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剂验收与养护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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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的主要缺点为使用不变且注射疼痛,给药方法和制造工艺复杂,成本高,价格较贵;
药品的稳定性较差,不宜久储;
药品变质规律或使用不当时危害较大,储存、运输过程中已发生破损。
二.注射剂的分类
注射剂可按分散系统分类或按用药途径分类。
㈠按分散系统分类
1.溶液型注射剂
对易溶于溶剂形成溶液且在溶液中稳定的药物可制成为溶液型注射剂。
绝大多数注射剂以水为溶剂,如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维生素C注射液等。
对不溶于水而溶于油、乙醇或复合溶剂的药物可做成以油、乙醇或复合溶剂为溶剂的注射剂。
如癸氟奋乃静注射液、苯丙诺龙注射液为油类溶液型注射液、氢化可的松注射液为氢化可的松的乙醇溶液注射剂等。
2.混悬型注射剂
在水中溶解度小的药物或注射后要求延长药效作用的药物,可制成水或油的混悬液,供肌内注射,如醋酸地塞米松注射液、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等。
3.乳剂型注射剂
水不溶性液体药物,可根据医疗需要制成乳剂型注射液。
如静脉注射脂肪乳等。
4.注射用无菌粉末
注射用无菌粉末亦称粉针(剂),系将药用灭菌粉末分装在安瓿或其他适宜的容器中,临用前以适当的灭菌注射用溶剂溶解或使其混悬使用的制剂。
凡制成溶液或混悬液等不稳定的药物均可根据需要制成粉针。
如遇水不稳定的青霉素钠、苯巴比妥钠等。
㈡按用药途径分类
1.肌内注射剂
注射于肌肉内,一次注射量5ml以下,水溶液、乳浊液、油剂、混悬液等剂型的各类药物几乎均可肌内注射。
是应用最多的剂型。
2.静脉注射剂
静脉注射剂又分为静脉滴注和静脉推注两类。
前者用药量大,一次用量在100ml至数千毫升,后者用药量较小,一般一次用量在50ml以下。
静脉注射剂不得添加抑菌剂,W/O(油包水)型乳浊液、油溶液型和混悬型注射剂不能作静脉注射,可产生溶血或使血浆蛋白沉淀的药物也不能静脉给药。
静脉注射剂直接注入血管,起效最快,常作急救、补充体液和营养之用。
3.脊椎腔注射剂
供注入脊椎网膜下腔内的药物,一般仅限于与脊椎液等渗的水溶液,一次注射量在10ml以下。
脊椎腔注射剂不得添加抑菌剂。
4.皮下注射剂
供注射于真皮与肌肉之间松软组织内的药液,一般为水溶液,一次注射量在1.0~2.0ml,药物吸收速度较慢,如胰岛素注射液、疫苗等。
除以上4种外,注射剂尚可分为皮内注射剂、动脉注射剂、穴位注射机、心内注射剂等。
三.注射剂的质量要求
因注射剂直接注入人体内部,质量问题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所以必须确保注射剂的质量。
注射剂所用的原料、辅料、溶剂、容器以及注射剂的储存保管等均应符合药典或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具体质量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无菌
成品中不应含有任何活的微生物,应达到药典就、无菌检查的规定。
2.无热源
无热源是注射剂的重要质量指标,特别是供静脉剂椎管腔注射的注射剂,必须做热源检查,应符合药典规定。
3.可见异物
在规定的条件下检查,不得有肉眼可见的浑浊或异物。
鉴于人们对微粒引入人体造成的危害认识加深,对可见异物要求也更加严格。
静脉注射剂还应检查不溶性微粒,检查结果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有关规定。
4.注射用混悬液药物的细度
注射用混悬液的细度应控制在15um以下,15~20um(间有个别20~50um)不应超过10%。
注射用混悬液不得用于静脉注射和椎管注射。
5.渗透压
注射剂渗透压要与血浆渗透压相等或接近,渗透压略高的注射剂仍允许静脉注射,但低渗透压一般不适宜的,特别是输液不能配成低渗透压溶液。
6.pH值
注射剂的pH值要求与血液的pH值(7.4)相接近,一般应控制在pH4~9范围内。
过酸或过碱的药液,若大量注射可能引起酸中毒或碱中毒,若肌内注射会引起疼痛或局部坏死另外,还可能影响药物的稳定性。
7.安全性
注射剂不应对组织引起刺激或引起毒性反应,特别是非水溶剂剂一些附加剂必须经过动物实验,如溶血实验、过敏试验和毒性实验等,以确保用药安全。
8.稳定性
注射剂多为液态,其稳定性问题较其他剂型突出,故要求其具有必要的物理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以确保产品在储存期间安全有效。
9.降压物质
有些注射剂的降压物质必须符合规定,以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10.其他
含量、色泽、装量等是衡量注射剂质量的重要目标,这些应符合药典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节注射剂的质量变异及原因
注射剂是密封于容器中的无菌制剂,但在生产和储存规程中,由于操作不当,使用原辅料及容器质量不佳或保管不善等各种原因易发生下列质量变异。
一.变色
注射剂受氧气、光线、温度、微量金属等影响,易发生氧化或分解反应而引起变色,变色是注射剂变质的一个重要标志。
某些主要不稳定的注射剂(如维生素C注射剂、盐酸普鲁卡因注射液、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等)在生产中往往加入抗氧剂或金属络合剂以及在安瓿中冲入氮气等惰性气体,以使制剂稳定。
但由于操作不慎,生产中通惰性气体量不足使空气排除未尽,灭菌时受热不均匀或储存不当,仍可使注射剂逐渐氧化分解而发生变色现象,或出现同一批号的产品有时出现色泽深浅不宜的现象。
二.生霉
液体注射剂由于灭菌不彻底、安瓿熔封不严、存有毛细孔或静脉注射液铝盖松动等原因,在储存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絮状沉淀或悬浮物,这是霉菌生长的现象。
尤其是营养成分含量较高、本身又无抑菌作用的药品(如葡萄糖注射液、右旋糖酐注射液、甘露醇注射液等)更易发生生霉现象。
三、析出结晶或沉淀
有些注射液(如磺胺嘧啶注射液、甘露醇注射液及油溶性注射剂)遇冷后易析出结晶,但如果在热水中加热仍可溶解澄明,冷却至室温或不再析出结晶者,则可供注射用。
如果注射液由于药品分解而析出结晶或沉淀者,则不可再供药用。
四.脱片
安瓿玻璃质量差,耐酸或耐碱不强,在装入磺胺嘧啶钠、葡萄糖酸钙等碱性较强的药物或氯化钙、枸橼酸钠等钙、钠盐类的注射剂,往往在灭菌后或长期储存时,由于药液对玻璃的侵蚀作用而发生“脱片”(即药液中出现闪光的玻璃屑)及浑浊现象。
温度越高,腐蚀作用愈强。
因此灌装这类药品的注射液应使用耐碱性能较好的含钡或含锆的硬质中性玻璃安瓿,避免出现脱片现象。
五.产生白点、白块
注射液在生产过程中如过滤不清、安瓿未洗净或吸收进了空气中的二氧化碳等,药液中常会出现小白点、小白块。
某些注射液在出厂时澄明度检查合格,但在储存一段时间后也会出现白点、白块,并且会逐渐增多,甚至使药液浑浊,产生沉淀。
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受原料、溶剂和安瓿的质量的影响。
如钙盐、钠盐注射液在储存期间就较易产生白点;
安瓿玻璃的碱度过高使药液酸碱度发生变化亦能产生白点或白块。
六.冻结
水溶液注射剂、水混悬型注射剂、乳浊型注射剂等,因溶剂是水或含水,在低温时易于结冰。
一般讲,浓度低的注射液较易冻结,浓度高的较不易冻结。
如5%葡萄糖注射液在-5~-4℃即冻结,而25%的葡萄糖注射液则在-13~-11℃左右才冻结;
如浓度相同则体积较大的较不易冻结。
水溶液注射剂冻结后可出现下列三种情况。
㈠冻结解冻后药业的质量无变化
大多数注射液在-5~-4℃发生冻结,解冻后药液一般物质量变化。
如常用的氯化钠、维生素C、盐酸普鲁卡因等注射液经过冷冻实验,在解冻后留样半年以上,同时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验质量均无变化。
某些品种(如复方奎宁、盐酸麻黄素、安钠咖等)注射液解冻后虽一度有结晶析出,但温度升高后能逐渐完全溶解。
㈡容器破裂,造成药液污染或损失
这是因为玻璃受冻后脆性增加,体积缩小,而药液受冻后体积膨胀,易将玻璃瓶或安瓿胀破。
即使未破,轻微碰撞也会将容器振裂。
实验结果表明,溶剂大的容器易冻裂,容积小的容器不易破裂。
这可能是由于大容积容器单位面积收到的压力大,碰撞机会多,碰撞时振动力大的缘故。
因此大输液剂受冻后应尽量保持静止不动,以减少破裂产生。
此外,容器的质量以及包装好坏,也是影响产生破损多少不等的因素。
㈢受冻后发生变质,不可供药用
某些注射剂受冻后可发生变质致使不可供注射用,如胰岛素注射液受冻后蛋白质变性;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过饱和溶液,受冻后析出大量沉淀,即使加热处理也不易完全溶解;
混悬针剂受冻后分散系统破坏,解冻后不能均匀混悬等。
七.结块、萎缩
粉针剂可因容器干燥不彻底,封口不严以及受光线、热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粘瓶、结块或变色现象。
冻干型粉针有时还会出现剂型溶化萎缩等变质现象。
八.其他
注射剂尚可因药物内因剂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水解、氧化、变旋、差向异构、聚合等内在质量变化变质失效而外观性状却不一定有明显的变化。
第三节注射剂的验收
一.验收内容
注射剂验收内容主要是外观及包装检查,包括色泽、结晶析出、浑浊沉淀、长霉、可见异物、冷爆、瓶裂、封口漏气、瓶盖松动及安瓿印字等,一些物理化学的检查,包括装量检查及不溶性微粒检查等。
二.验收方法
㈠外观检查方法
1.每批取检品20支(瓶),置自然光处检视。
2.不得有结晶析出(特殊品种经加温溶解除外)、浑浊、沉淀、长霉等现象。
3.安瓿应洁净,封头圆整。
泡头、弯头、缩头现象总和不得超过5%,焦头和冷爆现象不得超过2%。
4.不得有裂瓶、封口漏气、瓶盖松动剂漏液现象。
印字应清晰,品名、规格、批号不得却像。
瓶盖松动检查方法:
一手按瓶,一手用大拇指、食指、中指卡住瓶盖边缘呈三角形直立,向一方轻扭,瓶盖不得松动。
㈡可见异物的检查
可见异物检查亦称灯检或异物检查,是控制注射剂质量的一向重要指标。
药厂在注射剂出厂时,按规定每批逐支进行了可见异物的检查,并且合格后才能出厂。
但是在生产或灌装过程中仍然有某些异物混入其中。
经过周转运输更和储藏存放,仍然有可能发生可见异物的变化,因而在验收、养护中仍应按规定比例作可见异物检查。
1.检查异物的分类及来源
⑴异物的分类
白点或白块:
肉眼能观察到的呈平面或有棱角的白色物,称为白点或白块。
异物:
包括玻璃屑、纤维、色点、色块及其他外来异物。
特殊异物:
包括金属屑及明显可见的玻璃屑、玻璃块、玻璃砂、硬毛或粗纤维等异物。
有一面闪光者即是金属屑,有闪烁性或有棱角的透明物即是玻璃屑。
浑浊:
白点、玻璃屑及浑浊三类较难区分,故凡沉降快且有闪光的异物统称“玻璃屑”;
不闪光的白色异物(有时沉降也快)统称为“白点”或“白块”,药液本身澄明但有多量白点,以致难以计数或药液本身已呈乳浊状者统称“浑浊”。
微量白点:
50ml及50ml以下注射液,在规定的检查时间内,仅见到了3个或3个以下的白点者作为微量白点。
100nl或100ml以上注射液,在规定的检查时限内,仅见到5个或5个以下的白点时,作为微量白点。
少量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