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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专家(P6)、高级专家(P5)、专家(P4)、高级主管(P3)、主管(P2)、专员(P1)。

高级主管及以上职位各设2个职级,专员、主管各设3个职级。

未来,根据集团发展需要引进顶尖人才,现有职位职级设置无法满足需要时,可增设“首席专家(P7)”。

第八条集团部门职位职级体系见下表。

职等

管理序列

专业序列

职位代码

职级代码

职位

21

M4

M4-2

部门正职

P6

P6-2

资深专家

20

M4-1

P6-1

19

M3

M3-2

部门副职

P5

P5-2

高级专家

18

M3-1

P5-1

17

M2

M2-3

部门总经理助理

P4

P4-2

专家

16

M2-2

部门经理

P4-1

15

M2-1

P3

P3-2

高级主管

14

M1

M1-1

部门副经理

P3-1

13

P2

P2-3

主管

12

P2-2

11

P2-1

10

P1

P1-3

专员

9

P1-2

8

P1-1

第九条职数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管理序列职数按照《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以及《部门部门经理级干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深专家”职数应严格控制,集团部门资深专家总职数暂定不超过3个;

未来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统筹提出职数调整建议,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可增设;

(三)“高级专家”职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专业序列总职数的10%;

(四)“专家”职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专业序列总职数的15%;

(五)“高级主管”职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专业序列总职数的25%;

(六)“主管”职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专业序列总职数的25%;

(七)“专员”职数,原则上不低于本部门专业序列总职数的25%;

(八)较高职位实际职数未满时,由各部门确定分配到较低职位使用。

第三章任职资格

第十条集团管理干部任职资格按照《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部门经理任职资格按照《部门部门经理级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专业序列各职位基本任职资格:

(一)担任“资深专家”,应具备下列基本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本专业领域(一般指本部门所在专业领域,下同)15年及以上从业经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1年,下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

4、精通本专业领域的多个细分领域(一般指本部门各内设机构所涉及专业领域,下同)并达到权威水平,熟悉各个细分领域,具有前瞻性的思考和见解,并充分了解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其他领域的基本知识,能够与本专业领域融会贯通,属于本专业领域内业界公认的专家。

(二)担任“高级专家”,应具备下列基本任职资格:

2、具有本专业领域12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4、精通本专业领域2个以上的细分领域,对相关知识掌握达到权威水平;

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各个细分领域的基本知识,能够与所精通的细分领域融会贯通,属于集团公认的专家。

(三)担任“专家”,应具备下列基本任职资格:

2、具有本专业领域9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4、对本专业领域知识的掌握达到较高水平,至少精通1个细分领域,属于集团内部特定细分领域的专家。

(四)担任“高级主管”,应具备下列基本任职资格:

1、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本专业领域6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3、根据岗位需要,具有岗位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行业公认职业资格;

4、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内至少1个细分领域,能够完全独立履行职责并指导他人完成相关工作,能够提供流程改善建议。

(五)担任“主管”,应具备下列基本任职资格:

2、具有本专业领域4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3、根据岗位需要,具有岗位所需的中级职称或行业公认执业资格;

4、基本掌握本专业领域必需的知识及技能,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验,基本能够独立履行职责,能够熟练完成标准作业。

(六)担任“专员”,应具备下列基本任职资格:

2、具有本专业领域2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3、具有本专业领域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按照标准流程和方法完成明确的任务,能够在他人指导下完成标准作业。

第十二条各部门从集团系统内调入员工,一般应具有集团系统内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设职位评审委员会,统筹负责集团公司专业序列职位职级管理相关工作。

(一)职位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人事工作的集团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人力资源部正职担任,常设成员为集团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务管理部门正职以及人力资源部副职,非常设成员为参加评审人员所在部门正职及集团分管领导。

(二)职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位评审委员会有关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专业领域特性,细化和完善本部门专业序列各职位任职资格标准,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职位评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职业发展

第十五条管理序列职位职级晋升规则如下:

(一)职位晋升规则:

1、拟晋升为部门正职、部门副职的,按照《集团公司二级机构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拟晋升为部门经理的,按照《部门部门经理级干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职级晋升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职位为部门正职的,须在现职级工作满3年,且晋升绩效积分不低于5分;

2、职位为部门副职的,须在现职级工作满2年,且晋升绩效积分不低于4分;

3、职位为部门经理的,须在现职级工作满2年,且晋升绩效积分不低于4分。

其中: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优秀”积3分;

“良好+”积2分;

“良好”积1分;

“合格”不积分;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出现“不合格”的,积分清零;

晋升到下一职级后,积分清零并重新累积,下同。

第十六条专业序列职位职级晋升规则:

(一)职位晋升须满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任职资格,且满足以下条件:

1、拟晋升为“主管”的,应具有2年及以上“专员”相关工作经验,且晋升绩效积分不低于5分;

2、拟晋升为“高级主管”的,应具有2年及以上“主管”相关工作经验,且晋升绩效积分不低于6分;

3、拟晋升为“专家”的,应具有3年及以上“高级主管”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部门经理任职经历,且晋升绩效积分不低于8分;

4、拟晋升为“高级专家”的,应具有3年及以上“专家”或“部门经理”相关工作经验,且晋升绩效积分不低于8分;

5、拟晋升为“资深专家”的,应具有3年及以上“高级专家”或“部门副职”相关工作经验,且晋升绩效积分不低于8分。

1、职位为“主管”及以下的,须在现职级工作满1年,且晋升绩效积分不低于2分;

2、职位为“高级主管”及以上的,须在现职级工作满2年,且晋升绩效积分不低于4分。

第十七条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破格晋升或越级晋升等。

(一)管理序列的破格晋升或越级晋升遵循《集团公司二级机构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以及《部门部门经理级干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序列破格晋升须从严掌握,不得连续破格;

不得越职位晋升,不得连续越职级晋升。

(三)破格晋升或越级晋升的干部,应当德才兼备、能力素质突出、市场和职工认可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重大专项、重大改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

2、工作业绩特别显著。

第十八条按照集团培训管理规定,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加培训时数未达到考核标准的不得晋升。

第十九条管理序列职级晋升和专业序列职位职级晋升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人力资源部视情况统一制定年度晋升工作方案,报集团主管人事工作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一)管理序列职级晋升程序:

1、职位为“部门经理”的,由各部门在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职级晋升初步名单,经人力资源部(党委织组部)审核,报集团主管人事工作领导和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2、职位为“部门正职”“部门副职”的,由人力资源部(党委织组部)统筹研究提出职级晋升初步名单,报集团主管人事工作领导和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专业序列职位晋升审批程序:

各部门在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晋升初步名单,经人力资源部(党委织组织部)审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自次月起执行。

1、拟晋升至“高级主管”及以下职位的,报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审批;

2、拟晋升至“专家”职位的,须经职位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和集团总经理审批;

3、拟晋升至“高级专家”及以上职位的,须经职位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报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主管人事工作领导和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经党委会审议后任职。

(三)专业序列职级晋升审批程序:

各部门集体研究提出职级晋升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以下权限审批后,自次月起执行。

1、职位为“专家”及以下的,报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审批;

2、职位为“高级专家”及以上的,报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主管人事工作领导和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第二十条为充分满足员工职业发展多元化需求,在符合以下规定情况下,管理序列与专业序列可以互相转任。

(一)管理序列拟转入专业序列的,可以由本人提出转任申请,也可以由集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转任。

1、拟平级转任高级主管级的,需满足拟转入职级的任职资格要求,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转任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集团主管人事工作领导审批,自审批次月起执行;

2、拟平级转任专家级的,需满足拟转入职级的任职资格要求,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转任申请经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初审,经职位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报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主管人事工作领导和集团总经理审批,自审批次月起执行;

3、拟平级转任高级专家及以上职级的,需满足拟转入职级的任职资格要求,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转任申请经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初审,经职位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报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主管人事工作领导和集团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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