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一讲PPT格式课件下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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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性。
英美法系:
惩罚性。
我国:
恶意侵权,确定有限度的惩罚性赔偿。
(4)预防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立法目的与功能三、功能:
(1)救济功能:
明确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8种停、排、消、返、恢、赔、赔、消、恢)
(2)制裁功能:
制裁侵权行为;
(3)预防和保护功能:
预防侵权行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立法目的与功能案例一:
白蓉蓉诉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
案例二:
有限电视台插播广告行为侵犯用户“正常收视权”纠纷。
四、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民事权益1.是民事权益而不是民事权利。
原因:
立法者不可能毫无遗漏的总结出现实生活中的所有民事权利,更不可能规定未来可能出现的民事权利。
如果把保护范围确定为民事权利,将会使很多民事权利之外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
保护范围民事权益2.民事权益的外延:
不完全列举方式。
(1)列举规定:
人身权:
人格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信用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等;
身份权:
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
财产性权利:
物权:
自物权和他物权。
债权:
股权。
人身兼财产性权利:
知识产权: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
继承权。
(2)开放性民事权益:
“除本条列举的权利之外的民事权益,亦受侵权责任法的保护”。
包括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3)列举式加开放式规定对司法实务的影响:
积极性:
提供充分救济。
消极性影响:
将面临司法不确定性和滥诉的影响。
保护范围民事权益3.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民事利益应当是合法利益合法利益。
是否为任何合法利益?
立法无限制,可以效仿德国进行限制:
a.立法所保护的;
b.明显违反善良风俗致人损害的,应当达到一定程度。
五、侵权法律后果1.侵权法律后果相对人之间请求权产生。
侵权之债2.请求权人(原告)适格一般实体法实体法权利人,直接受害人。
列外,受害人近亲属等。
受害人死亡、单位分立。
3.被请求权人(被告)实体法实体法责任人。
案例分析1.人身损害赔偿案。
陶谋受雇于游某安装水管触电致残(水电公司对高压电享有产权)。
2.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六、责任聚合1.各种责任并存,责任聚合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各种责任内容相同而相互排斥,责任竞合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优先。
责任聚合
(1)侵权责任优先的意义:
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国家利益退到第二位,私权优先实现。
(2)构成要件:
同一侵权人;
同一行为;
侵权人同时承担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同一行为。
(3)司法适用:
a.侵权优先权实现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
b.包括:
赔偿金、实现费用、利息。
C.优先权的标的必须是侵权人本人所有财务和权利。
d.破除“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的传统思想。
案例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先刑后民”。
李某住旅馆被同屋无身份证的住客抢劫致残。
两种救济途径。
第二章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一节第一节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归责:
是指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后,应以何种根据使其承担责任。
这种根据是法律的价值判断。
归责原则:
确定侵权人承担请求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是归责规则,是确定侵权人承担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贯彻整个侵权法之中,并对侵权法规范起着统帅的作用。
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
1.侵权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意义:
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确立,尽到注意义务。
第一,在道德观念上符合正义的要求;
第二,在社会价值上,可以调节“个人自由”和“社会安全”两个基本价值,尽到一般理性人的注意义务;
第三,过错责任体现个人尊严,承认个人抉择、区分是非的能力。
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3.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
主观状态;
有过错为必备要件;
法律价值判断过错过错为最终价值判断。
4.规则:
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
是责任构成要件;
举证责任适用民诉法基本规则为原告举证;
责任形态为行为人自己责任,不是替代责任。
5.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主观过错、因果关系。
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二、过错推定原则(十七世纪法国法官多马:
自然秩序中的民法)1.侵权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同时,使被侵权人处于有利地位,加重侵权人责任。
适用规则: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才可适用。
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1)适用范围:
a.关于责任主体特殊规定,如监护人责任、用人者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网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教育机构责任等。
b.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责任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c.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d.动物损害责任中。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动物园动物造成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e.物件损害责任中,建筑物及建筑物上的悬挂物,林木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在公共场所危险施工等,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2)责任构成要件与过错责任构成要件相同。
(3)主观过错证明责任倒置。
被告侵权人证明自己无过错。
(4)责任形态:
基本上是替代责任。
案例:
1.椰子脱落砸人损害赔偿案。
2.清水河县艾滋病病毒感染案。
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1.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免除了被侵权人就侵权人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对被侵权人的保护更进一步。
目的:
在于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其责任基础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
3.适用无过错责任的规则:
(1)适用范围:
适用一部分特殊侵权,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
a.产品责任;
b.高度危险责任;
c.环境污染责任;
d.动物损害责任中的部分责任。
(2)责任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
(3)举证责任。
a.被侵权人举证责任:
证明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即可。
b.侵权人对主张不存在侵权或免责事由存在有举证责任。
如损害结果发生或扩大是由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等,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c.主观过错对侵权是否成立没有影响,但对赔偿范围有决定性影响。
如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限额赔偿,如果被侵权人可以证明侵权人主观有过错,则全额赔偿。
反之,如果侵权人可证明被侵权人就损害扩大有过错,可就扩大部分免责。
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请求损害赔偿归责原则(4)责任形态:
一般为替代责任。
1.何仕秀诉邓大有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
2.曾某诉吴某和刘某动物致人损害赔偿案。
第二节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一、违法行为1.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违反法律规定,从而给被侵权人以及社会造成损害的行为。
2.特征:
(1)人或者社会组织的特定活动,只能是行为。
(2)主体资格具备责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能够辨认好控制自己的行为或者具有相应资格的组织。
(3)违反法律要求的行为。
不履行特定义务;
滥用权利;
违反法律禁止等。
(4)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3.违法行为两种形式:
作为、不作为。
不作为违法的前提:
(1)法律直接规定;
(2)来自职务上或业务上的要求;
(3)源自于先前的行为。
送醉酒人回家。
酒桌豪饮醉酒致死。
二、损害事实:
客观存在是侵权赔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根据。
类型:
1.人身损害事实:
违法侵害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
可以产生财产损害、精神损害。
2.精神损害事实:
也称人身无形损害。
违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
可造成财产损失、精神利益损害情节严重。
3.财产损害事实:
不法行为损害他人所有财物或财产权利。
直接损害现有财物减少;
间接损害可得利益的减少。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三、因果关系(以违法行为为因,损害事实为果)1.直接因果2.间接因果:
a.相当因果。
伤害送医院烧死和伤害破伤风致死;
b.推定因果。
也称盖然性因果,因果关系(可能性)在原被告之间分配。
规则:
时间顺序;
自然规律判断。
四、过错:
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对损害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1.故意:
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行为结果,仍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
2.过失:
疏忽和懈怠。
故意和过失严重程度不一样,对刑法量刑有影响,对民法承担侵权责任没有实际影响。
但如果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在共同过错、与有过失及第三人过错的情况下有决定性作用。
第三节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简单共同侵权简单共同侵权要件:
a.二人以上;
b.行为人具有共同故意;
c.行为共同性,可能有分工不同,但每人的行为都是共同侵权的组成部分;
d.造成共同的损害结果。
张玉丽诉张秀兰、林黎文冒用其姓名办理结婚登记共同侵害其姓名权纠纷案。
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2.复杂共同侵权复杂共同侵权
(1)第9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2)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单向连带责任。
1.教唆。
(许某诉廖某、刘某果园挖陷阱案)2.帮助。
(张某诉李某、开锁公司共同侵权案)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3.叠加共同侵权叠加共同侵权:
承担连带责任。
第11条规定: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例如:
前一个司机交通肇事撞成致命伤逃逸,后一个司机交通肇事致死。
数人侵权,但非共同侵权一、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
主观上无意思联意思联络络,无共同故意也无共同过失;
客观上各自行为。
构成要件:
二人以上;
数人实施有关联的行为,行为不构成损害结果的统一原因;
数人行为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
责任分担:
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建房帮工中因拖拉机撞塌大门斗框被砸伤赔偿纠纷案。
数人侵权,但非共同侵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
也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险行为,并就其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不能判明谁是真正的侵权人的行为。
数人实施;
数人的行为具有致害他人的危险性;
主观上无故意;
客观上数人行为有侵权的可能性。
责任规则:
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行为人不能以自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