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资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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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保证体系6
1安全生产方针6
2安全目标6
3安全管理系统6
4安全职责7
5安全生产纪律16
6安全教育16
7安全检查17
四、高边坡危险源的分析19
五、高边坡施工的安全技术19
六、高边坡施工安全保障措施19
七、应急处置措施22
夜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目的、范围、依据
1.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切实落实,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编制夜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适用范围
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本标段夜间施工。
3.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工伤保险条例》
(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8)《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9)《环境保护法》
(10)《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流程及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11)《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1
(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交通建设部分2013》
(1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7)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施工安全、工地保安、人员健康、劳动保护、土地使用与管理、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方面的具体规定和技术标准
(18)本项目的合同、招投标文件、图纸
二、总体概况
钦州久隆经大垌至大寺公路位于广西西北部湾的钦州市境内,分属其辖区内的久隆经大垌至大寺,起点位于钦州市久隆镇附近,终点位于钦州市大寺镇附近,路线总长约35.824744km,标准段路基宽度为8.5m,设计速度为60km/h。
全线分为两个标段,其中1工区主线为k0+000~k15+000,2工区为k24+000~k36+233.250.
三、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保证体系
1安全生产方针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
2安全目标
(1)无较大以上(含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因工死亡0人以下,因工重伤0人以下;
(3)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4)杜绝爆炸和火灾事故;
(5)杜绝危爆物品失窃、爆炸事故;
(6)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购买率100%;
(7)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8)控制传染病传播;
(9)杜绝交通伤亡事故;
(10)年度生产创建设单位、施工所在地人民政府、文明生产先进单位。
3安全管理系统
为了便于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从事进行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制定重大安全措施、发布安全指令的领导机构。
安全领导小组是:
组长:
李发枝
副组长:
吴剑
组员:
苏晴
4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所在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贯彻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本项目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经营,项目经理均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
2.提供和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和生活条件,向全体从业人员提供所需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保证安全机构、人员和保证体系健全。
4.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5.亲自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拒绝安排不合格(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教育、培训和患有禁忌症的)的作业队或人员上岗作业。
必须安排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允许作业范围进行特种作业。
6.亲自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消除隐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和分析施工生产中存在安全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保证从业人员劳逸结合,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8.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和生活条件的合理建议,遇有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要以人为本,及时组织撤离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生命健康受损。
9.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做好现场保护、抢救伤员、协助调查等工作。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事故后,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和处理事故。
(二)分管安全生产的项目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政策和法规,贯彻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2.项目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工作,对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伤亡责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3.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或条例。
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定期协助项目经理召开本项目每月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协助召开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材料、机械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保存有相关原始记录。
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6.协助组织本项目每月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
对上级部门检查提出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7.组织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工作。
严格执行劳务队使用管理规定,协助经理审查其施工安全资质,做好与其有关安全生产合同或协议的签定,执行民工新进场教育、考核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的有关规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8.组织落实安全环境管理方案,加强对项目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监控管理,定期组织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项目员工事故应急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9.参加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主管生产项目副经理的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政策和法规,贯彻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2.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管生产同时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各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对因施工组织、安排、指挥不合理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3.支持安全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4.负责贯彻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5.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作业队伍和从业人员以及进场设备的审查和相关工作。
6.负责保证施工现场各种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文明施工要求。
7.组织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工作。
对发生的事故或违章和隐患,要及时组织分析原因、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
(四)项目机务(材料)副经理(机务员)安全管理职责
2.项目机务(材料)副经理是经理部物资(含火工材料)、机、车管理主要负责人,对物资(含火工材料)、机、车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3.组织制定和实施机械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制定机械车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单,督促机务员发放落实到每位机械员、驾驶员;
组织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工作,组织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查工作。
4.定期参加安全例会,汇报并研究和解决项目存在的安全问题,定期参加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保障施工生产安全。
支持安全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5.定期组织检查和检验机械设备安全附件齐全有效,严把各种进场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关,凡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有保障操作人员安全、健康的设施,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负责督促、检查司机、机手对机车的保养及维修工作,对机车的安全状况进行鉴定。
6.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司机、机手、小型机械操作手)进行月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理论学习。
7.负责对司机、机手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违反安全操作条例的司机、机手,根据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的培训和考核。
8.组织和配合上级部门处理机车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教育机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贯彻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对本项目安全负技术责任。
2.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3.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4.组织编制项目环境因素、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清单,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清单,项目安全、环境管理方案,项目安全、质量、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加强管理。
5.对特殊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的考核和安全设施和设备(如技术较复杂的脚手架、井架、挂篮施工、架桥机、无支架缆索吊装系统、龙门吊、塔吊、围堰等)的负责组织验算、报批、自检、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从技术、安全角度提出合理整改意见和改进建议,对未经验算、报批、自检、验收的临时设施,有权责令停止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责任认定和整改意见,并予以解决。
7.参与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角度提出责任认定和整改意见,并组织有关工作的落实。
8.对于不能独立解决的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向分子公司(或总公司)总工程师汇报,并聘请有关专家研究解决。
9.领导组织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课题的攻关活动。
对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安全性负责,具体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组织落实有关安全技术交底。
(六)项目工区长、专业工程师、技术员安全管理职责
2.项目工区长、专业工程师、技术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管理范围内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直接和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