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廉洁成都2013-20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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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

建设廉洁成都2013-2017年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廉洁成都,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省委《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廉洁成都的决定》(成委发〔201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章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推进成都全面深化改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展,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全面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系统推进廉洁成都建设的主要载体和必然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分层分类、系统治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把建设廉洁成都构建“五大体系”、开展“五大建设”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协调整合、有机融合,同部署、同推动,汇聚成强大合力,不断深化我市反腐倡廉建设。

  经过不懈努力,到2017年,与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完善,廉洁成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进一步好转、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制度机制更加完备、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消极腐败现象有效遏制、社会廉洁程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

  1.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

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从严要求贯穿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履行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

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带头清正廉洁。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条实施办法

  2.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纠正“四风”。

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加强日常管理,纠正执行制度规定作选择、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反弹。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把遵守和执行情况纳入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及时发现、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违法行为。

  (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持续整改存在的问题。

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践行“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扎实开展为民专项行动和“走基层”“五进”“双报到”等活动。

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

认真落实群众和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定期接访、包案等制度。

  4.强化正风肃纪。

认真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正风肃纪成果。

  (四)严明党的纪律

  5.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行为。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一)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6.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案件;商业贿赂案件。

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完善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及运用机制。

  7.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

  8.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让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认真查核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决不姑息放过,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加大“带病提拔”倒查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力度,查处当事人,追究责任人。

  (三)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9.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环境保护、扶贫救灾、安全生产、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

开展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强化责任追究。

创新形式和载体,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

  (四)健全腐败问题的揭露、发现、查处机制

  10.畅通举报渠道,实现信访举报渠道向基层延伸,健全各类信访举报线索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提级办理机制,鼓励实名举报,完善实名举报“四个优先”和举报人保护等制度。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建立反映失实情况及时澄清制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严格查办案件程序,严明查办案件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和治本功能,坚持以案施教、以案促建。

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增强执纪执法机关协同办案合力。

完善基层办案指导督办机制。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11.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从政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组织建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必修内容。

分级举办廉洁从政专题研修班,定期举办市管新任职干部岗前廉政培训,坚持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深化“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作廉政报告。

强化廉洁榜样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拓展网络在线教育,在“廉洁成都”门户网站开展廉政教育和在线考试。

  12.加强警示教育。

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机制,深度剖析典型案件,有针对性制作案例警示教育片和教材,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领导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

  13.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

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规制度、工作成效,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

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要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建立网、报、刊、台、新媒体联动机制,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正确引导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

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严肃宣传纪律,加强社会宣传。

  1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集中打造一批廉政文化基地,从成都历史文化底蕴中挖掘廉洁文化资源,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文化馆、纪念馆和廉政教育基地等的作用。

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和廉洁教育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

开展廉洁文化群众互动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八进”工程,打造一批廉洁文化示范点。

把廉洁题材纳入各类艺术创作及报刊、图书、音像出版计划,打造有成都特色的廉洁文化精品。

建立廉政公益广告制作、发布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运用各种媒体和载体,积极投放廉政公益广告。

  

(二)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15.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中央、省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经费使用管理、会议活动等配套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

试点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

各级各部门根据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机制;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法规制度的即时清理和备案审查机制。

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制度执行不力问题,让法规制度刚性运行。

  (三)夯实反腐倡廉社会基础

  16.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开展廉洁机关、廉洁城区、廉洁行业、廉洁企业、廉洁学校、廉洁医院、廉洁村(社区)、廉洁家庭等社会单元廉洁创建活动。

  (四)完善廉洁诚信市场建设

  17.推进市场体制改革,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深化财税、金融、投融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

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新型投融资体制、完善政府投资决策和监管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

  18.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落实“应进必进”原则,实现全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和集中交易、分级管理。

加强交易服务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监督常态化、信息公开化。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机制和交易参与主体行为规范制度。

强化“一委两办一中心”职能。

  19.不断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

建立统一、公开、共享的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健全企业信用等级评级、诚信奖惩等制度。

整合执法资源,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防止和纠正中介机构转移行政管理权谋取部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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