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考助学专业管理系统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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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统考课程*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796

商务英语

7

证书课程

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统考课程

5

0506

写作

(一)

助学课程

6

8018

历代应用文选读

0058

市场营销学

8

8019

理财学

9

8020

商务秘书学

10

0152

组织行为学

11

8021

传播与广告

12

0346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13

0347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实践)

14

8022

秘书外事管理实务

15

0041

基础会计学

B类考生须加考

(统考课程*)

16

0644

公关礼仪学

17

0345

秘书学概论

18

6999

毕业论文

实践课程

注:

1报考类别

A类考生:

商务秘书、汉语言文学、新闻、秘书、中英文秘书、涉外秘书等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程。

B类考生:

其它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基础会计学”、“公关礼仪学”和“秘书学概论”三门课程。

2、“商务英语”、“商务秘书学”、“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和“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实践)”为证书课程。

助学专业考试课程分为:

统考课程、统考课程*(免考课程)、助学课程、实践课程和证书课程。

统考课程:

是指由河南省招生办于统一组织,省辖市(重点扩权县)自考办负责具体实施,每年四月和十月份统一组织考试的课程,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市场营销学和秘书外事管理实务这三门课是统考课。

统考课程*是专业考试计划中政治理论课、公共课和加考课,也就是免考课。

根据自学考试有关免考规定,参加助学专业考试的考生,在专科阶段学过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本专业中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可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

有大学英语课程三个学期考试合格成绩者,可以免考英语

(二)课程;

在专科阶段学过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其它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名称相同的加考课程(基础会计学、公关礼仪学、秘书学概论);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有关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中的相关课程。

免试课程的免考手续由助学专科学校将考生材料集中送河南省招生办自考处统一审核。

助学专业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在课程免考政策上有两点不同:

一是助学专业免考课程多,英语

(二)和加考课程都可免考,而社会考生不可免这些课程;

二是助学专业的考生在校期间就可办理免考手续,而社会考生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后方可申请免考。

助学课程:

是指由主考学校参与对专科层次学校在校生实施自学考试助学教育活动并具体组织考试的课程(这个专业中的写作

(一)、历代应用文选读、理财学、组织行为学、传播与广告五门课程为助学课程),一般一个专业设5—6门助学课程,每年六月和十二月份考试。

证书课程:

是指由颁发证书资格的单位组织考试的课程(商务英语、商务秘书学、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实践))。

证书课程考试合格后,授予相应的资格证书,同时省招生办认可其考试成绩。

证书课程的报名、报考、考试、成绩上报由颁发证书资格的单位组织。

大部分助学专业没有设证书。

实践课程:

由主考学校考核,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报省招生办。

实践性环节课程免考由主考学校审核。

参加助学专业的学校可集体报考实践课程,培训和考核在高职高专学校进行。

我省自考所有本科专业都面向所有不同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开考,也就是说不管是专科学的是什么专业,都可报某本科专业,所不同的是考试的课程门数不同,有些专业的专科毕业生要加考些课程。

例如自考商务秘书本科专业,若专科学的是商务秘书、汉语言文学、新闻、秘书、中英文秘书、涉外秘书等专业,我们称为A类考生,考试序号1—14的课程和毕业论文;

若专科学的不是这些专业,也可报考本专业,我们称为B类考生,除要考完A类考生须考的课程外,还需考基础会计学、公关礼仪学、秘书学概论这三门加考课。

对助学专业来说,加考课也属于免考课范畴。

二、课程成绩的管理

我省自考成绩由省招生办管理,是通过计算机管理的,建立了自考在籍考生成绩库,凡在我省直辖市招生办招名参加自考的考生,都会取得一个自考准考证,成为自考在籍考生。

根据不同类别考试课程,其成绩管理的方式不同。

现说明如下:

统考课程成绩

统考课程的报考每年两次,上半年2月20日-3月7日,下半年8月20日-9月7日是网上(或)报名、报考统考课程时间,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若是第一次报名,上半年需在3月1-7日,下半年需在9月1日-7日到县区招生办进行照像等信息采集。

统考课的考试时间一般是上半年4月份倒数第二个星期六、日,下半年的10月份倒数第一个星期六、日。

考试后,经主考学校评卷、登分后,成绩入省招生办自考在籍库。

考生可登陆或查询当次和在籍成绩。

助学课程成绩与免考课程成绩

助学课程的报名、报考、安排考试、登分,免考课程的免考在河南省自考助学管理系统()进行,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每年完成两轮工作。

新生报名:

对第一次参加助学专业考试的考生,高职高专要将新考生的准考证、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录入河南省自考助学管理系统,若未取得准考证(未在市招生办报自考)的,可按编码规则填临时准考证。

各主考学校审查是否为普通高校在校生。

高职高专学校应在下次自考报名时,组织新生到县区招生办报名,取得正式准考证号。

助学管理系统会根据考生身份证号在省招生办自考考籍库中提取准考证,自动替换临时准考证。

助学课程报考:

高职高专学校依据主考学校的考试安排,为考生报考助学课程,并向主考学校提供考试地点。

主考学校安排考场,印制试卷,并组织考试。

考试结束后,主考学校评卷并登录分数。

免考课程:

免考课程是参加助学专业的考生在专科学过并考试合格的与自考本科助学专业中名程相同的规定课程。

若专科学习计划中没有某些免考课程,高职高专学校可用设选修课的办法,组织考生学习和考试。

免考时间在考生第三次参加助学课程考试学期时进行,高职高专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免考信息,并向省自考办提供学生成绩表。

经省自考办审批后,按80分计成绩。

当考生完成了全部助学课程的考试并取得了合格成绩,办过了免考课程的免考手续,高职高专院校要在河南省自考助学管理系统中设置毕业,主考学校将其成绩从系统中导出,交省自考办,导入省招生办自考在籍库。

证书课程成绩

高职高专院校可与之联系,为考生集体报名、报考。

颁发证书资格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证书课程成绩报省招生办,入自考考籍库。

实践课程成绩

主考学校应依据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办结合助学专业特点,制定助学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办法。

高职高专院校根据主考学校的要求集体报考,协助主考学校作好培训和考核工作。

主考学校在每次办理毕业手续前,将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成绩报省招生办,入省招生办自考在籍库。

总之,根据课程分类,由不同的考试组织者组织考试,其成绩汇总到省招生办自考考籍库。

省招生办根据各自考专业考试计划挑选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到市招生办申办毕业。

三、工作程序

首先,高职高专院校选择助学专业,与该专业的主考学校联系,签联合办学协议。

主考学校在助学管理系统中设置下联专科学校及专业。

1、统考课程的报名和报考

通考课程的报名和报考在网上()服务大厅进行。

上半年2月20日-3月7日,下半年8月20日-9月7日,各高(中)职高专院校组织上次没有取得自考准考证的考生和当次准备报考自考助学专业的新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新考生在河南省自考助学管理系统的报名

助学课程的报名在河南省自考助学管理系统()中高职高专院校管理后台里进行。

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10—3月30日,下半年9月10日—10月10日。

高(中)职高专院校要将第一次参加助学专业的考生信息(姓名、姓别、准考证、身份证)录入河南省自考助学管理系统,录入方式有两种:

单个录入和批量导入。

若此时考生还未取得准考证,可按以下规则编写临时准考证号:

年度编码(四位)+专业代码(两位)+高(中)职高专代码(两位)+4位流水号。

新考生报名工作中应注意考生的姓名和身份证一定要准确,最好是在提交给主考学校前让考生确认签名。

因为助学管理系统是依据考生身份证号并用姓名作检证在省招生办自考考籍库中提取准考证,自动替换临时准考证。

助学管理系统每次自动替换临时准考证后,都会将身份证或姓名有误的考生名单告之,高职高专学校要及时更改错误信息。

新生资格审核。

主考学校要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时间:

上半年4月1--10日,下半年10月11—20日。

主考学校从自考助学专业管理系统中下载新生校验系统,并将新考生信息导入,该系统会自动将不在省招办录取新生名单的考生挑出,高职高专院校要提供这些考生的录验表(主要是外省的、转学和三加二考生)。

主考学校向省招生办提交符合条件的考生,省招办将新生入助学管理系统的考籍库。

在此期间,高职高专院校要收取新生第一年学费和老生第二年学费,对未交费的新生,不要报名;

对未交第二年学费的考生,要将考生信息报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可在系统中设置“第二年不交费考生”,已设置为“未交费”的考生,不能在系统中报考、免考,只可停考。

若考生又愿再参加助学专业学习,主考学校可恢复其学籍。

3、助学课程的报考

各主考学校上半年3月7--30日、下半年9月7日—30在系统中设置考试课程,各高(中)职高专院校上半年4月16--30日、下半年10月20日—30日组织考生报考,录入报考信息并提交给主考学校。

各主考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考场、印制试卷。

高(中)职高专院校可打印座次表、座号通知单。

助学课程的全省统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为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六,下半年为12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六,考试地点在高职高专院校。

各高职高专院校要布置考场,上半年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四,下半年12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四,到通知地点开考务会并领取试卷。

主考学校评卷完成后,按考场录入考生分数。

高职高专院校可打印当次成绩册,考生也可在自考助学管理系统查询当次成绩和在籍成绩。

4、课程的免考

免考课程的申报是在助学管理系统中完成的,上半年3月20日--30日,下半年9月20—30日,高(中)职高专院校进行网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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