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92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4924608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23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92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92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92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92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92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92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92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92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92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

一、每所学校都必须配备的有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住宅、教工宿舍、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共十三项。

二、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有专职科研机构用房、夜大学函授部用房、研究生用房、进修生及干训生用房、留学生用房、外籍教师用房共六项。

本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中未包括下列八项用房。

学校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主管部门另行审批:

(一)、工科院校的生产性工厂及其附属用房,农林院校的生产性农场、牧场、林场及其附属用房,医学院校及个别体育院校的临床实习医院,师范院校的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各类学校附设的子弟中小学。

(二)、已离休、退休、调出教职工及已故教职工遗属所使用的教工住宅、食堂、浴室、医务所、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附属设施。

(三)、生产性工厂、农场、牧场、林场职工所需的住宅、宿舍、食堂、浴室、医务所、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附属设施。

(四)、个别学校的函授部因校外辅导站不足,必须在校内对部分学员进行集中辅导,需要增加建设的少量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教室。

(五)、地方政府另有规定的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

(六)、采暖地区的供暖锅炉房。

(七)、设防地区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八)、自行车棚。

第九条大学、专门学院各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应采用不同的基本参数。

本指标中每校都必须配备的十三项校舍中,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等十一项校舍均应采用以学生人数计的学校规模为其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基本参数,但有的采用自然规模,有的采用折算规划。

教工住宅、教工宿舍两项校舍应采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教职工人员编制总数为其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基本参数。

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六项校舍应分别采用专职科研人员数、夜大学函授部工作人员数、研究生数、进修生及干训生数、留学生数、外籍教师数为其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基本参数。

第十条各类大学、专门学院的学校规模宜按表1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指标中的各项指标均按表1中所列的规模分别制定。

如学校的实际规模小于或大于表中的最小规模或最大规模时,其规划指标应分别采用表中最小规模或最大规模时的指标值;

学校规模介于表列规模之间时,可用插入法取值。

表1所列的学校规模可规定为自然规模,也可规定为折算规模,其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学校的自然规模系将大学、专门学院的留学生、学位研究生、研究生班学生、进修生、干训生、本科生、专科生等不同类别及层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的自然人数相加所得的学生总人数(不包括夜大学、函授部的学生人数,后表同)。

大学、专门学院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生活福利与其他附属用房的大部分均应采用自然规模计算其规划建筑面积。

表1各类大学、专门学院的学校规模表2计算折算规模时采用的折算比例 

学校类别

学校规模

(学生数)

学校规模学生类别及层次

每生折合

本科生数

综合大学

2000

工科院校

2000本科生

1.0

3000

工、农林、医、

体育专科生

0.9

5000

师范院校

政法、财经院校

师范、政法、

财经专科生

0.85

进修生、干训生

1.5

医学院校

1000

外语院校

2000研究生班学生

学位研究生

2.0

农林院校

体育院校

500

1000

留学生

3.0

2000

 

二、学校的折算规模系将大学、专门学院不同类别及层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按表2规定的折算比例分别折算为本科生人数后的总和(后表同)。

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教工食堂、生活福利与其他附属用房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务所、教工及离退休人员活动用房、教工浴室等均应采用折算规模计算其规划建筑面积。

第十一条大学、专门学院的科类结构应由学校根据本校的现状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人才需求情况进行预测。

本规划指标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现状及今后的人才需求情况,预测了表3所列的各类大学、专门学院的科类结构,并据以确定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的按学校类别分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

执行本规划指标时,如学校预测的科类结构与表3出入较大,可据实对上述三项规划建筑面积指标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大学、专门院校各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均按非采暖地区、外墙厚度240mm的多层或低层建筑计算。

采暖地区学校的各项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可在本规划指标的基础上增加4%—6%。

个别学校的个别建筑因受土地面积的制约必须建高层建筑时,其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也可相应增加。

表3各类大学、专门学院的科类结构预测值

科类结构

理科

35%

工科

95%

文科

28%

文、法

财经

3.5%

政法财经

24%

13%

1.5%

45%

林业院校

林科

55%

体育

6%

医科

100%

艺术

4%

政法院校

政法

农业院校

农科

70%

财经院校

25%

外语

5%

表4-1十一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总指标(m2/生)

学校

类别

规模

十一项校舍总指标

用自然规模计算

用折算规模计算

总计

综合

大学

23.98

3.69

27.67

医学

院校

30.06

4..31

34.37

22.57

3.45

26.02

25.80

3.71

29.51

21.01

3.22

24.23

24.18

3.46

27.64

27.49

31.18

17.63

3.68

21.31

25.84

29.29

16.70

3.42

20.12

24.07

27.29

15.77

3.18

18.95

师范

23.92

27.61

22.61

26.06

21.06

3.20

24.26

农业

30.98

21.19

4.35

25.54

25.51

28.96

18.53

3.78

22.31

23.63

26.85

17.64

3.50

21.14

林业

28.06

31.75

500

30.41

5.59

36.00

26.45

29.90

36.05

40.40

24.35

27.57

30.27

3.75

34.02

表4-2两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m2/人)

校舍名称

规划建筑面积指标

教工住宅

34.14

教工宿舍

2.33

第十三条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以学校规模为基本参数的十一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总指标不得超过表4-1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纺织轻工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