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和焚烧处理的比较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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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将原先老填埋场的垃圾重新挖出来焚烧,日处理规模才增加到500—600吨。
安徽芜湖市2003年建成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日处理垃圾量为600吨,而2003年的芜湖市日产垃圾也就在600吨左右。
焚烧发电厂建成后与填埋处理场均分垃圾,造成垃圾焚烧发电厂上不了规模,企业亏本运行。
直到2009年,芜湖市政府决定将全部城市生活垃圾都用于焚烧处理,发电厂才迈过“温饱线”。
之所以会产生垃圾量供应不足,主要是这些中小城市高估了本地的垃圾制造能力。
以城市人均日产垃圾1千克推算,日产生活垃圾600吨的城市,对应的人口规模大致在60万人。
但是,很多中小城市还没有达到这个规模,因为官方统计口径内的城市人口与城市内实际产生垃圾的人口往往并不统一。
首先,按照区域来统计城镇人口,将一部分农村人口统计在内。
但是从城市垃圾收集及处理系统看,产生垃圾的主要人口是市民,相当于早期的城市非农人口。
其次,高估城市流动人口在垃圾生产方面的能力。
从垃圾产生的情况看,一个城市的流动人口与该市的常住市民一样,每天都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但是他们因经济状况较差产生的垃圾量相对较少。
最后,高估城市发展与未来人口增长趋势。
因此,垃圾处理设施服务人口在60万以下的城市、特别是县域,应首选填埋,慎用焚烧。
卫生填埋技术比较成熟,也相对简单,一般的县级环保局即可进行有效监管。
卫生填埋场容纳的垃圾量可大可小,弹性大,也能适应季节的变化。
山东省邹平、临清、临邑等县利用亚行贷款建设了卫生填埋场;
安徽省霍山县利用国债和日元低息贷款建立了日处理能力150吨、可使用20年的卫生填埋场。
这些县城通过建设卫生填埋场,均有效地解决了县域垃圾处理问题。
西部地区应以填埋为主
在实地调查中发现,西部地区一些人口并不密集的城市也在计划建设焚烧发电厂。
这些地区目前不应急于采用焚烧发电方式,而应采用适宜的卫生填埋技术以改进目前的垃圾处理情况。
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甘肃等省区,人口密度均低于100人/平方公里;
另有一些省区虽然人口密度稍高,但从实际情况看,这部分省区城市化率不高,如云南、贵州等;
还有一些省区虽然全省的人口密度比较高,但省内也存在人口密度比较低的地区。
地广人稀的地区通常会有比较丰裕的荒山、荒地、戈壁沙漠等可用作填埋场的土地资源,除省会城市和少部分大城市外,这些地区的大部分城市都可采用垃圾填埋方式。
例如,从内蒙古目前的垃圾状况和人口分布来看,除呼和浩特和包头两市可以考虑使用焚烧技术外,其他城市并不存在土地资源紧张、垃圾量过大等问题。
又如2009年末,呼伦贝尔市全市总面积2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00万,两个中心城市——市政府所在地海拉尔及口岸城市满洲里——人口分别为30万和26万,都适合采用填埋处理方式。
东部地区和大城市应重视填埋作用
在以焚烧为主的地区,也不能完全摒弃卫生填埋,应注重发挥填埋处理方式的辅助功能。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人口密集的东部地区和大城市多将焚烧发电作为垃圾处理的主要技术选择。
这些地区采用焚烧工艺的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人口多,垃圾量大,填埋用地量大,如北京新增填埋场选址、征地等很困难;
二是焚烧可以很好地满足这些城市垃圾减量的要求,通过焚烧,可以减少垃圾总重量的90%,避免了二次污染的风险。
虽然如此,垃圾填埋仍然具有焚烧处理不可替代的优势。
首先,焚烧产生的残余物需要填埋处置,如焚烧产生的炉渣、飞灰等。
虽然国内焚烧厂的炉渣多被当做制造建筑材料的辅料,但是其中也有少部分运往填埋场处理。
如广州市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湖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都将焚烧发电的飞灰用水泥固化后存入填埋场。
其次,填埋场可以调剂焚烧厂停产检修期间的余缺。
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焚烧厂都要进行周期性的检修,其间,可以发挥填埋场的配套作用。
再次,处理部分不适宜焚烧的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中经常夹杂着少部分的建筑垃圾,像大石块、砖块等,这部分垃圾可直接送往填埋场处理。
最后,填埋场也是城市应急所需。
当一些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可以发挥填埋场的预险作用,如自然灾害,垃圾焚烧企业停产、倒闭等。
填埋在城市垃圾处理中的“保底”作用,决定了填埋场是不可或缺的。
(本文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资助“城镇化过程中的垃圾处理技术路线与组织方式研究”(2010JYXC-1)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
河海大学社会学系)
【核心提示】城市垃圾分类形式上是物质分类技术问题,但垃圾由千差万别的人生产,其分类、收集、处置涉及人的意识、行为及与此关联的社会规范、社会控制和社会制度等。
环境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外在形式,异于传统社会学,往往以“环境”、“生态”等话题呈现,但本质上是一致的,无非是社会中的人和社会系统。
城市垃圾分类形式上是物质分类技术问题,但垃圾由千差万别的人生产,其分类、收集、处置在现代社会大系统中进行,所以垃圾分类一旦纳入社会学视角,就不再是简单的问题。
垃圾分类涉及人的意识、行为及与此关联的社会规范、社会控制和社会制度等,如强调居民的“环境意识”并呼吁政府制定法规政策等。
但城市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置或转化利用的整个流程,是在由相异的市民组成的城市社会大系统的结构—过程中进行的——这一点常常被管理层忽视。
2000年中国有8个城市成为原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10多年之后仍未取得根本性突破。
为什么垃圾分类推行如此艰难?
一般认为是由居民素质差、政府工作不力、财政不到位等因素造成。
笔者近年的调查发现,深层原因并非通常所理解的那样。
尊重地方实践
未受工业化影响时的中国农村,废弃物的分类、资源化利用非常有效,可称之为“有垃圾无废物”的社会。
由于社会变迁、观念更新,城市垃圾处理较少汲取传统社会的生态遗产,而一味学习工业化国家做法。
发达国家在垃圾分类处置方面确有许多值得称道的新技术和管理方法,但直接将这些做法套用到中国,则很难成功。
当前,中国城市普遍设置“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桶,这是模仿而来的“中国模式”。
在街头、公园,我们经常看到“可回收”、“不可回收”的漂亮垃圾桶,甚至写上外语,让人感觉“先进”,但这实际上只是一个摆设。
多数人对“可回收”、“不可回收”视而不见;
一些守规则的人想“科学”分类,结果左右为难,因为“可回收”、“不可回收”模棱两可;
少数认真的人,发现分类后的垃圾最终被混合起来收集——这是普遍状况,因此,积极性备受打击。
事实上,真正可以操作的垃圾分类方法,一定是“此地”的办法,无论是传统农村还是国外成功的垃圾分类,都是建立在当地具体情况基础上。
或许我们可从城市粪便系统处理思路反思今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抽水马桶—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模式是工业文明的产物。
众所周知,人粪尿是非常好的肥料,完全以化肥代替传统农家肥,对农作物生长及农田的可持续利用均有不良影响。
而上述处理模式对肥源的“一弃一替”,产生了诸多环境问题。
据估算,中国水体污染一半来自生活污染,而人粪尿又是其中最重要的“肥源”。
城市生活污水排入水系导致湖泊富营养化,进而出现严重水问题,太湖、巢湖等地蓝藻爆发就是典型例子。
化肥生产过程本身产生环境问题,农田使用中的化肥流失也给环境增加新负担。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尚未完全定型,有可能在结合国情方面,探索出减少污染、增加回收利用的处置办法。
从笔者调查情况看,一些地区正在探索新的方法,如无锡某公司利用新安街道分离出来的厨余垃圾生产液态肥。
中国目前在使用化肥农药方面没有严格约束,因此食品安全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人们提出从“餐桌到餐桌”的理念,即把厨房餐桌上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后通过生物工艺处理,生产出生态、高效液态肥,再施用于农作物,实现循环利用。
这一探索如能成功推广,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有可能走出简单的模仿方式而实现创新。
重视末端畅通
垃圾从产生到最终处置是一个完整的系统。
如果某部分的功能不能正常发挥,整体功能必受影响。
垃圾分类投放属于前端环节,处置属于末端环节,如果没有合理的末端处置设施,垃圾分类处置就不可能真正实现。
多年前,笔者带着研究生在校园里观察过垃圾收集全过程。
学校师生相对而言比较了解环保也遵守规则,尽量按垃圾桶上的指示分类投放。
但最终清洁工却把不同垃圾桶里的垃圾倒进垃圾车混合后送填埋场。
原因很简单:
该市还未建立起垃圾分类处置系统。
废电池处置也如此,一些热心人士单独收集电池,但国内还没有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除部分电池暂时存放,大部分干电池最终还是进入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
从过去的分类实践看,多数从事垃圾分类宣传的个人、团体、机构并不清楚或考虑垃圾末端处理流程,甚至一些专业部门在具体设置分类垃圾桶时,也没有考虑最终垃圾的去向。
最近我们协助某市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发现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现象:
一方面,市政府下达指标要求居民垃圾分类率在某年某月达到多少;
另一方面,分类以后垃圾怎么处置,连一个明确方案都没有。
试点小区的垃圾分类已进行半年,分出来的厨余垃圾基本可满足堆肥要求,但该市并未安装适宜的设备进行处置,垃圾分类普及后的处置困难,难以想象。
总之,目前国内在推行垃圾分类时,往往就分类谈分类,缺乏前端分类与末端处置的系统整合。
从经济角度看,如果没有适宜的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就不需要进行前端分类,否则劳民伤财。
从社会动员角度看,做一件费时费力却没有意义的事,很容易挫伤居民的积极性、增加居民不信任感。
末端不通畅,即使花九牛二虎之力推动,结果依然是无功而返。
若末端能打通,即使垃圾分类有困难,也能逐渐有效推进,且末端的信息反馈会强化前端分类工作。
分类中存在的问题从末端处置反映出来,再反馈到前端分类,由问题来推动分类正确率,更可使居民充分理解分类的意义。
可见,垃圾分类的实践逻辑是以末端可行的垃圾处置办法推动前端垃圾分类,而不是目前所通行的由政府或某个机构按照某种意愿,从前端进行宣传推动。
推进“干湿”两分法
从近几年探索看,“干湿”两分法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方向。
“湿”垃圾主要指与饮食相关、产自厨房餐桌的垃圾,或称厨余垃圾。
“湿”垃圾量因地域、季节、社会阶层而异,约占生活垃圾总量的1/3到1/2。
除厨余垃圾外,其余的就是“干”垃圾。
“干湿”两分是基本思路,具体方法则因地而异。
为什么说“干湿”两分法是垃圾分类的基本思路?
笔者认为,“干湿”两分法思路有望解决中国城市垃圾分类中的核心问题。
首先,垃圾减量效果好,资源化利用率高。
约一半的“湿”垃圾被分离出来,最终以肥料的形式返回土地,同时纸类、塑料类因为没有“湿”垃圾而方便捡出、回收与利用。
其次,减少了二次环境污染。
厨余垃圾单独处理,其余垃圾则可相对干净地收集、中转、运输和堆放。
最后,节约垃圾处理总成本。
“湿”垃圾就近处理,减少运输成本,且可减少填埋场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