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费用用开支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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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费用用开支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

一类会议经费由县财政专项核批。

二类和三类会议,由主办部门提出经费预算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报县财政局核拨,同时主办部门应在要求支付会议经费时附相应的批复意见。

其他会议经费由会议主办部门在部门预算中自行解决。

(三)开支标准

会议经费开支,实行“会前预算、总额控制”的管理办法。

会议经费开支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后,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控制的范围内椐实支付。

(四)经费管理

各类会议列入政府采购,会议开支按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凡属集中采购的各类会议经费,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会议召开点。

县财政局国库支付机构在审核支付各部门单位会议经费时,应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对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有关规定召开的各类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支付。

会议费用开支综合定额标准(单位:

元/人.天):

会议类别

房租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备 注

一类会议

240

120

140

500

含会议室租金等

二类会议

 200

80

 70

 350

三类会议

150

 80

 50

280

其他会议

  120

 80

 20

 220

二、培训费开支标准

(一)县直机关举办培训班的,按每人每天不高于90元的标准开支场租、资料、组织等各项费用。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异地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等,按照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二)各类培训原则上要求在县级机关定点的县内培训机构举办。

虽未纳入定点范围但收费低于同类定点场所的系统内培训中心,经规定程序确认后可作为本系统的培训场所。

县直机关不得在上述规定场所以外举办培训。

(三)培训费按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凡属集中采购的培训费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至培训点。

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在审核支付各部门单位培训费时,应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

(四)各类培训经费由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部门预算中自行解决。

对未按规定举办的培训,一律不能支付培训费。

三、差旅费开支标准

(一)交通费开支规定及标准

1、正、副县长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席列车二等软座、动车和高铁一等座。

其余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一等硬座、动车和高铁二等座。

各类人员乘坐汽车(不包括出租车)的凭据按实报销。

2、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动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二)公杂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及通讯费等)开支规定及标准

1、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公杂费在每人每天30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

省内县外出差,在每人每天15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

县内出差,在每人每天10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

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民航专线客车费用,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在以上限额之外再凭据按实报销。

2、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地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到外地挂职锻炼或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县内、县外会议期间和各种培训学习班期间,均不实行公杂费报销办法。

3、公杂费可含市内出租车费,并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三)住宿费开支规定及标准

1、正、副县长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住宿费按实报销。

副科(局)级以上人员出差,省外住宿费按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凭据给予报销,省内县外住宿费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凭据给予报销。

其余人员到县外出差住宿费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凭据给予报销。

所有人员县内出差住宿费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凭据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住宿费(同一次出差可按平均每天住宿费计算)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负。

3、出差人员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

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数人员住宿费可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负。

4、参加住宿费自理的培训班,住宿费在上述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四)伙食补助费开支规定及标准

1、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50元,省内市外为30元,市内县外为20元,县内为15元。

出差人员如当天来回的,可凭车、船等交通费票据(如带自备车出差,则需以该车辆出差途中的过桥过路费票据为凭。

确无票据可凭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并按1天的限额标准报销公杂费。

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来回途中,可凭飞机、车、船等交通费票据所示天数(如带自备车参加会议,则以会议通知为凭、以实际在途天数计算,但最高不超过4天)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2、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地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到外地挂职锻炼或支援工作等,在基层单位或外地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省外为25元、省内市外为15元、市内县外10元、县内为8元,节假日除外。

3、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

4、参加本系统和其他有关部门举办的短期(3个月以内)培训学习班,在培训学习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省外为25元、省内市外为15元、市内县外10元,县内为8元。

培训时间在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上的,伙食补助费按本款上述标准减半发给。

具会议性质或伙食非自理的培训学习班不发伙食补助费;

培训学习班所在地人员不发伙食补助费。

(五)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除洽谈会、订货会外)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以及会议场租费、资料费、公杂费、空房费原则上均应由组织召开会议的单位统一开支,参会人员应在会前咨询、了解会议费用开支情况,对要求与会人员分摊会议费的会议,可拒绝参加。

(六)不脱产人员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活动,其活动期间由组织单位按每人每天50元计发误工补助,伙食补助费和往返车船费比照工作人员办理,已享受会议伙食者不再发给伙食补助费。

参加各部门举办的与生产经营管理和分配有直接关系的各种专业性、技术性训练班,不再发给误工补助、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各种补贴。

(七)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按以上规定和标准执行,由调入单位报销。

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由调入单位凭据报销。

托运费只得报销一次。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八)工作人员利用出差或调动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凭据按实报销。

绕道在家期间的伙食、住宿和公杂费一律自负。

(九)汽车驾驶员出车补助

1、汽车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与一般工作人员相同。

2、汽车驾驶员的其他各种补贴(包括里程补贴、洗车费等)县级单位按月人均300元以内的标准掌握,乡镇级单位(包括县级单位派出机构)按月人均200元以内的标准掌握,由各单位按照多劳多酬、拉开差距的原则自行制定补贴办法和实施细则,报县财政局备案(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同时要将经县财政局备案后的具体的实施意见,抄送给苍南县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及其分中心)。

(十)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离开派驻地出差的执行本规定,在派驻地工作期间不得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十一)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享受出差有关补助:

1、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者;

2、调干待分配工作者;

3、在所在地参加各种临时办公室、指挥部、领导小组等机构工作者;

4、已享受讲课补贴、野外津贴、下海津贴和其他作业津贴者;

5、借用人员及住院就诊者等。

四、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一)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开支标准

1、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2、出国人员一般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副县长以及相当于副县长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

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3、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二)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公杂费开支规定

1、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2、 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代表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代表团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3、 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三)出国人员住宿费开支规定

1、 

副县长以及相当于副县长以上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安排,据实报销;

其他人员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2、参加大型国际会议或活动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按住宿费预算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要求统一安排,亦应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预算标准的,可据实报销。

(四)出国人员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每人每次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

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等标准祥见《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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