团委工作进行总结;
3.抓好分团委、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培训团干部,督促检查分团委委员的分管工作,负责分团委委员和支部委员的考核工作;
4.协助院党委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5.经常深入到团员中了解、掌握、分析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6.加强理论学习,钻研团的业务,开展理论研究,每学年至少发表一篇团工作理论文章。
第十二条分团委书记的培训
1.分团委书记每月应有1—2天参加校团委举办的专职团干部业务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
2.分团委书记应轮流到学校党校参加培训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必要时可安排外出参加学习。
第四章分团委的考核
第十三条校团委和院党委负责对分团委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由校团委主持召开分团委书记会议进行汇报交流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并邀请学校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院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通报各分团委工作量化结果。
校团委将考核结果上报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表彰。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60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前20%为优秀;
前20%-40%为良好;
40%以后为合格。
并对前三个等级进行表彰,具体奖励金额如下:
优秀800元
良好600元
合格400元
校团委划拨各院的奖励经费分为两个部分,分配比例如下:
团的建设奖励经费的1/2
个人奖励奖励经费的1/2
个人奖励部分主要奖励分团委书记,以及为各院分团委工作做出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分配由各院主管领导负责。
第十五条分团委书记的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校团委。
共青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
附件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二级团委评估量化考核表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说明
党建带
团建
每年院(系)党委(党总支)会议至少专门研究一次团的工作
5分/合格;
0分/不合格
指各学院领导班子召开的会议,要有二级学院会议记录(有到会领导签字),学院或学校等网站上的通讯及照片(三者缺一不可)。
各院(系)主管团工作领导应邀出席校级团工作会议及大型活动情况
2分/次
①活动以次为单位
②大型活动是指团委邀请的活动,学生会的活动不算。
各院(系)主管团工作领导对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工作指导情况
10分/优秀;
8分/良好;
6分/合格;
工作态度情况
出席校团委例会及要求参加的校级大型团活动
出勤1分/次;
迟到、早退-0.5分/次;
请假扣1分/次;
旷会-2分/次
法定假除外
按要求上交材料情况
按时上交3分/次
晚交1分/次;
不交-1分/次
理论研究
每年至少发表1篇团工作理论文章
第一作者
工作成绩考核
团工作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
上报0.5分/篇
采用2分/篇
通讯要求500字以上,不重复计分
团的建设
7分/良好;
4分/合格;
思想教育
校园文化
科技活动
社会实践活动
青年志愿者活动
奖励(以院系为单位的团工作奖励)
国家级
一等奖
20分
所获得的荣誉必须与团工作有关,否则不加分。
二等奖
15分
三等奖
10分
鼓励奖
8分
省级
6分
4分
市级
(院级)
2分
总计
注:
不分等级的奖项按三等奖对待。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
______
附件2: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分团委工作成绩考核各项标准
一、团的建设
1.分团委、团支部队伍健全,制度完善(5分)。
由分团委提供佐证材料
2.举办院(系)级团干部、团员培训班(2分/次)要有计划、总结、佐证。
3.参加校级团干部培训班获结业证书比例(5分/前三名,3分/四至六名,其余名次1分)。
校团委证明
4.推优入党工作规范(5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不规范0分)。
校团委证明
5.按时做好团员年度统计和团籍注册工作(5分,延期扣一分)。
6.按时做好新生团员的统计和团关系接转工作(5分,延期扣一分)。
7.按时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5分,延期扣一分)。
二、思想教育:
此项全部由分团委提供佐证材料
1.开展院(系)级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分团委主办)(3分/次)。
2.承办校级思想教育活动(5分/次)。
3.参加校级思想教育活动(3分/次)。
三、校园文化此项全部由分团委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本院(系)学生特点积极开展院(系)级校园文化,形成传统的具有院(系)特色的活动(上交的佐证材料能体现出是分团委主办,有计划、总结、和与活动事实相符合的照片)(3分/次)。
2.积极参加校级的各项竞赛和活动(活动视参加人数、活动时间和完成效果;
计划、总结、活动照片等材料齐全)(3分/次)。
3.承办校级活动(主动承办校团委组织的活动,计划、总结、活动照片等材料齐全)(5分/次)。
四、科技活动:
1.有鼓励学生参与科技活动的制度,措施(5分)。
2.举办院(系)级科技活动(要有活动通知、计划、总结、活动照片等)(3分/次)。
3.承办校级科技活动(要有活动计划、总结、活动照片等)(5分/次)。
4.参加校级科技活动(3分/次)。
由校团委证明
5.院(系)级“挑战杯”竞赛活动
学生参加院(系)级挑战杯竞赛所占本院(系)人数比例(作品件数*5/院系总人数)(10%以上者15分,5%以上者10分,5%以上者5分,5%以下2分,0%0分)(提供打印或电子作品)。
6.参加学校“挑战杯”竞赛此项由校团委证明
按照规定团体评选结果加分,团体第一至第三(15分);
团体第四至第九(10分);
团体第十以后(5分)。
校级一等奖100分/件,二等奖70分/件,三等奖40分/件;
省级特等奖200分/件,一等奖150分/件,二等奖100分/件,三等奖70分/件;
国家级一等奖400分/件,二等奖300分/件,三等奖200分/件。
省级国家级奖项同一作品不累计加分,只计算最高得分。
5.学生发表论文。
1)在核心刊物发表(第一作者20分/篇,其他4分/篇(仅限于第二—第六作者))。
2)省级刊物发表(第一作者10分/篇、其他作者2分/篇(仅限于第二至第六作者))。
五、社会实践:
1.举办本院(系)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5分/次,有相应的通知、总结、表彰等)。
2.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经验交流会(合格5分,不合格0分,有相应的总结、佐证等)。
2.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中团总支书记亲自带队(5分)。
3.立项小分队评比结果(优秀/5分,立项/1分)。
4.组织院(系)级双休日社会实践活动(分团委书记带队)有一定规模、有意义(2分/次)要有佐证、计划、总结。
5.社会实践活动受媒体报道(市县级电视台、报纸报道、网络报导3分/次;
省级电视台、报刊报道6分/次;
国家级电视台、报刊报道10分/次)。
六、青年志愿者
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5分)。
2.档案管理规范(10分)。
校团委找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证明
3.参加院青年志愿者例会情况(100%20分;
100-80%10分;
80-50%5分;
50%以下0分)。
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