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职责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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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和保卫科组成,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医务科负责督导临床医疗、医技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护理部负责督导护理人员的医疗废物管理,门诊部负责督导综合门诊、感染病门诊的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总务科负责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转运、暂时贮存等管理,保卫科负责阻止院内医疗废物的流失,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物的全程监督管理、组织培训、业务指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监督考核。
3、各科室或部门的科主任或者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对意外发生能作出应急反应。
4、医、护、药、技、员、工等人员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和维护者,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违规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
5、医疗废物处理专(兼)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度和实施办法,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将承担法律责任。
6、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职责
组长:
蔡卫华
院长
全面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副组长:
施忠
副院长
分管总务科、保卫科、药剂科负责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吴同辰
分管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以及外科、门诊部、医技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邵建国
分管护理部负责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以及传染科、内科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成员:
王芳
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
负责医疗废物的全程监督管理、组织培训、业务指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监督考核
张桂兰
总务科科长
负责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转运、暂时贮存、日常督查等管理工作
黄松平
医务科副科长
负责督导临床、医技科室人员执行医疗废物管理以及传染科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顾平
护理部副主任
负责督导护理人员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冯学云
保卫科科长
负责阻止院内医疗废物的流失
孙源源
内科主任
负责内科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谈树宾
外科主任
负责外科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韩旭东
重症医学科主任
负责重症医学科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尤蝠仪
综合门诊部主任
负责综合门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陶虎
感染病门诊副主任
负责感染病门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徐建如
急诊科主任
负责急诊科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缪世梅
血透室主任
负责血透室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黄书明
社区医疗科科长
负责社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窦志华
药剂科主任
负责药物性废物管理工作
韩刚
检验科副主任
负责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及细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钱铮
病理科主任
负责病理科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陆健
影像科主任
负责影像科、DSA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沈娟
传染科科护士长
负责传染科护理人员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王晓燕
外科科护士长
负责外科护理人员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王美兰
内科科护士长
负责内科护理人员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刘勤
供应室护士长
负责供应室废物管理工作
黄玲
手术室副护士长
负责手术室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7、各科室第一责任人名单:
一病区
赵云
二病区
朱勇根
三病区
羌韧
四病区
施旦华
五病区
顾尔莉
六病区
邹美银
七病区
翟林云
老年科
龚亚弛
十病区
胡进勇
十一病区
陈年进
十二病区
李玉前
十三病区
十五病区
赵贤忠
十六病区
十七病区
董春华
十八病区
李刚
十九病区
张正威
二十病区
付守忠
二十一病区
陈萍
二十二病区
盛卫东
二十三病区
尚云飞
重症医学科
麻醉科
(含手术室)
邢春花
急诊科
血透室
供应室
刘勤
综合门诊
感染病门诊
陶虎
社区医疗科
药剂科
检验科
病理科
影像科
超声科
龚念梅
体检中心
蔡丽艳
院长
(全面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
分管院长
(具体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具体组织实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
总务科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保卫科
(负责废物收集、转运、(负责业务培训、(负责产生地医疗废物管理)(负责阻止院内医疗暂时贮存等管理)指导、督查)废物的流失等)
保洁公司全院医疗废物产生地
(负责收集、称重、交接、转运、消毒)(负责分类收集、日常消毒、内部转移、终未消毒)
医疗废物暂存地
(负责交接登记、日常消毒、与院外转移交接、终未消毒、相关台帐)
南通市环保局批准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负责清运、院外交接、转移联单登记和焚烧处置)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理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
少量药品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2、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按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并按规定贴上标签。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按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就地密封。
7、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8、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人员应衣帽整洁,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医疗废物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擦手。
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运送车辆的出入。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有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照射,并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应通水,设有水池、地漏等设施,墙面和地面的装修应便于冲刷、清洗和消毒。
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5、设专(兼)职人员管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的管理人员应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员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实行日报制度,工作人员应对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情况填写日报表,每月汇总填写月报表上报给监控部门。
7、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医疗废物转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及时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墙面和地面采用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剂拖擦;
空气消毒采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
1、产妇分娩后胎盘属产妇所有。
产妇在分娩前应与医院办理胎盘处理手续,填写《产妇胎盘处理知情同意书》,经产妇(授权委托人)签字、医务人员签字后,随产妇病史归档备查。
2、医院对要求申领胎盘的产妇,应当在其分娩后及时将胎盘放置在产妇自备的经消毒的器皿内,交给产妇或其家属带回。
3、孕产妇经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病毒阳性者,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师应当进行告知,并由医院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方式进行消毒并处置。
4、产妇处置本人胎盘的方式有:
(1)自行处置本人胎盘;
(2)自愿放弃或者捐献本人胎盘,由接产医疗机构处置;
(3)如有关医学检测结果为阳性,胎盘由接产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5、产妇自行处置本人胎盘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应当自备存放胎盘的并经消毒的器皿。
(3)家属签字必须出具产妇授权委托书;
(4)本文书由医疗机构随病历保管。
6、接产部门应建立胎盘处置登记,包括处置日期、产妇姓名、胎盘性质(阴性、阳性)、处置方法〔阴性胎盘处置:
(带回、自愿放弃、捐献);
阳性胎盘处置:
均纳入医疗废物处置〕、处置签名(产妇或产妇委托人、医务人员或处置人员双签字)等。
1、医疗废物产生地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得混放。
2、在诊疗过程中处理医疗废物时,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收集。
应焚烧的废物按危险度要求分类置于规定的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中封扎。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张贴标签。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按医疗废物的类别张贴中文标识,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或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人员每天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与收集运送人员进行交接、签名。
交接前产生地工作人员应当检查包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