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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我国的法律制裁可分为以下四种:
违宪制裁:
违宪制裁是对违宪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行政制裁行政制裁:
行政制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刑事制裁刑事制裁:
刑事制裁又称为刑罚,是指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实施的法律制裁。
民事制裁:
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民事违法行法行为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进行的法律制裁。
0707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
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
扰乱公共汽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如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
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
非法制造、0808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如欧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等。
(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
如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
哄抢他人财物;
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如窝赃、买赃;
吸食、注射毒品;
倒卖票证;
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
违反规定占用防火间距;
有0909重大火隐患经公安机关通知而拒不改正的。
(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
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
酒后驾车等。
(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
如涂改户口证件;
不按规定申报户口或者领居民身份证,拒不改正。
(9)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尚不够成犯罪的。
(10)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壳,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11)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
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101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裁决权属于公安机关。
具体有三类:
(1)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
(2)公安派出所可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轻微的案件;
此外,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派出所、公安科可以行使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裁决权。
(3)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警告、5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没有委托的权力)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治安管理处罚案件。
111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
(1)警告。
指公安机关责今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
(2)罚款。
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惩戒其违法行为。
罚款数额一般在1元以上、200元以下;
但是对于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的,处15日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1212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规定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的,除铲除其所种毒品原植物外,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对非法运输、买卖、使用罂粟壳的,除处以收缴、拘留外,可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对赌博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的,除处15日以下拘留外,可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3)1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131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
对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而受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在其酒醒后进行处罚。
141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1515(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5)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暴力、威胁方法的。
还有一些行为,法律、法规规定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的,如军事设施保护法第32条规定,不听制止非法进入军事禁区;
毁坏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围墙、铁丝网或者界线标识的;
扰乱军事1616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管理秩序,情节轻微的;
在军事禁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不听制止的等行为,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处罚。
对于上述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717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指行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了妨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商不够刑事处罚的;
如违反枪支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审领持枪证,或在城市、集镇、居民点、风景游览区等不准鸣枪的场所任意鸣枪。
(2)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运、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照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
1818(3)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管制刀具的。
如根据公安部于1983年发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和私自保存管制范围内刀具的,公安机关应予取缔,没收刀具,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的刀具,由少数民族自治区制定办法管理。
(4)经营旅店、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
(5)组织群众聚会或者文化、娱乐、体育、展览、展1919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6)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7)不听劝阻抢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载或者强迫渡船驾驶员违反安全规定的、,冒险航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8)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020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
有以上妨碍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212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了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是否构成轻微伤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公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确定。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注意区分非法拘禁罪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后者时间较短,情节轻微。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如致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则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应依照刑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2222(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受虐待人如果不要求处理,仅要求虐待者停止虐待,公安机关不能给予行为人处罚。
注意同一般家庭纠纷和刑法规定的虐待罪区分开来。
前者如教育子女方法不当,偶尔采取体罚、冻饿等,不是虐待行为;
后者如虐待手段凶残,长期虐待或已经造成受虐待人瞬小劳龅难现睾蠊(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如深更半夜反复打电话骚扰他人,使之夜不能眠。
(6)胁迫或者诱骗不满18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的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对此,文化部、公安部于1981年联2323合发布的关于取缔流散艺人和杂技团体表演恐怖、残忍和摧残少年儿童节目的通知规定:
文化、公安部门对严重摧残少年儿童的卖艺活动,要坚决予以取缔,没收其演出证。
(7)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如邮政法第36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按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的规定处理。
有以上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242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规定了以下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
(1)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偷窃”是指行为人采取自己认为为他人所不知的手段暗中将少量公私财物据为己有;
“骗取”是指行为人采用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的方法将少量公私财物从他人处据为己有;
“抢夺”是指行为人乘人不备。
公然夺走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
应注意的是,区分以上三种行为同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的标准是数额不同,构成前述三罪的客观要件是“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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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所谓“哄抢”,指二人以上的多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占公私财物的行为。
处理这类案件时,注意区分少数违法者和一般行为人,分清责任,对起带头、指挥、进行煽动的分子,应从重处罚。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所谓“敲诈勒索”,指使用暴力或要挟方技,强迫被害人交出一定财物的行为。
如果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则构成抢劫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处罚的敲诈勒索行为是针对索取他人少量财物的行为,如果敲诈勒索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则构成敲诈勒索罪,应追究行为人的弄事责任2626(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指故意破坏公共财物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物,数额不大,情节轻微的行为。
有以上侵犯公犯公私财物的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2727根据治安官理处罚条例第24条规定:
有以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2)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卷及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3)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4)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2828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5)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6)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7)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其他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