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及16号文朱树英优质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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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废止。

新办法的文件名称取消了新办法的文件名称取消了107107号文件的号文件的“暂定暂定”两字,保留了两字,保留了77条原有条原有规定,修订了规定,修订了1515条原有规定,合并了条原有规定,合并了11条,删除了条,删除了11条,其中的第条,其中的第55、88、1414、1616、2626条为新增条款,因此,条为新增条款,因此,1616号文件修订的和新增的共号文件修订的和新增的共2020条规定是我们条规定是我们学习和理解的重点条款。

学习和理解的重点条款。

33建纬律师事务所背景背景背景背景1616号文件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就体现在这些修订和新增的规定,主要有:

号文件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就体现在这些修订和新增的规定,主要有:

11、进一步规范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计价的市场监管;

、进一步规范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计价的市场监管;

22、建筑工程清单计价模式的改革成果上升到政府规章成为行政管理依据;

、建筑工程清单计价模式的改革成果上升到政府规章成为行政管理依据;

33、按工程造价的投资来源区分,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按工程造价的投资来源区分,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44、预防市场操作不规范行为,强化行政调解手段妥善处理造价纠纷。

、预防市场操作不规范行为,强化行政调解手段妥善处理造价纠纷。

44建纬律师事务所目录目录目录目录目目录录一、造价立法滞后是产生建设工程合同和造价纠纷的主要原因一、造价立法滞后是产生建设工程合同和造价纠纷的主要原因二、二、107107号文件指导我公正裁决造价纠纷案件并经受最高院的审查号文件指导我公正裁决造价纠纷案件并经受最高院的审查三、三、1616号文件对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的新规定以及对合同管理的新要求号文件对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的新规定以及对合同管理的新要求55建纬律师事务所一、一、造价立法滞后是产生建设工程合同和造价纠纷的主要原因造价立法滞后是产生建设工程合同和造价纠纷的主要原因我国合同法第269条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住建部颁布施行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协议书第7条设定的承包人承诺确保工期、质量,发包人承诺确保支付价款,并设定互为担保的新的管理制度正是基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特点设计的。

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立法滞后并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

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首个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行政规章,也是第一个专门的法律规定。

2004年10月国家财政部和建设部联合颁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69号文),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政府投资项目。

现在住建部已启动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制定程序,但正式出台还需时日。

66建纬律师事务所拖欠工程款案拖欠工程款案件件表面上是发包人或者资金缺乏,或者不及时结算工程价款表面上是发包人或者资金缺乏,或者不及时结算工程价款实质上是承发方双方对于有关工程造价的许多法律问题实质上是承发方双方对于有关工程造价的许多法律问题在认识上存在争议在认识上存在争议引起拖欠工程款的主要原因有:

引起拖欠工程款的主要原因有: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结算过程中,因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固定总价、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价的计价原则和方法理解不同固定单价、可调价的计价原则和方法理解不同,造成有关结算款纠纷。

中铁建设集团在天津的爱建项目的结算纠纷就是为此引发一、二审诉讼;

2、因施工企业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借用资质以及质量、工期存在问题,或者未及时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借用资质以及质量、工期存在问题,或者未及时依约交付竣工资料依约交付竣工资料导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结算过程中,因扣除相关费用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

大量的案件在承包人提起诉讼后发包人据此提出反诉,使案件增加审理难度,法院案件审理久拖而难以结案;

77建纬律师事务所3、建设单位在招标时设定最低价中标最低价中标,施工企业在投标时漏算、少算形成投标低价,在实际施工时无法按设计要求完工;

或者低价固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对调价发生争议,既引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也引起大量的结算纠纷。

杭州地铁一号线塌陷事故和上海莲花景苑倒楼事故都缘于此;

4、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频繁进行设计变更、新增建设项目频繁进行设计变更、新增建设项目,导致实际发生的工程造价高于合同约定造价,双方难以就签证价款达成一致意见;

或者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停工向建设单位主张相应的机械、设备、人员窝工损失,引发签证索赔纠纷;

5、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建设单位迟迟不能审定工程造价;

或者施工单位未提交结算资料或提交的结算资料不全,建设单位抗辩不及时审定建设单位抗辩不及时审定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

6、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施工单位不及时进行保修不及时进行保修,建设单位在未获得施工单位事先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费用纠纷,或者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引起保修款纠纷。

88建纬律师事务所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施行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解释共28条规定中涉及造价问题的有16条,比例占了62。

解释的制定很大程度上借鉴了107号和3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现在我们在学习、研究、掌握16号文件时要明确一个原则:

我国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目前没有工程造价的规定,从法律范畴分析,在法律、法规尚未立法的前提下,行政没有工程造价的规定,从法律范畴分析,在法律、法规尚未立法的前提下,行政规章就是法律。

规章就是法律。

2014年年2月月1日日107107号文件号文件1616号文件号文件先后两个计价管理先后两个计价管理办法在发生造价纠办法在发生造价纠纷案件的适用是按纷案件的适用是按照法律的照法律的“从新兼从新兼从旧原则从旧原则”99建纬律师事务所二、二、107107号文件指导我公正裁决造价纠纷案件并经受最高院的审查号文件指导我公正裁决造价纠纷案件并经受最高院的审查常州仲裁委员会(常州仲裁委员会(20072007)123123号案件号案件本人担任首席仲裁员本人担任首席仲裁员常州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南通一家施工企业的一个房地产项目。

因商品房项目未经过公开招标就开工,合同被仲裁庭中间裁决无效,仲裁庭就此启动已完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不同诉求,鉴定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当地定额提供了两个鉴定意见,工程造价相差有1500多万元。

仲裁庭经合议后决定采纳按当地定额标准的鉴定意见,法律问题是这1500多万元该如何处理?

是否应由承包人所获?

在裁决前,我查阅了107号文件对工程造价组成的相关规定,该文件第5条规定“施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由成本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利润和税金构成”。

仲裁庭认为:

合同无效,利润不应计取;

造成合同无效双方均有过错,按公平原则差价应由承发包各半承担。

据此仲裁庭下发了最终裁决决定。

1010建纬律师事务所不予执行申请不予执行申请常州中院常州中院江苏省高院江苏省高院最高院最高院107号文件号文件正确处理了施工合同无效价款的依法结算正确处理了施工合同无效价款的依法结算“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本案无论施工合同是否有有效,本案无论施工合同是否有效与否都不影响本案参照合同约效与否都不影响本案参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工程款定的方式结算工程款”答复:

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条确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确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折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折价补偿愿原则,即价补偿愿原则,即“参照合同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该条的。

该条的本意并不是赋予承包人选择参本意并不是赋予承包人选择参照合同约定或工程定额标准进照合同约定或工程定额标准进行结算的权利。

根据该条规定行结算的权利。

根据该条规定精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精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也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包人也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你院请求报告支付工程价款。

你院请求报告中涉及的常州仲裁委员会中涉及的常州仲裁委员会(20072007)常裁经裁案第)常裁经裁案第123123号号仲裁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仲裁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不属于本案答复范围。

题,不属于本案答复范围。

1111建纬律师事务所11、造价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是、造价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是1616号文件的主要贯彻执行者,地方造价主管部门要号文件的主要贯彻执行者,地方造价主管部门要按按1616号文件的新规定,针对项目投资的性质和来源,制定相应的地方规定,加强号文件的新规定,针对项目投资的性质和来源,制定相应的地方规定,加强对建筑市场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造价管理协会要调研执行新对建筑市场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造价管理协会要调研执行新文件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的作用。

文件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的作用。

三、三、1616号文件对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的新规定以及对合同管理的新要求号文件对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的新规定以及对合同管理的新要求文件第26条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的要求。

文件第文件第66、77条涉及条涉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各地造价管理协会各地造价管理协会1616号文件首次引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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