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液化气加气站安全技术管理及安全操作Word文档格式.docx
《车用液化气加气站安全技术管理及安全操作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用液化气加气站安全技术管理及安全操作Word文档格式.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相对密度是指在同一温度压力条件下,该液体与同体积水的质量之比。
常温下,LPG的平均密度为0.5~0.6kg/L,相对密度约0.5~0.6,约为水的一半。
2.颜色、气体和毒性
LPG在常温下以气态形式存在,加压后可液化,便于储存和运输。
LPG中含有少量的硫化物,使LPG有一种类似臭鸡蛋的臭味,对人体有一定的毒害作用,但人们可以凭借这种气味来发现LPG的泄漏。
硫化物的存在也会对设备造成腐蚀,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
LPG无毒,但浓度较高时,对人体的中枢神经有麻痹作用。
3.在一定的温度下,被置于密闭容器中的LPG,在单位时间内由液态变为气态的分子与由气态变为液态的分子数量相等,气液两相处于动态平衡状态,此时饱和蒸汽所呈现的压力称为LPG在该温度时的饱和蒸汽压。
4.体积的可膨胀性
绝大多数物体都具有热胀冷缩的性质。
体积膨胀系数:
当温度每升高1℃,物体所增加的体积与原来体积的比值称为体积膨胀系数。
LPG的体积膨胀系数比水大得多,约是水的10~16倍,且随温度升高而增大。
据计算,家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在满液的情况下,温度每升高1℃,压力就会上升2~3MPa,温度升高3~5℃,内压就会超过普通钢瓶的实际胀裂限度。
因此LPG的充装作业,必须限制装载量(现行充装系数85%),不能使容器全部充满液化气。
二)LPG的可燃性
对LPG加气站操作而言,LPG的可燃性是较为重要的一个特性,本章节主要介绍LPG的可燃性,对其他化学特性不加讨论。
1.燃烧的条件
燃烧是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作用并释放热量的化学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或)发热现象。
燃烧必需在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发生:
1)可燃物:
能与氧气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可燃物。
如木材、氢气、煤炭、石油等。
2)助燃物:
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既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称助燃物,如氧气、氯气及其他一些氧化剂。
空气中含有大量的氧气并且到处都有,一般来说这个燃烧条件是最难以控制的。
3)点火源:
是指供给可燃物与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
一般分为直接点火源和间接火源两大类。
直接火源主要有明火、磨擦打火、电火花等。
间接火源主要有高温发热、自燃起火等。
上述三个条件称为燃烧的三要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燃烧便不能发生。
在此三要素中,可燃物是较易控制的一个方面。
许多规范及操作要求就是围绕着如何安全地控制燃烧源这一方面来制定。
2.爆炸及爆炸极限
1)爆炸:
物质从一种状态骤然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释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称之为爆炸。
爆炸可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种。
A物理性爆炸:
物质因状态或压力发生突变而强力崩裂的爆炸称为物理性爆炸,物质的化学性质在爆炸前后不发生变化。
当液化气容器充装过满时,随着温度的升高,引起容器内压力增加而致容器超压引起爆炸就属此种情况。
而LPG容器、管道的物理爆炸往往会因为被炸裂的碎片相互撞击火花或周围火种点燃外泄的LPG而同时引发LPG的化学性爆炸,故危害极大。
B化学性爆炸
物质发生极迅速的化学反应,产生高温高压而引起的爆炸称之为化学爆炸。
化学性爆炸前后物质的化学成分发生根本变化。
迅速的燃烧(约万分之几秒)以后,形成巨大数量的燃烧产物,同时包括能量释放及产物膨胀在内的剧烈的物理化学变化是燃烧爆炸,LPG泄漏后积聚在空气中遇火种发生爆炸就是此种情况,属气体混合爆炸。
LPG的密闭容器内如混入空气,遇火种时(如静电放电等)发生燃烧爆炸,则非常危险,爆炸时容器裂成碎片到处飞射,形同炸弹,具有很大的杀伤力。
故储罐在进气前要做氮气置换并测氧分压就缘于此原因。
2)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比例下都可以燃烧或爆炸。
可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发生爆炸燃烧的浓度范围称爆炸浓度极限。
其最低浓度称爆炸浓度下限,最高浓度称爆炸浓度上限。
LPG的爆炸浓度极限为2.40%~9.60。
目前上海各LPG加气站使用的LPG探测仪就是以LPG的爆炸浓度下限为基准来设定的,通常是以LEL为测量单位。
100LEL就是LPG爆炸浓度的下限值。
常规设定的报警值为20LEL,警报值为40LEL。
三.车用LPG的质量要求
汽车用LPG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汽车用液化石油气》(SY7548)的规定外(见表1—1),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烯烃含量应≤5.0%(V/V);
2.丁二烯含量应≤0.5%(V/V);
3.丙烷和丁烷的含量,应按地区的使用条件和季节气温的变化进行调整。
为了保证车辆在启动时有足够的气态石油气供燃烧(特别是在冬季),故车用LPG中丙烷的含量要维持在一定的比例。
原文链接:
上海CNG汽车
表1—1车用LPG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指标
试验方法
车用丙烷
车用丙丁烷混合物
37.8℃蒸汽压(表压)KPa
≤1430
GB/T6602①
组份(%)
丙烷
-
≥60
SH/T0230
丁烷及以上组份
≤2.5
戊烷及以上组份
≤2
≤5
残留物
100ml蒸发残留物ml
≤0.05
SY/T7509
油渍观察
通过
密度(20℃或者15℃)kg/m3
实测
SH/T0221
铜片腐蚀
不大于1级
SH/T
总含硫量w(质量分数)
≤123×
10-6
≤140×
游离水
无
目测
注:
①蒸汽压允许用GB/T12576方法计算,但在仲裁时必须用GB/T6602测定。
②密度允许用GB/T12576方法计算,但杂仲裁时必须用SH/T0221测定。
③规范号:
SY7548-1998。
丁烯和丙烯具有较高的活性,容易聚合形成胶状物而形成沉淀物沉积在容器内并堵塞管道和滤网,使设备不能正常的工作以及损坏设备。
烯烃为不饱和烃,燃烧后会结胶,引起积碳,对汽车发动机的火花塞、气门、活塞等零件有较大的损坏作用,故应严格控制车用LPG中烯烃含量。
硫化物的存在会对设备造成腐蚀,减少设备的使用寿命。
同时过高的含硫量会使车辆排污增加,破坏大气环境。
车用LPG中如含有水,其一,可能会在LPG的减压或气化的吸热过程中结冰,在设备中产生坚硬的冰块而损坏设备。
其二,水可与LPG中的硫化物反应H2S,其强酸性会对设备及汽车发动机产生极严重的腐蚀。
第二章加气站的建设和验收
一.概述
为了加强LPG加气站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LPG加气站的建站工作必须严格遵照原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下简称《管道规定》)以及建设部颁发的《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等规范所规定的相关条例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在上海市建站还必须符合这个规范是不是已经颁布了?
?
《上海市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要求。
LPG加气站的设计、安装以及设备和压力容器制造等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经本市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二.设计
设计是施工和验收的依据,因而设计文件和安装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施工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1.储罐
储罐是LPG加气站储存LPG的容器,LPG加气站储罐属于Ⅲ类中压容器,储罐一旦出现问题很可能造成严重恶果。
因此储罐的设计、施工必须严格遵照《容器》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储罐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三类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埋地罐的设计还应经安全监察机构的认可。
1)储罐的容积
储罐容积的设计应根据该站的建站面积、安全距离销售能力对储罐容积的大小做出适当的选择,既要符合尽量减少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以下简称汽车罐车)进站卸液次数的原则,又要考虑LPG加气站的安全性和经济效益,按照目前本市汽车罐车的装载量,LPG加气站应选用容积为30M3的储罐为宜,但一般不应大于30M3。
2)设置与防腐
储罐可设置在地上(地面罐)或地下(埋地罐)。
地面罐建设成本少,安装施工和维护保养方便,埋地罐的安全间距小,夏季无需水喷淋降温,容器和管道不易受外力撞击而损坏。
埋地罐应牢固地安装在地下罐池内的基础上(基础须与罐池连体浇注)。
罐池及顶盖应是防渗漏的结构设计。
罐池内应用中性干燥细纱填埋。
埋地罐应采用特加强级防腐和牺牲阳极保护法,进行双重防腐处理。
2.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
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安全附件以及紧急切断阀、过流阀、止回阀等保护装置应配备齐全,且选用正确、安全可靠。
设计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LPG加气站的储罐配备相关一次显示仪表(液位、压力、温度仪表)装置,并有远传集中监控装置;
2)储罐上设置的一次显示仪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5级,量程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3.0倍,通常选用2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以便于观察;
3)一次显示仪表的液位计和温度计应符合有关标准和《容规》的要求,且便于观察。
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还应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
4)LPG加气站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必须设置全启闭式弹簧安全阀,安全阀的安全泄放量和排气能力的计算以及开启压力等应符合《容规》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5)安全附件的选用、质量、安装位置和定期校验的期限等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容规》的要求;
6)LPG加气站内的气、液相管道上必须设紧急切断装置;
7)在连接LPG槽罐车的卸液软管和连接LPG汽车的加气软管上应设置拉断保护装置或拉断阀;
8)埋地罐的进液系统,应装设与液位报警装置联动的卸液自动切断装置。
3.压力管道及元件
1)压力管道及元件的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2)压力管道及元件的设计应遵守《管道规定》、《管道规定》以及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定》的要求;
3)埋地管道必须采用全焊透对接接头;
4)焊接接头必须经过100%拍片探伤检验;
5)法兰形式的连接,应采用带外环的金属缠绕垫片和高强度螺栓。
4.设计单位应向用户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设计说明书(包括压力管道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无损探伤方法、比例和验收标准、静电接地和吹扫要求、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要求、车行道下管线敷设的要求等);
2)管道、设备布置图;
3)单管(管段)图(标明走向的轴测图);
4)管道材料设计规定;
5)管道防腐设计规定和验收规范;
6)管架图;
7)特殊管件强度计算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