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4、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的用途
。
5、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在作出书面答复后,乙方方可按书面答复改变用途使用。
6、待本合同成立后,甲方应按合同第二条所规定之日正式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7、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第4条的范围内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8、乙方会按甲方的要求,将租赁地方与甲方未出租的地方隔离。
对该租赁土地安装隔离带及防护栏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隔离带及防护栏购买、安装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9、租赁土地的地面平整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自行安排三名专职干部全天候24小时值班,完全杜绝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船上卸载人员)私自进入甲方厂区。
如发现,乙方自愿接受人民币元的处罚交给甲方。
1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通过乙方场地进入甲方区域进行偷盗行为的,乙方自愿以货物价格的两倍进行赔偿。
甲方工作人员未经甲方许可,在租赁土地随意走动或者用以乙方大门随意进出,而乙方工作人员未多加阻止的,乙方自愿接受人民币
元的处罚交予甲方。
12、乙方应保证甲方货物进出的通道顺畅,如有需要,乙方将为甲方的货物起吊提供最大的便利。
13、乙方对经过租赁土地的甲方管线均需架空、加固处理,并确保该处管线不会影响到甲方的生产。
如应乙方操作不当引起甲方不能正常生产的,必须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4、乙方需在甲方港池东侧安装两台吊机,提高吊货速度;
乙方将帮助甲方将原东侧的吊机移至港池西侧安装;
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元人民币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
租赁不满一年的,租金按月计算,不满一月的,按整个自然月计算。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16、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乙方应在土地使用权交付前一次性交付甲方。
17、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3)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4)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5)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6)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1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4)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5)乙方无权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6)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19、若因地方政府征用其租赁土地,乙方必须与甲方友好地解除合同,不得影响当地政府的征用进程。
租赁费用将按第15条的规定进行结算。
20、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21、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合同;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2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2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4、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合约、理解和通信。
25、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2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7、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滨海
点击数:
1597
更新时间:
2009/4/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土地登记规则》《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
办理程序:
1、申请2、现场踏勘3、材料审查4、会办审批5、费用收缴6、注册登记7、发证
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出租方土地使用证;
3、出租合同;
4、双方身份证明;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办理时限:
3
收费标准:
1、土地交易服务费:
1元/平方米2、土地登记费:
(1)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权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110元,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2)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在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90元,每超过1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3)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权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18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
盐市价发[2004]141号、苏价房[1999]134号
第三十六条 依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土地登记规定的文件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等,共同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租期内,租赁合同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后15日内,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