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面爆破作业指导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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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层中所涉及的各种外部技术数据收集。
修建生活房屋,配齐生活,办公设施,满足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进场生活、办公需要。
施工现场的平整,水、风、电的设置。
其他辅助措施的准备。
施工测量与放样。
3.技术要求
3.1围岩级别核实
根据掌子面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核实地质情况,判断围岩级别,确定开挖方式。
3.2钻爆要求
根据地质条件、开挖断面、开挖方法、掘进循环进尺、钻眼机具和爆破器材等结合爆破振动要求进行钻爆设计,施工中应根据爆破效果不断调整爆破参数。
3.3爆破器材
根据地质、水文条件和炮眼选择适当的炸药品种和型号;
根据钻爆设计所选用雷管的段位数。
4.爆破设计
光面爆破主要参数:
最小抵抗线、炮眼密集系数、不耦合系数、线装药密度、眼距和起爆时差、起爆顺序。
光面爆破参数表
岩石种类
周边眼间距E(CM)
周边眼最小抵抗线W(CM)
相对距E/W
周边眼装药参数Q(KG/M)
硬岩
55~70
60~80
0.7~1.0
0.30~0.35
中硬岩
45~65
50~70
0.2~0.30
软岩
35~50
45~60
0.5~0.8
0.07~0.12
4.1最小抵抗线与炮眼密集系数
光爆层厚度为周边眼(光爆眼)的最小抵抗线,光爆层厚度W与周边眼的间距α有密切关系,可用两者比值(周边眼密集系数)K=α/W,周边眼密集系数过大,爆破后可能在光爆眼间留下岩埂,造成欠挖,达不到光面爆破效果,反之则可能出现超挖。
一般情况下周边眼密集系数小于1,可使反射拉伸波从最小抵抗线方向折回之前造成贯穿裂缝,隔断反射拉伸波向围岩传播的可能,减少围岩破坏。
光爆层厚度与隧道断面大小有关,大断面隧道拱顶垮度大,光爆眼所受到的夹制作用小,岩体比较容易崩落,光爆层厚度可适当放大一些;
小断面光爆眼受到的夹制作用大,其厚度宜小一些。
4.2不耦合系数
不耦合系数用K、表示,指炮眼直径与药包直径之比,随着K、值的增大,爆炸冲击作用减弱,而爆炸气体准静态压力的作用时间得到延长,作用在炮眼壁岩石上的应力值下降。
不耦合系数K、取值一般在1.5~3.0之间,此时可使炮眼壁岩石上受到的冲击压力(或产生的应力)不大于岩石的极限抗压强度,避免压碎圈的形成,从而留下半炮眼痕迹,同时,在炮眼连心线上产生的切向拉应力大于岩石的抗拉强度,产生定向裂隙。
根据不耦合系数的大小和所选用药卷直径,光面爆破装药结构通常有两种形式:
环向空气间隔连续装药结构和轴向空气间隔装药结构。
4.3线装药密度
在已确定光面爆破炮眼直径和选定不耦合系数K、值之后,即可计算出线装药密度(装药集中度)q。
式中△——炸药密度,Kg/m3;
d1——药卷直径,m;
q——线装药密度,Kg/m;
在采用环向不耦合连续装药结构时,因为K、=d2/d1,这里d2为炮眼直径,则由上式得
如果采用炮眼内各药包间也保持一定间隙的装药结构,则q值的计算另当别论。
臂如,当采用既有环向不耦合又有轴向空气间隔的装药结构时,应按当量药包或体积不耦合系数计算q值。
当光爆眼直径为35~45mm时,一般将线装药密度取为0.1~0.3Kg/m,其中软岩为0.07~0.12Kg/m,中硬岩为0.1~0.15Kg/m,硬岩则为0.15~0.25Kg/m。
4.4眼距
光爆眼的间距比主爆眼小,它与炮眼直径、岩性和装药量等参数有关。
眼距过大、难以爆出平整光面;
眼距过小会增加凿岩费用,且产生大块。
通常,合理的眼距可按炮眼直径选取
式中α——眼距,m;
4.5起爆时差
两相邻光爆炮眼因雷管会导致不能同时起爆,即存在起爆时差。
这种时差在10ms内时,光爆眼间应力叠加明显,有利于贯通裂隙的形成,可视为光爆炮眼同时起爆,通过采用高精度雷管或导爆索来实现。
4.6周边眼装结构
4.6.1软岩周边眼装药结构
一般采用两种形式:
一种是较破碎围岩采用空气间隔装药,导爆索传爆。
导爆索作为炮眼装药时,按10g/m折算为2号岩石硝铵炸药。
另一种是较完整的软弱岩层采用小直径光爆炸药连续装药。
分别如下图所示:
4.6.2硬岩周边眼装药结构
硬岩一般采用导爆索间隔装药,装药结构如下图:
除周边眼、中空眼外,其余掏槽、底眼、掘进眼的装药结构均为连续装药,只是装药长度不同。
4.7起爆顺序
光面爆破掘进有两种方案:
全断面一次掘进方案和预留光面层方案。
前者常用多段毫秒电雷管或非电塑料导爆管起爆系统顺序起爆,多用于掘进小断面隧道;
后者是分次爆破,采用超掘进小断面导洞,然后刷至全断面,多用于掘进大断面隧道。
全断面一次掘进方案的炮眼起爆顺序为:
掏槽眼→辅助孔→周边眼
4.8掏槽形式
掏槽眼的形式有三种:
斜眼、直眼、直眼和斜眼的混合掏槽。
根据隧道断面大小及工程地质特点,结合现场的钻眼机械设备,一般采用的掏槽方式为斜眼掏槽方式。
4.9III级围岩钻爆设计
上台阶爆破设计图
49
41
左下断面
右下断面
下台阶爆破设计图
5.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5.1施工程序
掌子面地质核实,确定采用开挖方法及方式。
施工程序:
掌子面地质核实→确定采用开挖方法(方式)→确定钻爆设计→排险→测量放样→布置炮眼→装药连线起爆
5.2工艺流程
6.施工要求
6.1施工准备
⑴围岩级别及风险确定
通过掌子面地质核实及超前地质预报,确定围岩级别,判断存在的风险等级。
⑵火工品种类
根据地质、水文条件和炮眼选择适当炸药品种和型号。
⑶钻爆设计
根据破碎或节理发育程度及火工品种类,确定钻爆主要参数。
6.2施工工艺
⑴地质调查
通过地质罗盘,确定节理、裂隙走向及倾角;
清点节理、裂隙数量,确定节理、裂隙密度,钢尺测量节理、裂隙宽度。
⑵测量放样
采用全站仪测出隧道中线,及水准仪测出拱顶标高;
采用红油漆在掌子面画出开挖轮廓线。
通过⑴地质调查及火工品种,计算出光面爆破参数。
⑷炮眼钻孔
捣槽眼、崩落眼、底板眼采用凿岩台车钻孔,必要时或特殊情况下采用YT-28气腿式凿岩机钻孔,周边眼采用YT-28气腿式凿岩机钻孔,孔径根据钻爆设计确定。
⑸装药、连线、起爆
装药结构根据钻爆设计确定,连线采用导爆管串联及并联混合,通过电雷管起爆。
7.劳动组织
7.1劳动力组织方式:
采用架子队组织模式。
7.2施工人员应根据施工方案、机械、人员组合、工期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每个作业面人员配备表
负责人
1人
技术主管
专兼职安全员
工班长
2~3人
钻爆工
15人
爆破员
2人
凿岩台车司机
其中负责人、工班长、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并可根据工程情况适当若干劳务工人。
8.材料要求
火工品必须满足钻爆设计要求。
地下水丰富或存在裂隙水时,火工品必须满足防水要求。
填塞炮泥满足钻爆设计或规范要求。
9.设备机具配置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表
设备名称
数量
凿岩台车
1台
空压机
3台
YT-28气腿式凿岩机
13
起爆器(350发)
1
10.质量控制及检验
10.1质量控制
隧道开挖施工质量控制主要为以下七个方面:
⑴隧道中线及拱顶标高;
⑵隧道拱墙超欠挖控制;
⑶隧底超欠挖控制;
⑷围岩级别核对;
⑸爆破参数与钻爆设计偏差控制;
⑹炮眼痕迹保存率控制;
⑺水沟开挖位置、基底高程控制;
10.2质量检验
10.2.1主控项目
l隧道开挖断面的中线和高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每一开挖循环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
采用仪器测量。
l隧道开挖严格控制欠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m2)侵入衬砌应小于5cm。
拱脚和墙脚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
采用自动断面仪等仪器测量周边轮廓断面,绘断面图与设计断面核对。
l洞身开挖中,在每一次开挖后及时观察、描述开挖面地层的层理、节理、裂隙结构状况、岩体的软硬程度、出水量大小等,核对设计地质情况,判断围岩稳定性。
工程地质观察和描述。
l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钻眼前,根据钻爆设计图准确标出炮眼位置。
钻孔时应按钻爆设计要求严格控制炮眼的间距、深度和角度。
捣槽眼的眼口间距和深度允许偏差为5cm。
周边眼的间距允许偏差为5cm,外插角应符合钻爆设计要求,眼底不应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5cm。
测量。
l隧底开挖轮廓和底部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隧底范围石质坚硬时,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m2)侵入衬砌应小于5cm。
用仪器测量底部高程,用自动断面仪测量周边轮廓断面,绘断面与设计断面核对。
l隧底开挖后应及时核对隧底地质情况。
当需要进行加固处理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处检查一次。
地质描述。
10.2.2一般项目
l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的炮眼痕迹保存率,硬岩不应小于80%,中硬岩不应小于60%,并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
每一爆破开挖循环检查一次。
对照钻爆设计资料、观察、计数检验炮眼痕迹保存率。
l水沟开挖位置、基底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靠边墙的水沟应与边墙基础同时开挖、一次成型。
观察、仪器测量。
11.安全及环保要求
11.1安全要求
⑴施工区域内设立警示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
⑵施工中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维修。
⑶为保证施工安全,现场设置专人统一指挥,并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坚持岗前、班前进行安全教育制度。
⑷出碴过程中,制订合理的作业程序和机械行走路线,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止相互干扰碰撞,机械作业要留有安全距离,确保协调、安全施工。
⑸爆破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⑹不准采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运输爆破器材。
⑺爆破作业必须建立三项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责任制。
⑻爆破作业及爆破器材的运物、加工都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85T22)的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措施。
⑼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
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人库。
⑽装药应特合下列规定:
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撒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
应检查、记录装炮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