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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混站管理制度

商混站管理制度

网络管理岗位职责

网络管理岗位职责

1、要统筹本单位网络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相应规章制度的建立,包括本单位所属科室的人员和信息管理工作。

2、要指导有关科室的员工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3、负责本单位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与工作、管理无关的活动。

4、负责组织对单位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硬、软件的维护和管理。

5、负责单位网络应用软件的维护、管理、数据的后备与恢复。

要认真地执行本单位的有关网络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

6、为单位网络用户解决使用网络的疑难问题。

7、组织协调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会并管理使用好有关应用系统,特别要管理好单位网络信息的录入与更新,保证其准确性和及时性。

8、负责对单位内、外的信息传输、交流和信息网信息的发布与管理。

9、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

 

10、作为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规定,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责任

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计算机设备是指各部门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包

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共享打印机等专有设备;

    2.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

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

示器、打印机、UPS 、外设(键盘、鼠标、音箱) 等。

    3.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1) 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对设

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

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

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2) 每人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

非必要时,

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部门人员)。

未经当事

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3) 所有计算机设备,XX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

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

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

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 XX同意,个人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

件、设备,加入到本单位的办公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

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否则,后果

由当事人负责。

     (5) 如工作实际需要增加或更新设备的,必须向上级部门提

交申请报告,按更新计划进行。

     (6) 如果需要将私有或各部门自行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

本单位的计算机设备或网络中,必须预先争得主管人员同意,

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

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7) 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

外部门或单位) 使用,必须预先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做登记

后,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方可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

相关数据删除)。

     (8) 更新计算机设备的途径:

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

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 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

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

设备更新和旧

设备淘汰工作由根据计划分批进行。

    (9) 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毁坏时,需要将原设备交

回计算机管理办公室,不能自行拆除设备的任何组成部分。

否则,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违反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处理办法

    

(1) 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2) 所有计算机设备,XX同意挪动或搬离办公地点(含

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

一经发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 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者,一经发现,

报上级部门处理。

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 在检查中发现该部门计算机使用管理混乱,未按相关规定

执行者,将收回所配给的计算机,待部门管理整顿改善并做出相

应处理之后,再酌情恢复配给。

 

安全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1)着重查思想。

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2)查现场、查隐患。

事故隐患是伤亡事故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3)查管理、查制度。

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账等;

    4)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1)日常安全检查

    A. 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 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责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A. 季节性检查:

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⑴ 春季安全检查:

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⑵ 夏季安全检查:

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⑶ 秋季安全检查:

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⑷ 冬季安全检查:

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B. 节假日安全检查

    节假日前后为防止职工纪律松懈,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交底、安全工作安排、布署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⑴ 专业性检查:

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检查。

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⑵ 不定期安全检查:

分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 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4. 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责任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责成其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5. 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

“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6. 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7. 对发现的重大的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材料场防火管理

    1. 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存储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 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 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 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放置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器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 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 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

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 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 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 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 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事、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炉取暖。

    四、电源管理

    1. 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 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器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 临时用电的线路敷设应按固定用电规范设置,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 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

禁止使用不合理的保险装置,更不得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

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 对电线、电器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室外照明、闸箱应设防雨措施。

    五、民工防火管理

    1. 民工进厂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民工队负责人全面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

    3. 民工队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防火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 严禁民工无证驾驶和操作电工、电气焊等工作。

    六、消防措施、器材管理

    1. 主管部室负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遮挡、埋压、挪用。

    2.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于明显部位,便于取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做好夏季防晒、冬季防冻措施。

    3. 教育的主要内容

    ⑴ 宣传防火任务、方针。

以宣传“消防法”为中心,使干部职工提高防火意识。

    ⑵ 教育职工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一旦发生险情对国家和个人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⑶ 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规章制度操作,严格职守堵塞漏洞,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

    八、防火检查

    1. 公司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重点防火季节,组织全面检查。

    2. 主管部门对查出隐患应有详细记载,逐条研究整改措施。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直至整改完成。

    九、奖惩制度

    1. 为了保证“消防法”的落实和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予适当表扬和奖励。

    ⑴ 模范执行《消防法》,贯彻落实本规定,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⑵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本岗消防业务熟练,积极参加防火演练,经考核成绩优秀者;

    ⑶ 在灭火战斗中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和集体。

    3. 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 违反《消防法》,不按本规定及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

    ⑵ 挪用、破坏消防器材,影响灭火工作的;

    ⑶ 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⑷ 对火险隐患有力整改而拖延不改;因而造成火灾的责任者。

安全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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