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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乘客电脑落在出租车上,的哥索要800元送还费,付款再起纠纷
202101/1014:
02二十四路观察
关于乘客将物品落在出租车上,事后追讨时与的哥发生纠纷的事情,在全国各地都时有发生,也总能引起网友的激烈讨论。
近日,成都市民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他在打车时不慎将笔记本电脑落在车上,联系的哥要求归还时,被对方索要800元送还费。
经向媒体反映,有关管理部门介入,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的哥退还了400元。
乘客不慎将物品遗忘在出租车上,司机是有义务保管、归还的。
各地发生了那么多纠纷,主要原因无非有两个方面,一是经常会有的哥否认捡到了乘客的物品,这种事情往往缺乏证据,争到最后也很难解决;
二是的哥承认车上有乘客落下的物品,但在如何归还这一环节,双方往往会有异议。
一般来说,乘客在要求的哥专程送还物品时,应该支付一定的费用。
毕竟对方开的是运营车辆,时间就是金钱,何况还要费时费力费油。
如果能算一个单程打表的费用,合情合理。
如果的哥再额外要一些所谓感谢费,就有些有些过分。
但现实中,往往会有两种情况,一是的哥开口就要一个比较高的数额,譬如200元、300元,乘客可能就会比较难以接受,即使是假意应承,事后也必然会有纠纷;
二是乘客见的哥打表费用较高,拿到东西后也有可能提出质疑,甚至赖账。
刘先生遇到的这件事有点特殊。
他是通过平台叫的出租车,在下车10分钟左右就发现装有笔记本电脑和重要文件的背包落在了车上,马上联系平台,但过了很长时间才通过平台联系上了司机。
后者承认背包就在车上,但要求刘先生支付800元,才能马上送过来。
刘先生因为急着用电脑,就让的哥先把东西送过来。
拿到背包后,他很不愿意支付800元,但在一番争论之后,还是付了款。
事后,刘先生越想越生气,觉得的哥索要800元太多了,于是向媒体反映了此事。
媒体又联系了有关管理部门,来处理此事。
而按照的哥的说法,在接到电话后,曾向刘先生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
由于双方住得比较近,自己可以在收车后把背包送到刘先生家附近的派出所,或是一个指定地点,让刘先生自己去取;
如果刘先生非常着急,要求自己马上送过去,那么就要支付800元的车费。
刘先生当时同意了,事后又有些反悔。
在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下,最终,出租车司机返还了400元。
刘先生的经历又一次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有人认为,出租车司机给出的第一个方案中,并不需要刘先生支付费用,他自己急着用电脑,同意支付800元,拿到电脑后又不乐意,有些出尔反尔。
但也有人认为,刘先生要求出租车司机马上把电脑送回来,是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但司机开口就要800元,确实过高,有乘人之危的嫌疑。
可以想像一下,如果刘先生当时确实急着用电脑,在出租车司机开出了条件后,除了接受是否还有其他选择?
如果不同意支付800元,电脑是不是就不能马上拿回来?
这件事情中,出租车司机的做法确实有问题。
要求付费合情合理,但费用也必须限定在合理范围内。
关于这类纠纷,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出台相关的规范,而不是只依靠协调来解决。
送还乘客遗落电脑的哥索要800元“送还费”合理吗?
齐鲁壹点
发布时间:
01-1014:
31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官方帐号
新年伊始,成都市民刘先生就遭遇一件糟心事。
近日,他在一个打车软件上叫了一辆出租车,从成都龙泉驿区到高新区,抵达目的地后,不慎将装有笔记本电脑的背包遗落在车上。
之后,他多次联系打车平台和出租车司机,希望尽快归还遗落物品,但却被司机索要800元“送还费”。
事发当天中午,双方来到约定地点,刘先生在支付了800元后取回了电脑等物品。
但之后,他越发觉得出租车司机的要价较高,不合理。
1月8日,刘先生的女友唐女士告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他们愿意支付感谢费,但司机索要的800元有些离谱。
当日下午,出租车所在的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局都介入进行了协调处理,目前双方达成了和解,驾驶员退还一半的费用。
乘客反映
电脑遗失在出租车上司机索要800元
2020年12月31日上午,刘先生在一个出租车接单平台“聚的出租车”上,叫了一俩川A牌照的出租车,从成都龙泉驿区前往高新区,全程共花费97元。
下车10分钟左右,他发现装有笔记本和重要文件的背包遗落在了出租车上。
“他马上就联系了平台。
”唐女士说,但直到临近中午时,才通过平台联系上了出租车曾师傅,“司机说背包确实在车上,但要我们给800元才能马上送过来。
”
唐女士说,当时急着用包里的电脑和文件,就让司机先送过来,“中午左右,司机过来了,但仍坚持要800元。
一番争论后,刘先生支付了800元,拿回了遗失的物品。
出租车公司
司机曾给出三种解决方案
事后,越想越觉得不合理的刘先生和唐女士,曾多次联系打车平台,但事情迟迟未能解决。
之后,他们还联系了该出租车所在的公司成都乘风出租车汽车公司和相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1月8日,成都乘风出租车汽车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投诉反映后,他们立即展开了调查和协调,可以确定的是,驾驶员发现乘客遗落的物品后,并没有占为己有。
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之后双方联系上后,当时驾驶员在北门附近,就提出了三个方案来解决,由于双方住得近,驾驶员提议收车后双方前往小区附近的派出所解决,或将物品放在小区附近的一个地点,让乘客自取;
如果是立即给乘客送去的话,算上来回车费等,需要乘客支付800元。
他说,“当时乘客急着要物品,同意了支付800元费用的方案。
最新进展
双方各退一步司机退还一半费用
8日下午,该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局都介入进行了协调处理,目前双方达成了和解,驾驶员退还一半的费用,乘客已经收到了退还款项。
这一说法,记者随后也在唐女士处得到了证实。
唐女士说,8日下午4点左右收到了出租车公司退来的400元。
律师说法司机要高额“退还费”不合理
出租车司机捡到东西,索要感谢费是否合理?
对此,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亮表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王亮说,出租车作为营运车辆,有义务将乘客和乘客的物品安全送到目的地,乘客遗失物品在车上,司机发现后有义务归还。
除了要求乘客支付送还途中合理产生的车费、保管费外,不得高额要价。
(封面新闻)
出租车司机怎好意思索要“送还费”
202101/1010:
11川观新闻SCOL
新年伊始,四川成都市民刘先生就遭遇一件糟心事。
(1月9日《华西都市报》)
乘客把物品遗忘在出租车上,乘客确实在下车时没有认真检查,自身有一定的责任,但最大的错是在司机。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按照出租车公司的有关规定,乘客下车前,司机有责任和义务提醒乘客携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如果这位出租车司机按规定做好提醒,那这位乘客也就不可能把物品遗忘在车上了。
按道理,出了这样的事情,司机应该向乘客赔礼道歉,应该主动想办法把物品归还给乘客。
实际上,司机要联系这位乘客并不困难,因为这位乘客是通过打车软件叫车的。
而这位司机不但没有主动联系这位乘客,反而在乘客联系他时,却要乘客支付“送还费”,且一开口就要800元,不知道他是怎么好意思开这个口的?
就算这位司机把乘客遗忘在车上的东西当作是捡来的,那也应该依法归还。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但《物权法》并未确立拾得人的法定获酬权。
因此,如果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
如没有承诺,也就不一定支付报酬。
若失主未向拾得者支付报酬,拾得者确实发生了保管费等,可以向失主提出。
但失主要求归还,拾得者却拒不归还的行为就属于不当得利。
这位司机将乘客遗忘在车上的物品虽然保管了一段时间,但这种东西保管不会发生什么费用,这位司机向乘客索要800元“送还费”,显然是极不合理的。
“路不拾遗”一向是口口相传的美德,即使拾遗了,也要无偿归还,但是若东西丢了之后被捡到了,却被要求需要支付报酬才归还。
拾得者明知是他人遗失物,以不给失主为要挟向对方索要财物,属敲诈勒索行为,若遗失物价值达到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则可以按敲诈勒索罪立案,若不符合,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位司机的向乘客索要800元“送还费”,乘客不给钱就不还,显然是在敲诈勒索。
捡到他人财务都有归还义务,一般来看这是道德要求,也是我们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
不归还遗失物,很多人可能仅仅只是良心上过不去,但用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是明确地违法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对于这位司机的行为,出租车公司应该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应该对这样的司机进行处罚,不然,这种没有道德底线司机开出租车,不知道哪一天会做出一些更缺德的事情来。
索要“送还费”失落职业道德底线
(2021-1-99:
53:
3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
林霜
作者:
殷建光
乘客把电脑遗落在出租车上,作为出租车司机,应该克服一切困难,把电脑送还乘客,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底线。
现在,竟然索要“送还费”,实在不妥。
的确,出租车司机担当了一定的保护义务,如果送还,还要拿出一定的成本投入,但是,作为出租车司机,乘客就是上帝,服务就是灵魂,这点义务,应该尽,因为这是起码的人性;
这点成本,应该投,因为这是基本的奉献。
不客气地说,乘客把电脑遗落在出租车上,有乘客的错,也有出租车司机的错。
作为出租车司机,虽然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是,再忙,对乘客的服务也要善始善终,乘客上车,热情接待,提醒乘客带好东西;
乘客下车,依然要热情服务,嘱咐乘客,带走自己的东西。
如果出租车司机,服务热情周到,乘客怎能会把电脑遗落在出租车上呢?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当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谁都有疏忽的时候,但是,应该互相理解,说担当,讲义务,不应该在索取上动脑子。
出租车作为营运车辆,有义务将乘客和乘客的物品安全送到目的地,乘客遗失物品在车上,司机发现后有义务归还。
既然义务,就不要在索取上动歪脑筋。
当然,作为乘客,也应该给司机一定的回报,作为对司机职业道德的补偿。
或许,有人说,如果光让司机讲义务,那么,司机会不会对于乘客遗落的东西据为己有,不主动归还呢?
笔者认为,这样的担心是杞人忧天。
的确,生活中,可能会有这样的无论良司机,但是,这无疑于盗窃他人财物,是犯罪。
而且,现在,监控手段全程全覆盖,司机也不会愚蠢到在监控之下如此肆意作为。
8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