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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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为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成立专门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评价推荐,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申报推荐人选。

(五)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六)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七)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在此表中填写承诺语。

单位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推荐上报。

(八)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九)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十)申报材料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及市直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高级(不含卫生副高、中小学副高)申报材料由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应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不要在“呈报部门”栏盖章。

二、呈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评审表》原件1份。

2、《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份(原件)。

注:

(1)《评审表》和《评审简表》属存档材料,手工填写;

(2)签署意见部分及年月日必须填写,不得空缺。

3、《一览表》高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13份,A3纸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

注:

实行网络化申报的需要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生成的一览表。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任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以及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材料原件,并按装订材料目录格式(附件1)顺序粘贴装订。

其中,报送科研成果及奖励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不超过3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信网上具有验证功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8、《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9、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

10、城市医务人员须呈报《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城市医生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审核表》。

1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1份,原《评审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2、根据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情况,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情况表》(附件2)1份。

1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的,申报评审时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报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14、以“局”和“办公室”命名的单位工作人员申报时,须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申报人不是列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证明。

15、申报人员要在材料袋封面上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呈报部门、申报系列、拟晋升职务、报送材料数量及单位性质等。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事业单位在组织推荐申报前,要由其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按照岗位情况研究并审查拟申报的系列和数量,填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预申报情况表》。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将审核情况填写在《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3,A3纸打印一式3份)中,并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审核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3、符合《滨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滨专字〔2005〕58号)规定的高、中级破格申报条件,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一式2份,说明申报人破格申报理由,业内专家评价意见,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情况,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4、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5、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按要求填写表格(一览表须打印上报),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三、根据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不同需要,需增加的材料类别、数量要求                             

(一)实行网络化申报的要求:

1、申报、呈报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审查、呈报。

上报系统生成的《一览表》一式3份(原件);

2、填写《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二)申报一、二级律师和公证员的,还需提供2份任现职期间有代表性的办案(办证)卷宗。

另外,申报一、二级公证员的,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办理公证事项抽检评审合格证明。

(三)申报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的,还需提交:

1、能代表自己播音业务水平的10分钟以上的广播电视节目录音、录像带;

2、《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申报卫生系列临床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交:

反映个人最高学识水平的原始病历2份,不得拆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五)申报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的,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要附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分别鉴定的《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六)有援藏、援疆、援川、支农支教支医及对口支援基层工作经历的在“主要工作经历”中说明。

(七)高评委实行网络化评审的系列,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可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登录,进行填报。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认真组织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议推荐,申报材料的填报、审查、审核、呈报工作,确保提供的评审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四、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填写要与单位公章的名称一致。

如××市××县(区)××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单位全称“××市××县(区)××单位”不得填写“××市××县(区)××局”。

“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

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

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四)“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

×年×月,×校×专业。

(五)“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

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

2008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8年,填2008.10/8,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5年,填2008.10/5。

(六)“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七)“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最后应填写如下承诺:

“本人承诺:

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八)“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

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

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

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

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九)“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2、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刊载在其他出版物(论文期刊增刊、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带有HK、LH、TH等后缀的论文期刊,以及其他非正式出版物)上的论文、作品或非统一书号的论著,不作为评审依据,不能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请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官方网站-新闻出版机构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打印查询结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

如“论文:

《×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十)“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

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

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不能提供原件的不要填写。

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十一)“单位意见”栏的填写:

所在单位须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主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五、材料领取说明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相关材料须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的统一规范表格,请各县(区)、部门(单位)于8月30日前到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管理科(黄河四路、府右街交叉口,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0室)领取。

附件:

1、《装订材料目录格式》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情况表》

3、《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审核表》

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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