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丹麦的养老综合体系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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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养老金制度,包含私人养老基金、养老保险等。
丹麦政府养老金制度要求,年满
67岁丹麦公民均可享受国家提供政府公立养老金安度晚年,单身老人每人每十二个月领
取105396丹麦克朗,其中基础养老52524丹麦克朗,附加养老金52875丹麦克朗;
婚
配、同居老人每人每十二个月领取77196丹麦克朗,其中基础养老金52524丹麦克朗,附加
养老金24672丹麦克朗。
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和综合养老金制度,经过劳工市
场附加养老金、尤其养老金储蓄、预储养老金受益者劳工市场附加养老金、劳工市场
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储蓄等一系列计划来实现。
丹麦养老金制度,保障了丹麦老年人
优裕晚年生活,也是整个社会对生活充满乐观心态。
丹麦人多年来在幸福指数排行
榜中一直名列世界第一,无不和其老有所养、没有后顾之忧有很大关系。
2、以养老保险制度维护社会保障体系稳定
丹麦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891年,经过一百多年运行,已日臻完善。
现在丹
麦养老保险分为法定和自愿两大类。
法定养老保险包含国家养老保险、丹麦劳动市场补
充养老保险和尤其养老保险。
国家养老保险标准由国家确定,并由国家财政支出。
丹
麦劳动市场补充养老保险标准由具体行业劳资双方约定,由劳动市场补充养老保险基
金会负责管理。
丹麦全部每七天工作9个小时以上并领取酬劳工作者全部参与养老保险
方案,每七天工作37个小时并领取酬劳工作者每个月交费标准是74.55克朗。
自愿养
老保险包含集体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是购置人个人行为。
丹麦
政府经过养老保险制度现收现付和基金积累、待遇确定和缴费确定、强制、半强制和
自愿保险、公共管理和私营管理、税收和缴费等多个养老保险方法并存形式,有效地
平衡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养老保险责任。
这种基金积累养老保险方法,退休
一代人养老金来自于正工作着一代人缴税,维护了社会保障体系相对稳定,
大大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对现收现付制度冲击。
同时,经过降低工作一代福利而增加
退休一代福利,有效地实现社会福利在代际之间再分配,促进了社会公平合理。
3、以老年住房政策保障老年人良好生活条件
在丹麦,我们参观了部分养老院和不少老年住房。
丹麦养老院也大全部是绿草茵
茵、绿树成荫别墅,宁静而安逸。
丹麦老人和儿女同住百分比很低,国家对老年人
社会保障政策倾向于让她们居住在独立公寓中。
上世纪80年代初,丹麦为老年人提
供居住和福利基础政策包含居住连续性、自行决定、充足发挥自立能力三个方面,
即"
老年福利三标准。
"
1987年,丹麦政府经过了《老年人及丧失劳动能力者住房法
案》,严格要求老年人住房要含有卧室、客厅、厨房和厕所,不得建成办公用房。
每套
单元房通常在60平方米以上,室内设计将依据老年人生活习惯,在厨房和厕所安装
了扶手,还要在卧室安装抢救门铃,有二十四小时紧急通讯联络装置,方便老人在生病或
跌伤时,能够一呼即应。
为避免使老人感到孤独,老年住宅采取了"
抛弃孤独感"
设
计,每一套公寓全部是独立,设有起居室、书房和卧室,并有公共洗衣室、游泳池、健
身房等,为老年人交流、锻炼和派遣孤独提供良好条件。
丹麦地方政府负责管理老年
人尤其住宅,包含养护所、呵护住宅、公寓式共同住宅。
住在呵护住宅老人在政治
上享受公民权力,有权要求部署自己房间和保护个人隐私,并能够自己决定想要服
务,工作人员只负责诊疗、护理和管理。
4、以小区服务制度保障老年人生存质量
丹麦小区养老服务堪称发达国家典范。
丹麦小区政府被称为"
全能政府"
,担
负着养老社会保障政策落实责任。
为了确保老年关心政策落实,丹麦采取多个措
施,全方位地保障老年人生存质量。
一是建立了二十四小时医疗护理和家庭服务制度。
各小区没有专门服务机构,建立家庭呼叫系统,由小区雇佣护土和家庭服务人员24
小时昼夜值班服务,只要打一个电话,家政服务人员就会立即赶到老人家中,实施全方
位服务。
二是配合各专业诊疗师对老年病人进行功效训练、康复护理和功效评价。
通
过康复训练和评定,将老人语言认知、心理情况、床上运动、室内移动、吞咽动作、排
泄入浴、轮椅使用、视觉适应等方面情况反馈给诊疗师,方便立即调整改疗和训练方
案,使老年患者得到最大程度功效恢复。
三是在各养老院、老人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
建立专供老人就餐食堂,为老人提供食品专送服务。
这种被称为"
车轮上食堂"
,不
仅为老人准备了热菜、热饭和半成品食物等,还可依据老人要求代为购置副食品。
四是
为保障老年人精神健康,小区政府还大力开展包含戏剧、音乐、文学、绘画等老年人
喜爱文体活动,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参与社会活动能力。
五是广泛营
造惠老气氛。
老人日常使用轮椅、拐杖、浴凳等能够无偿租用,老人吃早茶、洗
澡、乘公交车均实施半价,无偿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电影等。
小区全方位服务,大
大提升了老年人生存质量,使她们得以无忧无虑地度过自己晚年。
二、丹麦养老社会保障问题和改革方法
丹麦养老社会保障是在经济高速增加基础上建立起来,含有高税收和高再分配
效应等制度特征,表现了社会平等关键价值理念,对于稳定丹麦社会秩序、促进经济
可连续发展起到了主动作用。
但伴随丹麦经济增加速度放缓,养老社会保障也出现了
不少问题。
一是经济发展滞后于养老社会保障需求。
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因为石油
危机而引发世界性经济危机,使丹麦经济陷入困境。
为了保障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
继续实施,丹麦不得不继续提升福利水平,致使社会保障支出使政府赤字连续增加。
经
济增加缓慢和社会保障支出快速增加,致使养老社会保障费用难认为继。
二是高税收、高福利经济政策面临挑战。
丹麦养老社会保障体系是靠征收高额
累进税来支撑,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49.6%,居世界第二。
因为社会保障政策给
予无业者和失业者社会保险同在职人员收入相差无几,造成了一批寄生于国家高福
利制度"
食利者"
阶层,截断了劳动和收益之间联络,挫伤了大家劳动主动性,阻
碍了劳动生产力发展。
三是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保险支出过快增加,已使政府财政负担日益沉重,难以
承受。
伴随人口老龄化加剧,工作人越来越少,领取养老金人越来越多,对养老
社会保障体系造成了极大压力。
面对养老社会保障体系日益显露出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丹麦加大了养
老社会保障改革力度。
1、改革养老管理方法,让地方政府成为养老社会保障主体
为了减轻中央政府养老社会保障支付负担,丹麦采取中央政府权力下放、使地
方政府成为社会福利关键提供者方法。
中央政府只负责制订养老社会保障方面政
策、标准、计划和实施转移支付等宏观调控方面任务,大多数职责全部下放给地方政府
负担,包含老年人照料和服务、婴儿家庭补助、残疾人康复和照料、失业救助、生病
津贴和社会养老金分配等,地方政府有权力进行具体福利立法,并担负实施社会政
策任务。
这么,既调动了地方养老主动性,也有效减轻了中央政府养老社会保障
负担。
2、改革养老金制度,降低政府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压力
丹麦降低政府养老社会保障压力一个关键策略,是融合多支柱养老模式。
建立强
制职业养老金制度,养老金从完全由国家提供向部分由私人自付转变,强制性地让职员
和雇主参与私人养老基金,要求年纪在16~66岁之间、一周工作不少于10小时雇员
全部必需参与,雇主和雇员双方缴费,缴费金额根据工时计算,让过去基于自愿标准由雇
主提供养老金成为第二支柱。
为了改变养老金集中使用、投资收益和个人无关、风险
完全由在业人员来负担现实状况,丹麦还对养老金结构进行了调整,使领取养老金人
和在业人员来共同分担和分散风险,不停提升养老金投资收益。
3、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抑制养老保险支出过快增加
丹麦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对几乎完全由政府税收资助高标准保险待遇养老
保险制度进行全方面改革。
改革目标是转变由政府独家推进单轨二层次运行传统
养老保险制度,向由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共同推进双轨四层次保险养老保险制度转
变。
转变后养老保险制度由基础保障和收入维持两大部分组成,并分别由政府部门和
私人部门共同推进,改革后养老保险制度将政府从长久以来统包养老保险面临收支困
难被动局面中解脱出来,使政府以后在养老保险方面职责严格地限于基础保障领
域,老年人收入水平维持不再是政府应尽义务。
个人未来命运将更多地和其现在
和过去工作表现及贡献大小联络起来。
这种改革增强了个人在养老保险方面责任心
和自觉性,减轻了国家养老保险负担。
4、改革就业政策,降低政府社会福利支出比重
为了应对高税收、高福利经济政策面临挑战,丹麦在1997年劳动力市场改革法
案中,将"
灵活化"
和权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即接收政府给工作,便享受对应社
会福利,不接收工作不然失去任何津贴。
改革法案将失业最大权利降低到7年,要求
头4年有权利和义务,后3年则是永久"
。
1997年颁发社会救助法案深入
要求,没有工作就无权接收公共津贴,而只能接收地方政府安排。
丹麦政府还将退休
年纪从现在65岁提升到67岁,将能够申请提前退休年纪从60岁提升至63岁。
同时,从1998年开始,丹麦政府经过税收改革逐步降低低收入阶层个人所得税税率,提升中等收入阶层免税限额和降低企业税,提升大家就业主动性。
经过各项改革方法,基础上控制住了公共开支不停增加势头,从1995年到,丹麦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百分比从32.2%降到了31.1%,失业率也从7.0%降到了5.5%,取得了初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