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管理规定改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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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公司转炉煤气使用优先顺序依次为:
首先保炼钢烤包、白灰;
其次保球团;
公司轧钢系统加热炉烘炉期间,转炉煤气优先保证其供应。
3.3公司高炉煤气使用优先顺序依次为:
炼铁热风炉、炼钢烤包、轧钢加热炉及烧结球团生产,电厂锅炉为调剂使用单位。
4职责
4.1总调度室为公司煤气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煤气平衡、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负责各阶段煤气生产、使用、平衡、协调的统筹管理工作并出台《煤气平衡及管理方案》和各阶段煤气平衡表(见附表)指导各生产厂煤气的合理使用。
4.2生产安环部负责检修、事故等非正常状态下煤气使用的组织;
总调室负责煤气平衡过程中协调、监督、总体平衡、考核执行工作。
4.3生产安环部煤气防护站负责煤气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及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报警仪等防护器材安全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4.4煤气防护站负责各生产厂用能设备的完好、节能设备的推广,对煤气生产、使用设备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工作,对煤气使用过程中的纠纷进行仲裁。
4.5技术部负责煤气系统的控制仪器、计器、仪表等的校验并确保其完好,化验分析数据准确、完整,确保控制、指示系统安全可靠,参与煤气使用过程中的纠纷仲裁事宜。
4.6总调度室负责煤气的日常平衡工作并确保外网运行参数正常,同时做好计量工作,统计数据应准确完整,负责煤气的储存、输配、使用过程中的调度、监护。
4.7各生产分厂确保其煤气设备完好、安全,并严格执行煤气安全规程和《煤气平衡及管理方案》确定的指标。
5有关规定
5.1煤气设施界定
5.1.1煤气设备、设施管理实行区域管理,煤气管网以进入用户前的阀门组为界。
阀门组外(含蝶阀、流量仪表)的设施由动力厂负责统一维护管理;
阀门组织内(含眼镜阀、支架平台)的设施由各用户维护管理。
5.1.2公司对煤气管道支架(平台)、阀门、放散管等设施进行统一编号,任何单位不得涂改、损坏、覆盖,报废拆除时到煤气防护站注销其编号,编号中带分厂号的归各厂管理,其余归煤气防护站管理。
5.2 煤气设施管理
5.2.1严禁任何人员、任何单位越界操作,擅自启动、关闭、拆除、损坏煤气管网的阀门、冷凝水排水器、调压装置等煤气设施;
5.2.2任何单位未经工程技术部门批准、未到煤气防护站备案的,不准擅自在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上接、加支管、增设燃点,不准随意更改煤气管道及附属设备;
新建、改扩建、大修后的煤气设备,必须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后整改不合格,一律严禁投入使用;
5.2.3各项目部、生产厂负责新建、改扩建、大修后煤气设施技术档案的建立,对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检验报告、竣工说明书、竣工图等完整资料归档保存,并建立煤气设施大修、中修及重大故障情况设备记录。
5.2.4煤气设施的检查、记录应字迹清晰、无涂改,应按日、季、年归档保存,对于设施腐蚀、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以符合《工业管道煤气安全规程》要求为准。
5.2.5任何单位未经许可,严禁在煤气管道及其设施上施工、私架电缆,需要进行施工时,必须到煤气防护站办理许可证,并接受煤气防护人员的现场监护,设置警戒区域,确保安全。
5.2.6施工单位及用户发现煤气设施损坏,有管道破裂、漏气等,应远离现场并立即报告煤气防护站,属责任事故的由责任单位赔偿损失,如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煤气生产、使用、输配管理
5.3.1总调度室对公司能源调度负责,对煤气储存、输送统一调度,实现计划供气、定额管理。
凡使用煤气单位,必须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煤气使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联系,接受公司总调度室的领导、监督。
5.3.2总调度室挂有煤气工艺流程图,标明煤气设备及附属装置的编号和启动、停止显示,模拟效果应与实际运行情况相符。
总调度室设内、外线直通电话各一部,及时与炼铁厂、炼钢厂、防护站等单位保持联系,对煤气供应过程中的压力、流量、温度等进行过程控制管理。
5.3.3总调度室根据煤气发生量下达用户煤气用量、工艺要求、时间及时向用户提供煤气,并确保压力稳定,气源充足。
5.3.4各用户在启停煤气时,应提前向公司总调度室提出申请,由总调度室通知动力厂调度进行控制调整,确保管网压力稳定。
因维修或其他情况中断供气时,煤气发生单位(如炼铁厂、炼钢厂等)应提前1小时将停气时间和恢复时间,避免造成重大事故。
5.3.5各煤气用户需服从调度系统的统一指挥,当煤气压力骤然下降到最低允许压力时4 KPa,煤气用户应立即止火保压,恢复生产时,必须在公司总调室的协调下,服从总调度室指挥。
5.3.6动力厂确保煤气管网压力稳定,正常管网煤气压力控制为不小于10.5Kpa;
当用户煤气压力低时,电厂压负荷保煤气管网压力,调整时间为:
15分钟;
紧急情况可削减热风炉使用煤气,保管网压力。
5.3.7各单位煤气运行设备的检修,必须提前三天报总调度室批准,并办理动火证,由总调度室统一安排;
特殊情况按《煤气安全规程》紧急处理后,向总调室和动力调度汇报,并详细记录。
5.3.8炼铁厂高炉休、减风操作,炼铁调度要提前将高炉的休、减风情况通知总调度室,如由于休风、减风造成管网煤气供应不足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总调度室指令,及时调整生产节奏。
5.3.9各煤气用户要严格按照作业计划生产,避免非计划停机、停产;
在计划检修、停炉、换规格等煤气用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要提前30分钟通知总调度室。
在突发事故和临时检修并影响煤气用量时,及时电告总调度室,恢复生产前要提前30分钟电告总调度室(以上情况由各厂调度负责电告),由总调度室及时进行管网煤气压力调节。
5.3.10外网煤气压力的调整,管网压力低时,首先通过发电机组调整负荷来保证外网压力;
外网压力高时,通过放散塔调整放散量,来保证系统压力稳定;
当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管网压力升至20Kpa以上且仍无法降低时,炼铁厂、动力厂要在总调度室协调下,先打开炼铁放散,后打开动力厂煤气柜放散,确保煤气管网的安全。
5.3.11炼铁厂、炼钢厂等煤气外供单位的外供量、回收量及各生产厂煤气消耗要按照总调度室指标要求控制。
5.4煤气安全管理
5.4.1煤气防护站对公司煤气系统的安全负责,接受当地劳动局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动力厂对公司煤气公用管网安全供气负责;
5.4.2煤气防护站负责公司煤气防护工作,作好煤气安全宣传、培训,参与事故抢救、演习,掌握公司煤气生产、输配气动态。
5.4.3煤气防护站对各使用单位的煤气管道和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煤气危险区域定期进行CO含量测试分析,发现隐患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5.4.4炼铁厂高炉同时出现紧急事故休风,各煤气用户要及时关闭煤气阀门,总调度室紧急通知制氧公司进行煤气管网氮气保压,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执行公司大停产预案。
5.4.5各生产厂煤气管道吹扫用蒸汽或氮气,接头应安装在煤气管道的上面或侧面,管道接头上应安旋塞或闸阀;
为防止煤气串入蒸汽或氮气管道内,只有在置换煤气时,才能把蒸汽或氮气管道与煤气管道连通;
煤气正常使用时必须采取措施将相互置换的两种气体断开。
5.4.6各生产厂停送煤气操作:
送煤气时,应先用蒸汽或氮气置换管内的空气,置换完毕后方可送煤气;
停煤气时,应先用蒸汽或氮气将管道内煤气置换合格;
严禁煤气与空气相互置换操作。
6考核见能源部、生产安环部《消耗指标考核》、《生产管理考核》
附表:
煤气平衡表
部门
生产线
小时外供量
m3/h
日外供量
m3/天
单供量
m3/t
煤气发生量
炼钢
1#转炉
转炉煤气小计
炼铁
1#高炉
高炉煤气小计
焦化
焦炉
焦炉煤气小计
合计
小时使用量
日使用量
单耗量
煤气使用量
球团
石灰窑
石灰
烧结
烧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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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安环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