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吨玻璃瓶罐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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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近水体为高明河,属Ⅱ类水区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
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本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1月6日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3
声环境功能区
建设项目所在地为集中工业用地,属声环境质量3类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是否风景保护区
6
是否水库库区
1.2.2环境质量标准
(1)本项目所在地环境控制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1月6日修改单二级标准,见表1-2。
表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标准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m3)
选用标准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0.0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1月6日修改单二级标准
日平均
0.15
1小时平均
0.50
二氧化氮
NO2
0.08
0.12
0.24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0.10
氟化物
0.02
(2)根据《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项目附近水体高明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见表1-3。
表1-3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单位:
mg/L,pH值除外
标准限值
执行标准
pH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
SS
≤100*
CODcr
≤15
BOD5
≤3
石油类
≤0.05
DO
≥6
总磷
≤0.1
氨氮
≤0.5
*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3)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环境敏感点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见表1-4。
表1-4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单位:
等效声级Lep[dB(A)]
声功能区类别
适用地带范围
昼间
夜间
3类
工业用地
65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类
居住
60
50
1.2.3污染物排放标准
(1)本项目排放的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见表1-5。
表1-5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单位:
mg/L,pH值除外
标准
CODCr
动植物油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6~9
90
20
10
(2)根据国家《“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为推进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法规,完善环境保护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十一五”期间将对玻璃工业分类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形成完整的排放标准体系。
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包括五项标准,分别为:
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平板玻璃
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子玻璃(包括含铅玻璃)
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容器玻璃
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玻璃纤维及制品
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矿棉
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制订并公布的仅有《平板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容器玻璃》尚未有公开稿公布,因此本项目排放窑炉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1997年1月1日起二级标准。
由于NOX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在“十二五”中将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对窑炉的NOX排放并未作要求,因此本项目的NOX参考《平板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NOX排放标准进行管理,见表1-6。
原料车间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见表1-7。
表1-6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单位:
mg/m3
污染物
工业炉窑
玻璃熔窑
烟尘
烟色
NOX
排放浓度限值(mg/m3)
≤850
≤200
≤6
小于林格曼黑度Ⅰ级
700
排气筒高度(m)
≥15
生产能力300~500t/d,≥65
执行排放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1997年1月1日起二级标准
《平板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表1-7《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颗粒物
120
15
排放速率限值(kg/h)
2.9
0.64
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1.0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对广东省环保局《关于柴油发电机排气执行标准的请示》(粤环报〔2005〕35号)的复函,本公司现有一台功率为1000KW的备用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1-8。
表1-8GB16297-1996排放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550
2.6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4
4.3
30
40
25
39
氮氧化物
240
0.77
1.3
4.4
7.5
12
16
(3)本项目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9)中的3类区标准见表1-9。
表1-9 运行期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单位: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9)中的3类区标准
1.2.4其他标准
项目排放的其他标准有: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见表1-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3840-91);
参考标准——《清洁生产标准——平板玻璃行业》(HJ/T361-2007)。
表1-10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单位: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噪声限值
夜间噪声限值
土石方
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
7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等
70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1.3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需要加以控制的污染源为烟气中的SO2、NOX,本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是:
黎坑村、潭朗村、高明河等敏感点,具体详见表1-11和图1-1敏感点分布图。
表1-11建设项目拟建厂址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性质
敏感点描述
保护对象
对何种污染物敏感
相对于项目所在地方位及距离(,米)
黎坑村
511人
人群
大气污染物
东北偏北550
潭朗村
680人
东北1410
潭新村
401人
东北1600
下石塘村
50人
西1250
上石塘村
95人
西1380
中石塘村
88人
西1300
7
岗边村
340人
南850
8
桥头村
170人
南1220
9
冲尾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