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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工作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5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首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制度…………………………………3

三、安全监理例会制度……………………………………………3

四、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报审制度………………………………4

五、重大危险源交底监控制度……………………………………4

六、安全监理旁站、巡视制度……………………………………5

七、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6

八、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6

九、安全监理报告制度……………………………………………7

十、安全奖惩制度…………………………………………………8

十一、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8

十二、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监理制度………9

十三、安全隐患处理和严重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9

安全监理制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日海通讯厂区研发楼

2、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

3、各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深圳市蛇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总建筑面积:

12267.35㎡。

5、建筑性质:

公共/办公建筑

6、建筑层数:

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17.35m。

7、结构形式: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8、工程重要性等级:

二级、场地复杂程度为三级、地基复杂程度为二级,本工程管桩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9、本工程室内外高差300mm,±

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87.3m。

10、本工程采用AB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预制管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1300kN。

二、首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制度(可与开工预备会议合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介绍委托合同约定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法规规定;

(2)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及其分工;

(3)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并确定安全监控的主要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监理要求;

(5)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明确其职责和工作制度;

(6)明确安全检查及安全监理例会的时间、周期以及参加人员。

三、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可与工程例会合并召开)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同建设、施工等单位召开安全监理例会。

安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分析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原因;

(2)针对安全生产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及其管理的改进措施;

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

(3)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现状,提出下一阶段文明施工的改进措施;

(4)通过会议,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落实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分工。

四、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报审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商按规定编制重大危险源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批。

对于按规定须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须督促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审查;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重点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是否经过承包单位内部审查,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签署、审批,是否已盖施工企业印章;

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

五、重大危险源交底监控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并报监理审批;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编制重大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危险源施工的监理措施和监理检查要求;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交底的书面记录,对于没有进行交底的不允许擅自施工作业;

(4)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方对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前的各项安全自检工作是否完成,自检责任制是否落实。

六、安全监理旁站、巡视制度

(1)对于重大危险源部位,应有针对性的旁站、巡视监理方案,并明确各专业工程的安全旁站、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安全监理规划(方案)安排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的旁站、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3)监理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自检,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脚手架及高空作业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安全巡视监理工作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并及时填写巡视、旁站监理记录表;

七、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除了定期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

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办法,明确检查人员名单;

(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保证施工安全。

(5)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或函件等形式向建设各方主体通报。

八、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1)施工现场的重要施工安全设施和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应在运行前经监理核查;

(2)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搭设安装后,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测,垂直运输设备等须备案的应及时督促备案,并及时报监理核验;

(3)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核查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是否符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核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九、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每月底将本月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以监理月报形式向工程所在地安监站汇报;

(2)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如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下达的指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施工现场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在两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及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并签发工程暂停令;

(4)项目监理机构与监理公司之间,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之间应保持通信联络的畅通;

(5)监理人员的各项口头报告均应及时追加书面记录。

十、安全奖惩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奖励规定:

每半年对各个驻地监理组进行安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内业资料和现场生产安全情况、是否发生安全事故、检查各个监理组的安全检查资料等。

对于工作出色的监理组和个人,总监办按公司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3、惩罚规定:

各标段监理组组长和安全员凡未实现安全责任状,年终将公司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十一、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按合同中有关质量条款,规范规定和文件明确质量、安全负责。

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依据设计和技术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接受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建立单位的监督检查;

2、在工程开工前,认真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的相关交底工作,施工应按国家现行的规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3、建立健全质量。

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计量,检测等基础工作;

4、各级监理人员应按监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的质量安全监理工作,确保质量安全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十二、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监理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实施监理。

2、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十三、安全隐患处理和严重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监理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反馈,情况严重的,应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如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按照事故的级别及国家规定立即向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4、事故发生后,严禁隐瞒不报,所上报的一切事故由公司有关领导协同上级有关部门一同调查,按程序进行处理。

5、在实施事故处理过程中,监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同时要全过程跟踪,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各类相关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201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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