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南汇办理《排水许可证》水质检测指标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浦东南汇办理《排水许可证》水质检测指标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浦东南汇办理《排水许可证》水质检测指标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及各行业标准。
三、取样点:
总排放口或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
四、取样要求:
必须由检测单位按规范现场取样,并在检测报告后附取样记录。
对于自送样报告,办理排水许可证不予采用。
五、分类:
(一)仅有生活污水,无食堂的企业;
pH值、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总磷(TP)。
以上6个指标,作为生活污水排放的常规指标。
(二)餐饮行业及有食堂但无生产废水的企业;
pH值、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总磷(TP)、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三)机械、金属加工型企业;
pH值、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总磷(TP)、石油类、硫化物及环评中指出的其他指标。
有食堂的增测:
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四)有生产废水、自有污水处理设备的;
除常规的6个指标外,根据环评里指出的水质污染指标,并结合处理工艺来测。
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和排污单位总排口同时采样,达到标准要求。
(五)电镀企业、有重金属离子的;
同时需增做雨水排放口的水质指标,检测指标和污水口一样,常规指标按照《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重金属离子不得检出。
(六)医疗、卫生行业;
除常规6个指标外,增测总大肠菌群与总余氯(用含氯消毒水处理的),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七)特殊行业根据具体项目的环评及环评审批要求来测,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说明:
1、以上除特殊说明,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特殊行业按行业标准执行。
2、以上作为企业申办《排水许可证》时,做污水检测时的指导性要求,具体项目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