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租赁合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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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和用途
1.租赁期限从2.租赁用途为第五条:
租金
租金为元/月,租金按(季、半年、年)结算,由乙方在每(季、半年、年)日前足额交付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
押金和其它费用支付
押金作为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时如无违约责任发生,由甲方一次退还,押金为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暖气、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乙方按当前市场价承担,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房屋修缮责任
出租住宅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甲方负责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抵扣修复费用。
第八条:
续租的约定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期届满前30天提出,乙方不续租该房屋,同样需要在租期届满前30天提出。
第九条:
承租人无权转租和出卖所承租房屋,如出现转租或出卖行为,有承租人和转租接受人或房屋买受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之约定给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
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需要退还乙方剩余房租,并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按合同全部租金的万分之五并按实际拖欠天数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需要退还乙方剩余房租,乙方需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两月的;
第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如: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因自然灾害毁损、灭失的。
等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3.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第十四条:
水底数:
电底数:
煤气底数: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室内物品详单一览表
(状态栏√表示正常,×
表示已损坏)
篇二:
人员租赁合同
编号:
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制发
甲方(人才服务机构):
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用人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派遣人员”,系指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签定的协议派遣至乙方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乙方租赁每名甲方派遣人员每月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包括:
1、服务费、派遣人员的工资;
2、社会保险费;
3、双方约定的有关福利费用;
4、本条2、3款的税金。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根据乙方要求推荐用工人选;
2、教育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3、教育派遣人员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机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租赁约定》中的标准,根据有关法律及政府规定,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5、业务需要搬迁新办公地址或变更开户银行,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如更改联系电话传真,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6、提供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劳动、人事政策方面的一般性法规
咨询;
第四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根据派遣人员的要求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1)试用期间内的派遣人员;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有损害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的;
(3)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的;
2、当派遣人员应征入伍、考研、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时,自行解除该派遣人员的租赁协议。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第五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对甲方推荐的派遣人员进行选择;
2、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自行选定派遣人员,经甲方办理租赁手续:
3、乙方对首次租赁的甲方派遣人员,可约定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所派遣人员自动转为正式租赁,其租赁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在试用期内,如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乙方可以解除租赁,但应支付租赁期间的租赁费;
4、派遣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被乙方解除租赁,乙方可不支付所规定的经济补偿费;
5、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派遣人员违反上述规章制度的,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6、在租赁期内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确认,乙方有
权将派遣人员退回甲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乙方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2)工作失职、对单位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意从事由甲方安排其他工作的;
派遣人员严重违反乙方的合法规章制度(此规定对派遣人员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有确凿证据的,乙方可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确认后乙方可中止租赁且可不支付本章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的经济补偿费。
7、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六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对派遣人员的岗位职责、劳动纪律进行管理并对派遣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2、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作场所及劳动条件;
3、应以货币形式按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和派遣人员的工资、加班工资、社会保险费和福利费等;
4、确保派遣人员在租赁期间享有国家《劳动法》所规定的各种权益,并承担国家《劳动法》所规定的义务利责任;
5、不得中止或终止租赁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派遣人员和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的派遣人员。
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和因工死亡的派遣人员按《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6、督促派遣人员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派遣
人员遵纪守法;
7、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如更改联系电话或传真,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8、严格执行协议中约定的派遣人员使用岗位,如变动派遣人员工作岗位需同甲方从新协商,未经甲方协商而变动工作岗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如发生因工伤残或伤亡事故,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10、按本协议条款规定乙方解除租赁和终止与甲方合作时,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费:
(1)已过试用期且租赁期不超过一年的派遣人员,应支付相当下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费;
(2)租赁期超过一年不超过两年的派遣人员,应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的经济补偿费;
(3)以后每增加一年租赁期,即递增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费,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
乙方解除租赁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人员,否则除离职费外,还应分别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和向派遣人员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上工资标准以解除派遣人员的上个月工资为准,派遣人员属第三章第五条第五款情形的,不得依据上述条款解除本协议。
第四章费用及结算
第七条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社会保险机构颁布新规定需要调整社会保险费比例、险种或基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其规定
篇三: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实用版式)
房屋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沙子营村东菜地的一套院落出租给乙方作为居住场所。
二、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为50000元/年。
合同签订时,乙方首付房租金30000元,剩余20000元租金在合同签订日期起的第五个月交齐,不得逾期缴纳。
三、甲方将上述套房交付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必须在开始计租之日起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水电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计租之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
五、合同期间,乙方保证爱惜好套房内的一切屋子结构及其装修饰物,不任意破坏,造成破坏的愿意修复原状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
六、乙方承认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时,本套房完好无损。
租赁期满也必须完整无损交付给甲方。
租赁结束时,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及时退出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时退出,则由甲方任意处理,乙方无异议。
七、租赁期间、安全问题(如因乙方预防和看管不当而造成火灾,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完全自负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得影响邻里休息或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或危害社会公德之事。
如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造成影响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转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交由他人使用。
九、违约责任:
①乙方如不续租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租期到临时,甲方如不再出租,应提前通知乙方。
②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则甲方
可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从拖欠日起按日加收5%,拖欠时间达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收乙方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③租赁期间,如一方确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补偿金。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
甲方(签订):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代表:
住址:
年月日於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