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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系统行业分析报告完美版文档格式.docx

(1)什么是地理信息系统(GIS)和GIS产业10

(2)GIS的应用领域和应用现状11

(3)GIS产业发展现状13

2、农地确权发展状况14

3、不动产登记发展状况16

三、行业市场空间16

1、农地确权、农地流转、现代农业等IT需求巨大16

2、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源调查市场空间巨大17

3、地理信息系统行业应用扩张潜力巨大17

四、行业主要壁垒17

1、技术壁垒:

准入门槛高,前期开发费用大18

2、行业经验壁垒:

IT技术与行业专业知识相结合,经验要求高18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18

1、有利因素18

(1)国家大力推动农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不动产登记18

(2)在国家信息化进程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GIS行业应用范围加速扩大19

(3)IT公司掌握土地资调查、确权登记的核心技术和手段,起核心作用19

2、不利因素19

(1)行业管理的不确定性,主管部门条块分割19

(2)基础数据难以整合和利用20

(3)核心技术主要由外国掌握20

(4)安全保密政策界限不清20

六、行业主要企业20

一、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

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涉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测绘地信局等部门;

指导部门和行业组织有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中国测绘学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等。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二、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中国地理信息系统(GIS)产业发展状况

(1)什么是地理信息系统(GIS)和GIS产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地理信息产业是以现代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卫星导航定位(GPS\北斗)等技术为基础,以地理信息开发利用为核心,从事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的高技术服务业。

2014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印发了《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这是在国家层面上首个地理信息产业规划,对于推进我国地理信息蓬勃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规划指出,地理信息产业是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作为地理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信息系统(GIS)是以地理空间数据库为基础,在计算机软硬件的支持下,对地表空间中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即,GIS系统是将事件的时间信息(什么时候)和描述信息(谁的、什么事情)与地理信息(在哪)相联系的计算机软件系统。

围绕GIS而形成的产业包括五大部分:

硬件和网络、软件开发、数据采集和处理服务、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培训与咨询。

(2)GIS的应用领域和应用现状

随着电子政务的推进和IT技术的发展,GIS的应用也从之前仅是少数地理信息专家应用,到现在较广泛实现政府部门应用,并呈现出逐步涉足社会普通公众应用领域。

目前,GIS在电子政务进程的应用得到重视。

电子政务即以电子技术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平台而进行的政务活动,信息资源数据库是电子政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资源的整合与集成是核心问题。

电子政务关注四大资源数据:

人口、法人机构、宏观经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前三者都可以定位到空间地理信息单元,且在应用上前三者数据也是要结合空间单元使用,因此空间地理单元是电子政务数据库的核心和基础。

GIS平台可以有效的实现空间信息的共享,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具体而言,其应用领域和现状包括:

国土资源调查、地籍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

全国土地调查、不动产登记中的耕地和林地等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住宅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的登记、发证和流转管理。

对资源进行清查和管理是GIS的基本职能,在国土资源领域,2007年启动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经广泛运用GIS等现代地理信息技术;

在农业领域,GIS应用已经从县级渗入到乡镇一级的农地确权。

为推进GIS地理信息系统应用规范化,国家出台多项技术指标和规则,如《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国家发改委2011)、《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技术大纲》(国测国字[2009]13号)、《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国测国字[2009]5号)、《测绘标准体系》(国测国字[2009]9号)、《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国测国字[2008]40号)等。

地理国情监测。

运用GIS等技术对地形、水系、交通、地表覆盖等要素进行动态和定量化、空间化的监测,并统计分析其变化量、变化频率、分布特征、地域差异、变化趋势等,形成反映各类资源、环境、生态、经济要素的空间分布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监测数据、地图图形和研究报告。

道路交通规划。

近几年来,GIS地理信息系统已经被广泛应用于道路交通规划方面,并形成了道路交通专业地理信息系统。

GIS一般是通过对地形图以及道路网络等空间数据形成道路数据库,记录着道路属性起点到原点距离,并在数据分析基础上进行路廊设计和道路管理等工作,对道路进行动态分段管理。

水利行业防洪减灾、水资源治理、水环境和水土保持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治理方面的应用。

防洪减灾属于水利GIS重点应用系统。

电力GIS。

电力行业在GIS的应用方面也相对较快,国家电网制定“电网GIS空间信息服务平台典型设计”规范。

电力GIS应用可从电网设备管理、电网规划设计到现场巡视抢修作业等。

财政、金融、气象、物流等GIS应用的新兴领域。

如基于GIS的财政收支数据库、区域财税收支指标、企业属地管理、GIS车险制定调度平台、开放的气象信息可视化平台、GIS物流管理平台等。

(3)GIS产业发展现状

根据《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十二五”以来,产业服务总值年增长率30%左右,截至2013年底,企业达2万多家,从业人员超过40万人,年产值近2600亿元。

从近年来的产值分布来看,根据前瞻网发布的研究报告,产业细分市场遥感占比最大,为26%,而GIS软件仅为7%;

而根据中航证券研究报告,占比最大的是测量与地图,占总产值475%,GIS软件占比125%,遥感占比仅5%。

可见,地理信息产业中的遥感、卫星定位、GIS等各种技术交叉综合运用,行业边界并不十分清晰,产业分类标准各有不同侧重,细分产业之间的发展整体良性互动。

总体来说,地理信息产业和GIS产业发展现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行业发展速度快,产业规模急剧增大。

根据公开数据,2009年整个产业产值为9319亿元,至2013年产值为2600亿元,4年复合增长率为2924%;

二是就GIS技术而言,国内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技术水平已迎头赶上,与国外同类软件相当,国内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50%;

三是地理信息调查和应用与IT技术深度结合,IT企业在GIS产业的硬件和网络、软件开发、数据采集和处理服务、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培训与咨询等五个环节中出了硬件和网络之外几乎全程深度参与;

四是GIS的B2G市场应用加速,除了传统应用领域如国土、农业、水利、环保等进一步深化,新领域如数字城市、财政、金融等GIS应用逐步兴起。

2、农地确权发展状况

农村土地确权事项可以追溯到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实际展开工作则是在全国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根据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的要求,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伴随着耕地经营权的确权,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等确权工作同步展开。

新一轮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土地确权。

农地确权登记和农地权属数据是农地流转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前提,因为明确的农地权属是土地流转的基础和补偿、抵押担保的依据,农地地况和权属信息是土地流转的卖方数据库。

因此,农地确权工作受到国家高度重视:

2008年,定调“新土改”方向——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2011年2月,农业部颁布《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启动农地确权试点工作;

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当前政府的工作重心;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2014年12月22日至23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决定,2015年将进一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覆盖面积达到5亿亩左右;

2015年1月27日,农业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明确2015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2014年进行了3个整省和27个整县试点的基础上,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开展整省试点。

其他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

从农地确权成果和现状来看,据农业部网站刊登的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截至2014年底,全国1988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涉及13万个乡镇、195万个村,试点覆盖面积33亿亩。

实际上已经确了19亿亩,但仅占全国2027亿亩耕地面积的9%左右,重庆和西藏2个地区已经完成土地确权工作,黑龙剑和江西2个省份基本完成,四川、山东、北京、海南、宁夏、陕西、浙江等7个省份全面推进,20个省份开始试点。

2015年全国将新增9个省份土地确权整省试点,包括江苏、吉林、河南等耕地面积大省,总面积约6亿亩左右。

3、不动产登记发展状况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权利的法定公示方法,权利的设立和变动只有经过登记,才能获得物权承认和保护。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产权和不动产交易安全,客观上也有反腐倡廉的作用。

但受部门体制的约束,不动产重复登记、机构重叠的问题依然存在。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和不动产登记职责;

2014年11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从制度上整合了不动产登记的职责,规范登记行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机构、簿册、程序、信息平台管理、信息查询共享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重要制度予以平却的规定,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法律依据的统一。

目前,不动产登记尚处于制度建设和机构职责整合的阶段。

围绕实现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依据和统一信息平台“四个统一”,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国家层面和全国大部分省份职责和机构的整合,逐步健全了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的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配套规章制度正在推荐,统一信息平台加快顶层设计和技术研发,规范不动产权籍的调查等。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从2014年开始,通过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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