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土地管理制度对比PPT资料.ppt
《中外土地管理制度对比PPT资料.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外土地管理制度对比PPT资料.ppt(5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
(2)瑞典)瑞典瑞典国名为瑞典王国,各种土地所有制的比重分别是;
私人占40,企业占20,国家占30,地方政府、教会及其他占10。
10/28/2022(3)日本)日本日本现行土地所有制,共分为三种主要形式,即国家所有,公共所有,个人与法人所有。
其中,公共所有是指都道府县市町村等地方公共团体所有;
土地的个人所有与法人所有都属于私人所有,构成私有制的主体。
按土地面积划分,日本目前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面积占全部国土而积的23.7;
属于公共所有的土地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5.6;
其余60.7的土地属于个人和法人所有。
由于日本国有和公有土地大部分是山林、河川、海滨地,因此,日本国有土地和公有土地资产总值仅为70兆日元,只占日本全部土地资产总值(1260兆日元)的6弱。
10/28/20221.2英联邦诸国英联邦诸国(地区地区)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所有制现英联邦独立成员国有49个。
如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回归前的香港。
英联邦不设立任何权力机构,英国国王为联邦的象征和元首。
(1)英国)英国自从1066年以来,英国的全部土地在法律上都归英王或国家所有,也就是说英王(国家)是唯一绝对的土地所有人,个人、企业和各种机构团体仅拥有土地的使甩权(或占有权)。
持有土地所受的条件限制总称“土地保有条件”,土地持有人所保有的有关他的土地权利的总和,就叫做他的产业权。
主要有如下四种土地产业权:
10/28/2022无条件继承的土地产业权;
限定继承的土地产业权;
终身保有的土地产业权;
限期保有的土地产业权。
前三种属于永业权(freeho1d),最后一种属于租业权(1easehold).英国的土地虽然在法律上属于英王(国家)所有,但完全拥有土地权益(即拥有水业权)的土地持有人实际上是该土地的所有者,只要他不违反土地法、土地规划或侵犯他人利益,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利用和处分土地。
10/28/2022英国中央统计局曾推算全英土地所有制结构如下:
公共部门所有的土地占15.4,其中中央政府所有为2.6,地方政府所有为11.0;
民间所有的土地占84.6,其中私人所有为65.5,法人所有为14.4。
值得注意的是:
女王所有土地与女王个人所有土地是两个概念。
10/28/2022
(2)加拿大)加拿大加拿大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仍保留着英王是加拿大国家元首的名义,在土地问题上,也仍保留着法律上加拿大的全部土地与英国本土一样,最终所有权均属于英王。
但如果从现实的土地所有、占用角度来看。
加拿大现行土地所有加拿大现行土地所有制分联邦公有、省公有和私人所有三种形式。
制分联邦公有、省公有和私人所有三种形式。
私有土地比重不大,还不到总面积的11,但主要分布在国土南端土地肥沃的地带。
全国的城镇土地、上好良田、牧场等经济效益较高的土地,大部分被私人占有。
其余约89以上是公有土地,其中41属联邦政府所有,48属各省政府所有。
公有土地主要是林地、未开发土地、水面、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印第安人保留地,以及政府和公营企事业建筑用地。
10/28/2022(3)新加坡)新加坡国有土地,由作为政府部门律政部所属的土地局掌握和管理,占53;
公有土地,由作为半官方机构的法定局,如建屋发展局、港湾局、民航局、裕廊镇管理局,以及其他宗教社会团体所掌握和使用,占27;
私有土地只占20左右。
(4)回归前的香港)回归前的香港回归前,香港是英国殖民地,其全部土地归英王所有,英王又授权香港总督全权处置。
所以,实际上香港的全部土地都归港英政府所有。
10/28/20222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在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存在两种形式:
即城镇土地国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2.1国有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是指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的对全民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有:
10/28/2022
(1)城市市区的土地。
不能依法证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都属于国家所有。
(2)农村和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用。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10/28/20222.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的范围,由法律作了明确的界定。
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村委会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不能直接进入城市土地市场,必须经过土地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
10/28/20223我国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我国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3.1我国传统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特点
(1)行政划拨
(2)无偿、无限期使用(3)禁止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即禁止城市土地的使用者以买卖、出租、抵押、赠与、交换等方式将土地转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如:
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10/28/20223.2我国传统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弊端
(1)国家在城市土地上的收益大量流失。
(2)无法保证经济合理地利用土地。
由于土地无偿划拨,“多占少用”、“早占晚用”、“占而不用”、“优占劣用”的现象十分严重,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3)土地无偿使用,掩盖了土地级差收益。
使企业间不平等,不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各单位占地面积、地段优劣的差异在考核企业的指标中反映不出。
(4)不利于对外开放政策和吸引外资。
因为所有外商投资项目都涉及土地使用问题,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能以法律的形式,按国际惯例加以确认,就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
(5)土地行政划拨,不仅手续繁琐,而且也容易滋生各种不正之风,导致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10/28/20223.3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包含三个层次
(1)建立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2)建立城市土地商品化的流转机制;
(3)建立城市土地收益分配及投入制度。
这三个层次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其中,建立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是基础环节,也是起步较早、进展较快的一项改革,是这场改革的核心内容。
10/28/20224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4.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概念、特点、原则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概念、特点、原则4.5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土地使用权的终止4.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要求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要求4.3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4.2出让双方的权利义务出让双方的权利义务10/28/20224.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概念、特点、原则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概念、特点、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又称土地批租。
海南洋浦风波海南洋浦风波10/28/20224.2出让双方的权利义务出让双方的权利义务4.2.1土地使用权出让人的权利4.2.2土地使用权出让人的义务4.2.3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权利4.2.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义务10/28/2022权利:
(1)受让方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受让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3)出让期满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建筑物的权利义务:
(1)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
(2)向受让方提供有关资料和使用该土地的规定。
10/28/2022权利:
(1)取得被出让土地的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受让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对被出让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受让人在达到合同规定的开发要求后,将余期内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有偿转让、赠与、出租、继承、抵押的权利。
10/28/2022义务:
(l)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
(2)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要求使用土地。
改变用途和要求,必须经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批准,并依法补交相应价款。
、(3)使用权期限届满,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附着建筑物交还土地使用出让人。
10/28/20224.3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4.3.1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4.3.2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4.3.3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4.3.3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规定: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从从11号到号到71号令号令厦门土地批租政务公开厦门土地批租政务公开2007.11.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10/28/2022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
主要适用于工业项目、市政公益事业项目、非盈利项目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施产业政策而需要给予扶持、优惠的项目,采取此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10/28/2022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发标投标开标议标决标签合同主要适用于一些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目。
10/28/2022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事先通过新闻媒介等形式,公告拍卖时间、地点、出让地块的编号、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条件以及出让的年限,公开拍卖前三天发给竞买者编号牌,拍卖的底价由主持人当场宣布,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