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江南的劳动力市场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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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了较好的雇佣条件,既可以在雇主之间、行业之间自由流动,而且可以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
否则,劳动力市场既难以形成,劳动力市场对供求、竞争和价格(工价)的调节机制更无从发挥作用,并得到发育。
上述这些条件,虽然是由社会经济发展和生产社会化发展所决定的,但也必须克服传统经济的某些制度性障碍。
首先如雇佣制度的封建性束缚。
中国古代的雇工,大都与雇主具有人身隶属关系,长工列于雇主的户籍之中,受雇主管束。
他们同奴仆一样,同属贱民阶层,法律上与雇主具有不平等地位,雇工与雇主彼此相犯,其处刑规定都是不平等的。
直到清初,雇工与雇主之间仍具有主仆名分。
他们之间,大都订有契约,议有年限。
在议定年限之内,是不能自由辞工的。
年限越长,人身束缚就越大。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冲击,实际生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的人身隶属关系逐渐松弛。
封建政权适应政治与经济的需要,对实际生活中的这种发展变化,往往从法律上予以确认。
明代万历十六年,封建政权颁布条例,解放了农业短工,使他们在法律上与“凡人”处于平等地位。
清代乾隆五十三年,清政府又颁布条例,解放了农业和商业雇佣的长工,给他们以人身自由。
至于手工业雇工,明代中叶以后,与匠籍制度松弛的同时,在实际生活中已不被视为与雇主有人身隶属关系了。
从清代初年起,特别是在乾隆以后,雇工与雇主之间,不立文契,不议年限,明系长工而按月支取工资,口头约定的工期未满而随时辞工等现象,日益增多。
因对工作条件不满而辞工离去的也属常见。
现存清代刑部档案中所见这类辞工的具体理由有:
“工钱少”、“拖欠工钱”、“劳累受骂”、“相待刻薄”、“饭食菲薄”、“工作辛苦”等等。
如乾隆间,江南丹阳县长工蔡七因雇主拖欠工银四钱,索讨未得,当即说“我不做了”,丢了镰刀就走①。
这些都说明雇工可以自由选择雇主。
他们在雇主之间,以至行业之间的自由流动己成为可能。
在这一点上,江南地区实开风气之先。
明代有人说,“主仆之分有定,然风俗亦有不同,常郡之无锡则于此分最轻,朝秦暮楚,恬不为怪”②。
对劳动者的人身束缚又来自封建国家的户籍制度和赋役制度。
在中国古代,农业人口的增减,是社会经济发展或萎缩的重要标志。
作为人户主要部分的农民,既是封建国家赋税徭役的主要来源,也是封建国家军队的主要来源,因此,中国很早就形成了用以稽查户口、征收赋税、调派徭役、维持治安的户籍制度。
总的精神是严格限制人户的自由迁徙。
用商鞅的话说,就是“使民无得擅徙”③。
这种户籍制度实与赋役制度相表里,在赋役并重的时代,这种限制尤为严格。
唐代中叶以后,由于赋役制度的变革,开始有所缓解。
至明代中叶以后,自由度才不断扩大。
明代中叶以后,黄册制度瓦解,特别是实行
兴、宁波诸地约共有织机6.89万台,织工约21.32万人①。
江南丝织业,一般是“有力者雇人织挽,贫者皆自织,而令其童稚挽花,女工不事纺绩,日夕治丝”②。
这类贫者既有大量个体手工业者,又有大量兼业农民,估算雇工人数很难准确,故徐新吾教授注云:
“以上材料大多出于估算,仅为反映一个大致轮廓而已。
”
明清时期,江南地区棉纺织业发达。
棉布、绸缎均须经过染踹加工,增添色泽。
明代染坊、踹坊多集中在松江,清代康熙年间转移至苏州。
雍正元年苏州织造胡凤翚说,染坊、踹布工匠“总计约有二万余人”③。
又据雍正九年另一记载说,苏州“踹匠不下万有余人’’④。
这样,苏州染匠也大约是一万人左右。
此外,盛泽、濮院诸镇均有丝绸染坊,盛泽镇“业此者约近千人”⑤。
这些大都是雇佣劳动者。
乾隆间,苏州有从事对纸张进行刷色洒金的手工作坊33家,共有工匠800余人⑥。
乾隆初年,苏州西南木渎镇,有制酒“烧锅者二千余家”,“日耗米万石”⑦。
虽多为家庭作坊,恐亦有不少雇工。
康熙中叶,吴江县陈去病的祖父所开油坊,有“佣作童指千”,雇工百人左右⑧。
其次从商业来看,明代万历间,从方志所载门摊税推算,松江府华亭、上海、青浦、嘉定四县店铺门面至少已达7400间。
到清代乾隆间,仅嘉定一县的店铺门面至少在3000间以上⑨。
在苏州,从碑刻资料看,康熙间,布商有76家,木商有132家,金铺和金珠铺79家。
烛店,道光间有100多家。
同治间,银楼有119家,酱坊有86家。
这些店铺当然需要雇佣大量店员。
康熙间,顾公燮说,“以吾苏郡论,洋货、皮货、衣饰、金玉、珠宝、参药诸铺,戏园、游船、酒肆、茶座,如山如林,不知几千万人”⑩。
这是说在这些店铺就业的人员总共有几千几万。
再次从服务业来看,传统服务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提供服务的行业,一类是为生产和流通提供服务的行业。
从宋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业始终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在清代江南地区,茶楼酒肆之设,从城市扩展至乡村,至乾隆间益盛。
如在无锡,“酒馆茶坊昔多在县治左右,近则委巷皆有之”,“至各乡村镇亦多开张”。
有“遍地清茶社”之说⑾。
在浙江海宁县,“城镇之有茶肆,始于乾隆时”。
“清晨趋市曰早茶,午后曰吃晚茶,习以为常”⑿。
太仓州璜泾镇,“自嘉庆以来,酒肆有四五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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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近代江南丝织工业史》第56页。
②乾隆《吴江县志》卷38。
③《雍正朱批谕旨》第48册。
④《清朝文献通考》卷23。
⑤沈云《盛湖杂泵》。
⑥《明清苏州王商业碑刻集》第94—95页。
⑦罗仑主编:
《苏州地区社会经济史(明清卷)》,第469页。
⑧范金民:
《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第34页。
⑨张忠民:
上海:
从开发走向开放1368—1842》,第235页。
⑩《消暑闲记摘抄》卷上。
⑾《锡金识小录》卷1、卷2。
⑿民国《海宁州志》卷40。
茶肆倍之。
乡人人市肆饮酒之外,无不饮茶者”①。
苏州尤繁华,“虎丘一地,茶坊多临塘河,不下十余处,皆筑危楼杰阁,妆点书画,以迎游客”②。
这当然会容纳众多劳动者就业。
钱泳说,苏州商贾云集的阊门、金门一带,“晏会无时,戏馆酒馆凡数十处,每日演剧,养活小民不下数万人”。
就是“如寺院、戏馆、游船、青楼、蟋蟀、鹌鹑等局”,也成为“穷人之养济院”③。
又如为商品交易服务的牙行,明代以前多为个体经营,牙人在商人之间往来说合。
明代始集铺面、堆栈、客房于一身,为商人提供介绍交易、仓储和食宿的服务。
至清代除上述服务之外,又增添了垫款、收账、代办运输、预买商品等服务。
乾隆间,苏州府所属长洲等九县,共有牙行4513户,其中元和县就有902户④。
乾隆间,松江府的华亭等十县,共有牙行3637户⑤。
两地雇工之数也当以万计。
在现代经济中,商业和服务业都属第三产业,而金融业、运输业均属于服务业而纳入第三产业之中。
它们既为个人生活服务,也为生产和流通服务。
乾隆初年,吴县、长洲、元和、昆山、新阳、常熟、昭文、吴江、震泽等九县共有典铺489户⑥。
乾隆嘉庆间,松江府的华亭、青浦、上海、金山、奉贤、南汇、娄县、宝山等县,共有典铺195户⑦。
又如上海县的钱庄,乾隆四十五年有18家,十年之后增至64家。
乾隆五十一年至嘉庆二年的十年中,上海县城的钱庄先后存在的至少有124家之多⑧。
这都需要雇佣数以千计的店夥。
乾隆间,江南内河航运的“船只之多,大小不下数十万艘,百姓赖以资生者何啻数百万人”⑨。
其中船工应当是数以万计。
沙船业是清代兴起的海运业。
嘉庆初,上海一地千石以上的海运沙船最多时达到3600只。
鸦片战争前夕,上海沙船业拥有“沙船水手十余万人”⑩。
道光间,沙船主郁润桂有沙船70多艘,雇工2000余人⑾。
以上对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分别作了些叙述。
下面作点总的估算。
同治间,苏州周庄镇全镇居民5000余人,其中作坊店铺雇工店伙占1000余人⑿。
工商业中雇佣劳动者占居民总数的20%左右。
据李伯重教授估算,1850年间,江南城镇人口约为720万人⒀。
按上述比重推算,则雇佣劳动者约为150万人左右。
周庄镇为一中等市镇。
城市与大市镇中,雇佣劳动者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还要更高一些,加上居无定所的船工,则清代中叶雇佣劳动者的总人数当在150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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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道光《璜泾志》。
②顾禄:
《桐桥倚棹录》卷l0。
③《履园丛话》卷26。
④乾隆《苏州府志》卷11。
⑤张忠民前引书,第232页。
⑥范金民前引书,第481页。
⑦张忠民前引书,第240页。
⑧《上海钱庄史料》第9—12页。
⑨梁廷楠:
《粤海关志》卷8。
⑩《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8。
⑾吕舜祥:
《上海的沙船业》。
⑿陶煦《贞丰里庚申见闻录》卷下。
⒀李伯重:
《江南的早期王业化》,第417页。
上述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是劳动力结构最重要的调整。
它是劳动力市场扩大的反映,也是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反映。
这无疑会为各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开辟道路。
江南地区经过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以后的长期开发,经济发达,教育兴盛,文化繁荣,加以交通便利,信息通畅,造就了劳动者的智慧灵巧。
明代周忱说,“天下之民,出其乡则无所容其身;
苏松之民,出其乡则足以售其巧”①。
到清代,又有人说,“吴中人才之盛,实甲天下。
至于百工技艺之巧亦他处所不及”②。
这就是说,江南地区的劳动者既有技艺优势,又有地缘优势。
他们在本地区竞争上岗,无疑具有明显的优势地位,甚至可以说具有某种垄断性地位。
因此,许多技术要求较高、报酬较为丰厚的岗位,大多为本地的劳动者捷足先登。
如在城市中,苏州刷色洒金的印纸业,其雇工“悉系江宁镇江等处人士”③。
苏州冶坊工匠多隶籍无锡、金匮两县,硝皮工匠多为江宁人④。
尤其是丝织业,机匠基本上都是江南籍人。
如丝织业发达的江宁府,其“织工推吾乡为最”⑤。
“元缎织工头号必须江宁镇人……次则秣陵、陶吴,再次禄口、殷巷,南乡以外,皆不为也。
”“天青则城内人为佳。
”锦缎“以北乡迈皋桥人织最善”。
“摇经者皆北乡人”⑥。
江宁府的丝织织工,实际是为本籍人所垄断。
浙江城镇织工亦多来自本土。
如海盐县织工至城镇打工,大多是“农隙时多远出赁织,西至杭州,北至湖州,有至宜兴者”⑦。
又如吴县香山一带,“民习土木工作者十之六七,尤多精巧,凡大江以南有大兴作,必藉其人”⑧。
在农村中,江南地区蚕桑业发达,在养蚕、缫丝两个重要技术环节中,还出现了专业化的短工。
太湖以南地区养蚕多,乾隆间有人说,“南方至蚕忙之月,……来佣工者成都市,即日用百余人,登时俱有。
更有包箔者,每箔白蚁至老,佣价不过钱余。
量力包数箔,各自经理。
主人只是熟记养蚕之法,坐而提调。
至于蚕多之家,佣工者甚众,即饭食亦是雇觅人做,女工岂能任此”⑨。
这种情况明代即有。
黄省曾《蚕经》中说:
“养蚕之人,后高为善;
以筐计,凡二十筐,佣金一两。
看缫丝之人,南浔为善,以日计,每日佣金四分,一车六分。
”不过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