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1PPT文档格式.ppt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1PPT文档格式.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1PPT文档格式.ppt(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基本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企业或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递延养老保险国务院规定其他扣除1234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六万元基本概念扣除时间税税法法第第十十一一条条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暂行办法主要内容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根据民生根据民生支出变化支出变化情况,适情况,适时调整专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项附加扣除范围和除范围和标准标准nn公平合理公平合理nn利于民生利于民生nn简便易行简便易行设计主要原则简简便便易易行行03利利于于民民生生02公公平平合合理理01根据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设计主要原则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子子女女教教育育专专项项附附加加扣扣除除(每每个个子子女女每每月月11000000元元)主要内容纳纳税税人人的的子子女女接接受受学学前前教教育育和和学学历历教教育育的的相相关关支支出出,按按照每个子女每月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前教育阶段(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22/10/28其他规定1.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配偶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1.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如何分配?
监护人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2.2.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3.3.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4.4.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能否扣除?
因病休学呢?
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能否扣除?
5.5.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子女教育扣除有关问题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月每月400400元或元或每年每年36003600元元)主要内容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2/10/28其他规定1.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但不得同时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2请解释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和子女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请解释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和子女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的区别?
的区别?
4.4.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没有取得学历证书可以扣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没有取得学历证书可以扣4848个月吗?
个月吗?
4848个月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能否作为第二次继续教育再扣除?
个月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能否作为第二次继续教育再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有关问题1.1.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3.3.电工证是非学历教育吗?
如何判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电工证是非学历教育吗?
如何判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超过自付自付15000元的基础上)元的基础上)主要内容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限额内据实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2/10/28其他规定其他规定1.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4.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复印件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1.1.为什么要设置扣除上限?
为什么要设置扣除上限?
2.2.对大病有范围界定吗?
对大病有范围界定吗?
3.3.子女和配偶生病,纳税人是否可扣?
子女和配偶生病,纳税人是否可扣?
4.4.如何理解大病的起扣线和扣除限额关系如何理解大病的起扣线和扣除限额关系?
5.5.为什么大病医疗支出在纳税人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扣除?
为什么大病医疗支出在纳税人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扣除?
大病医疗扣除有关问题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定定额额扣扣除)除)主要内容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022/10/28其他规定其他规定1.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2.如何判断贷款所购房产是否属于如何判断贷款所购房产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首套住房贷款”的标准?
的标准?
3.3.贷款利息扣除是一直扣吗?
有年限要求吗?
贷款利息扣除是一直扣吗?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有关问题1.1.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
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
4.4.纳税人应当保留什么资料备查?
纳税人应当保留什么资料备查?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定定额额扣扣除除)纳税人本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主要内容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名词解释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022/10/28其他规定其他规定1.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4.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1.1.为什么住房租金分地区设置不同的扣除标准,而房贷利息按照为什么住房租金分地区设置不同的扣除标准,而房贷利息按照统一标准扣除统一标准扣除?
住房租金扣除有关问题2.2.纳税人在南京工作,但是在南京郊县租房,可以扣除吗纳税人在南京工作,但是在南京郊县租房,可以扣除吗?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扣除:
主要内容独生子女:
每月独生子女:
每月20002000元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
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
每月20002000元,元,但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但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1000元元三种分摊方式:
一是平均摊;
二是约定摊;
三是老人三种分摊方式:
三是老人指定摊。
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定摊指定摊。
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定摊效力优先于约定摊。
效力优先于约定摊。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定(定额额扣扣除)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2/10/28其他规定其他规定其他规定1.被赡养人范围:
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
二是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3.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1.1.赡养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