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盐塘河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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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人运维方案。
1.4运维周期:
一年,以招标人交付时间为准。
1.5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人运维方案)。
2、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
2.1本项目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2.2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城南新区盐塘河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运维费用约9万元。
具体项目根据招标人要求及运维方案执行。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自筹。
3.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上述运维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和上述项目组成员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例:
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则必须出具最近1个及以上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
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证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出具)。
上述委托代理人可为项目组成员。
注: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
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3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4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
6、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
7、投标保证金
7.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
盐城市中行城南支行,开户行账号:
540458224529。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银行汇票的,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8、招标文件发售
8.1本项目不需报名,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到城南新区采购与招标网(
9、现场踏勘
9.1现场踏勘时间:
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2地点:
城南新区境内。
9.3现场踏勘要求:
投标人应自行向招标人了解项目的运维范围,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实际情况,索取所需资料,投标人务必现场踏勘,充分了解任何足以影响价格的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施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报价方式
10.1采用固定总价报价,详见通用条款第4.1款。
11、招标控制价
11.1本项目设定招标控制价为9万元/年。
11.2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12、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3、定标办法
本项目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4、投标文件的编制
14.1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分为一号共2个标书,标书的详细编制要求请参见通用条款第5条中的相关内容。
15、投标文件递交
15.1截止时间:
2018年6月5日9:
00时前。
15.2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D1楼5楼开标室。
16、开标
16.1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2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现场条件
1.1基本具备运维条件。
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均应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由此发生的费用要求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2、投标费用
2.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在领取招标文件一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3.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将投标疑问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如在2018年月日18:
00时前未送疑问或未按规定报送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
3.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3.4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至城南新区采购与招标网(
3.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中明确)。
3.6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一份书面文件表述为准。
4、投标报价方式4.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服务费用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服务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酬金(包含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公司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工作人员驻场跟踪服务费、维修费用等)、可报销费用(指工作人员为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包括国际与国内交通费旅行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为当地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所付的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执行本服务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费用及风险)。
4.2投标人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调查条件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实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4.3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
5、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1投标文件分为二个标书。
除原件外,文本标书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原件材料不必装订,直接放入封袋内密封即可。
一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含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格式附后);
(3)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
(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符合招标公告及文件要求的养老保险复印件
(6)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表;
(7)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招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料。
上述材料均应装订成册。
二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含但不限于):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符合招标公告及文件要求的养老保险原件;
(3)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招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料。
由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引起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自负。
5.4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1份,副本3份。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6.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
7.1、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7.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2.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7.2.2 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提交履约担保的;
7.2.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7.2.4 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为一号、二号标书共2个标书。
标书正副本封面须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署)后密封,封袋(封袋大小、数量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8.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盖章。
8.3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之内,规定的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封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装订、密封和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1、开标、评标、定标
11.1开标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
开标时,由招标人核验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的身份。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