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下火灾安全技术措施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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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上下火灾安全技术措施Word下载.docx

8、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等工作。

如果必须进行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有机电、通防、安监等部门审查,再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或同一地点多次使用一个措施。

9、井上消防材料库有轨道直达井口,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0、每季度对井上消防设施、防火门、消防材料设备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主通风机必须安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得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

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二、预防外因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主管部门必须定期对井下消防材料库定期检查,确保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数量、质量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完好,并应有消防列车。

2、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运输巷道中必须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经常洒水降尘。

3、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峒室,主要巷道内都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井下尽量不用或少用坑木等可燃性支护材料,不得不用时应与潜在热源保持30m以上的距离。

5、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塔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6、井下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

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联锁的正反向风门,一旦井底车场或主要进风巷道发生火灾,能迅速按规定进行全矿井反风,防止有害气体蔓延。

7、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力求使通风系统简单、稳定、可靠,抗灾能力强,避免串联通风。

8、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必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时,每次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机电、通防、安全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准后方可执行;

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或同一地点多次使用一个措施,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⑴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⑵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

⑶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必须备有不少于2个灭火器;

⑷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等动火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⑸在进风巷道施工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前必须检查工作地点前后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同时检查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确保无瓦斯积聚时,方可作业;

⑹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动火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发现一桩,立即处理;

⑺施焊火种只能使用火柴,不准使用打火机或其他火种;

⑻井下所有回风巷道内严禁施焊;

⑼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大巷、工作面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9、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电压器油必须装入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10、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不透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定期送到地面。

11、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的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12、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峒室、检修峒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3、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存放地点。

14、机电科负责检查井下设备的安全防爆性能。

各区队库存设备和五小电器一律经防爆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发证后方可入井使用,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严禁出现失爆和带病作业。

15、备用电器设备必须装有过流保护装置,并符合规程规定。

保险丝按容量选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16、各配电硐室的开关要使用灵敏可靠的保护装置,当电路发生短路着火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17、井下所有钻场施工时每个钻场必须配备2台灭火器及沙箱或水管。

18、井下要采用矿用本质安全型照明灯,其线路要用不延燃橡胶或铠装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19、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必须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时,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0、井下各队要对电缆加强保护,按标准吊挂,机电运输科要按电缆悬挂标准经常检查电缆悬挂情况,严防砍断、砸烂、挤破、铁丝吊挂等引起火灾。

21、设备司机,变电所专职值班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高温、冒烟或发火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处理,并报告调度室。

22、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润滑部位及时加润滑油,防止因摩擦生热引起火灾。

23、用液力联轴器的皮带及刮板运输机,联轴器油必须是高含水难燃性传动液,不准用其他不合格油质和水代替,易熔合金塞严禁用木片及其他材料代替。

24、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所有电器开关必须上架,与墙之间放置隔绝材料,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可燃物料。

25、皮带运输机的防跑偏、打滑、过载、堆煤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可靠。

26、井下电缆、皮带、风筒等使用抗静电阻燃性。

27、运送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时,要严格按《规程》第310、311、312条之规定执行。

28、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放炮,坚持使用水炮泥和黄土封孔,严禁用煤粉和其它可燃材料充填炮眼,严防因违章作业和炸药缓爆而引起火灾事故。

爆破时必须使用水炮泥,并用黄泥封满捣实,禁止放糊炮,空心炮和使用不合格的雷管和炸药。

29、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炮眼深度超过1m,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⑵炮眼深炮眼深度为0.6-1m,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⑶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m;

⑷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风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⑸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爆破时,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30、采掘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31、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存放塑料网、背木、条捆、砂杆、圆木的地方,应距存放油桶及安设电气设备处保持不小于20米的距离。

32、综采工作面、综掘工作面的综采机、综掘进的内外喷雾必须保持完好,水压达到要求,雾化效果好,且必须保持正常使用,在割矸石时还必须还设专人降尘、降温。

三、预防内因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回采过程中要将浮煤清理干净,顶煤放尽,不丢顶、底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作业规程》的要求。

2、回采工作面上下端头的坑木必须全部回收出来,椽子的回收率不得低于40%。

3、加快回采工作面的推进速度速度,确保回采工作面的采空区冒落压实带处于自然发火期以外。

4、回采工作面结束后,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45天以内构筑永久密闭性予以封闭。

5、安全煤柱留设适中,防止漏风,安全煤柱内不得掘进巷道和硐室。

6、对于冒落的煤巷,其冒落空间使用木料等物质背实背严,并用黄泥填密填实或喷洒阻化剂、阻化水泥等。

7、正常回采的工作面要定期观测采空区是否漏风,若漏风根据现场情况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8、对暂时停采(掘)的工作面不得停风,对于长期停采(掘)的工作面必须构筑永久性密闭予以封闭,对于临时停风的巷道应该及时施工临时密闭予以封闭。

9、对于报废不用的煤(矸)仓、硐室,必须用矸石、黄泥等不燃性材料充填,严禁用浮煤、坑木等可燃性材料进行充填,防止自燃。

10、回采工作面不得推过停采线,在停采线内严禁乱开巷道形成煤柱以防煤柱压裂出现漏风。

11、及时进行煤炭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救护队负责每周对密闭、采面上隅角、采空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一次瓦斯、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温度等参数的测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2、对可能发生自然发火的隐患地点,信息中心负责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做好煤层自然发火的监测监控工作。

13、内因火灾出现的征兆

⑴、巷道内出现不正常的汗式雾气。

⑵、巷道内出现火灾气体。

⑶、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⑷、人在巷道中有不适感觉,如头痛、头晕、恶心、精神疲乏等。

⑸、巷道内空气成份发生变化,出现一氧化碳、乙烯、丁烯等。

四、矿井火灾处理

(一)、地面火灾处理:

1、不同种类的火灾处理方法

⑴易燃及可燃气体着火,一般采用惰性灭火器材扑救。

⑵油类着火,燃烧速度快,要求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⑶沥青着火,容易扩大蔓延,要求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⑷酒精着火,破坏性大,易飞溅和爆炸,要求用砂子或黄土掩埋灭火,也可采用湿麻袋、湿被子覆盖灭火。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着火时,要迅速关闭气体管路或阀门,断绝气体来源,采用二氧化碳或用大量水冷却盛有气体的容器。

3、电气设备及电缆着火多数是电燃,火势发展很快,应首先切断电源,疏散电气设备附近的可燃物,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灭火,停电后可用其它灭火器灭火,充油电气设备要在停电后打开阀门,并把油放出,防止爆炸。

4、木材及其它建筑材料着火,燃烧火力大,顺风扩展范围大应用强力水浇射,火势最大的地方需用水浇湿附近可燃性材料,组织人员撤走附近的可燃物,造成空场,隔绝火路。

5、灭火步骤和防止蔓延措施:

⑴、侦察火灾情况:

火灾发生后迅速布置消防人员作好灭火准备。

着重了解燃烧物种类和燃烧方向,火源是否围困人、是否有易燃物品,按照具体情况决定扑救措施。

⑵、疏散物质:

灭火时应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积极抢救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质,集中力量,包围重点,逐步分隔灭火。

⑶、对于可用水灭火的火灾应本着由周围向中心的原则包围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⑷、使用一切灭火器材灭火:

根据火情与具体情况,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尽快扑灭。

⑸、拆除临时建筑形成空间,隔断火区,防止蔓延。

⑹、灭火工作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团结一致、协同作战、迅速扑灭火灾。

(二)、井下火灾的处理

1、井下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保持镇静,弄清火情,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瓦斯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同时设法尽快向调度室汇报,并向危险地区发出警报,使受威胁人员立即撤退;

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抢救,同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是其他地区发生火灾,在接到应急指挥部撤退命令后,就应按避灾线路迅速撤离灾区。

2、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通知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向有关公司领导汇报。

3、调度室迅速通知井下所有受灾害威胁的人员撤离险区。

⑴首先应将直接受害地区的人员撤出,其次要考虑火势一旦发展,火灾、有害气体可能侵袭到的地区人员撤退。

⑵撤退人员要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队、班长、老工人及救护人员的带领下有组织地进行,避免个别人慌乱中误入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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