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部锅炉管阀班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行动计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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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和平
1.2.6
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它热体,则这些热体的保温必须齐全,并且保温外面应包铁皮。
1.2.7
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
3
防止大容量锅爆燃事故
3.2
防止超温超压
3.2.4
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执行。
防止大容量锅炉爆燃事故
3.2.4.1
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3.2.4.2
锅炉在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现场。
3.2.4.5
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应根据《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察规程》(DL612-1996技术要求制定超压水压试验技术措施,并经审查批准后执行。
3.2.4.6
安全阀校验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止超压措施,并在专人监督下实施。
校验人员不得中途撤离现场。
安全阀校验后,其起座压
力、回座压力、阀瓣开启高度应符合规定,并在锅炉技术登录薄中记录。
安全阀一经校验合格应加锁或铅封;
严禁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瓣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的起座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
3.2.4.7
汽包和过热器上所装设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应大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
当锅炉上所有的安全阀全开时,锅炉的超压幅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大于锅炉设计压力的6%。
再热器进出口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应大于再热器的最大设计流量。
过热器、再热器出口安全阀的排放量在总排放量中所占的比例应保证安全阀全开时,过热器、再热器能够得到足够的冷却。
3.2.4.9
检修过的安全阀及机组大修后必须进行安全阀校验。
主安全阀每年应进行一次排汽试验。
试验一般可安排在停炉前进行。
对采用液压助跳法整定的安全阀,应按有关规定每个系统至少选择一个安全阀进行实启,以校验其整定值的准确性,并不断积累调校经验。
3.4
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3.4.1
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应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
当炉外管道有漏汽、漏水现象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
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3.4.2
定期对导汽管、汽联络管、水联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进行检查,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3.4.2.1
运行50Kh后,对导汽管做外观检查,应无裂纹、腐蚀等现象,测量弯头圆度及复圆情况,进行外弧面测量。
超声波探伤时,应无裂纹或其他缺陷。
每次检验高温过热出口导汽管50%,其它导汽管各1-2根。
100Kh后增加硬度和金相检验。
3.4.2.2
运行50Kh后,应对下降管做外观检查,应无裂纹、腐蚀等现象。
每次检验抽检10-20%。
100Kh后应对弯头两侧用超声波探伤检查。
3.4.2.3
定期检查给水、减温水的弯头、三通、阀门及其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
3.4.3
加强对汽水系统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径管座的管座焊接、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3.4.3.2
检查过热器出口联箱、集汽联箱引出的空气、疏水压力信号等小口径管运行100Kh后,应予更换。
3.4.3.3
抽查排污管、疏水管的弯头,外壁应无裂纹、腐蚀等缺陷,50Kh后增加排污管割管检查项目。
3.4.4
按照《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对汽包、集中下降管、联箱、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阀门、三通等大口径部件及其焊缝进行检查。
3.4.5
按照《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616-1997)的要求,对支吊架进行定期检查。
3.4.5.6
膨胀指示器应完好,机组启动过程中应记录归档并进行分析。
3.4.9
加强焊工管理及完善焊接工艺质量和评定。
杜绝无证(含过期证)上岗和超合格证允许范围施焊现象。
3.4.9.1
在机组投产后的各次检修中,应逐步对制造和安装焊口进行检查,检修焊口应进行100%探伤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运行中发生过泄漏事故的,还应扩大检查范围,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处理,同时做好检查和处理记录。
3.4.10
在检修中,应重点检查可能因膨胀和机械原因引起的承压部件爆漏的缺陷。
3.4.11
定期对喷水减温器检查,防止减温器喷头及套筒断裂造成过热器联箱裂纹。
4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4.1
防止超压
4.1.1
必须为每台锅炉的压力容器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对定期的检查、校验进行记录备案。
4.1.2
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排放试验。
4.1.2.1
安全阀校验后,其起座压力,阀瓣开启高度应符合规定,并在压力容器技术登录薄登录。
4.1.2.2
在校验合格有效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排汽试验。
安全阀的校验应有专责工程师在场,并预先有相应的检验措施。
4.1.2.3
安全阀的排汽管设置正确,并有可靠的支吊装置,应注意排汽管的膨胀连接部位的插接深度,防止排汽管膨胀活节在安全阀起座时脱离,造成事故。
排汽管底部的疏水管上不应装设阀门,并已接到安全排放地点。
安全阀排汽管疏水管必须有一定的坡度,以利于安全阀排汽形成的疏水,顺畅排出。
以防止排汽管积水,在冬季冻结而堵塞。
每支安全阀需单独装设一个排汽管。
4.1.2.4
蒸汽严密性试验检查时无泄漏。
4.1.3.2
水位计应完好,无泄漏,液位波动正常,指示清晰,有最高、最低液位指示。
4.3.1
火电厂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应对与压力容器相连的管系进行检查,特别应对蒸汽进口附近的内表面热疲劳和加热器疏水管段冲刷、腐蚀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爆破汽水喷出伤人。
4.3.2
禁止在压力容器上随意开孔和焊接其它构件。
若必须在压力容器筒壁上开孔或修理,应先核算其结构强度,并参照制造厂工艺,制定技术工艺措施,经锅炉监督工程师审定,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工艺措施实施。
4.3
4.3.6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3.7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间隔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1)外部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2)内外部检验,可结合机组大修进行,其间隔时间为: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2个大修期进行一次,安全状况为3-4级的,结合每次大修进行一次;
(3)超压水压试验。
每2个大修间隔进行一次,且10年至少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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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2.1
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
22.2
领导干部应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己安全职责。
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的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2.2.3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反习惯违章体系和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
各级领导要靠管理制度来管理生产工作,要把领导管理的随意性列为习惯违章来认识。
22.3
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技术防护水平。
22.3.1
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细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方法。
22.3.1.1
各单位要做好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临时雇佣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所有生产人员都要经过现场紧急救护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2.3.2
要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
并能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严格把关。
22.3.2.2
要加强对“两票”的管理,运行和检修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两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22.4
22.4.1
各单位要明确施工进程中的安全负责人,项目的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有关安全管理和监督。
22.5
22.5.1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职工配备齐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
22.5.3
要建立、健全安全工器具的台帐,定期进行有关安全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工器具不得发放到班组使用。
22.5.4
个体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在发放前必须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和把关。
22.5.5
要根据国家标准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完善生产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加强动态检查。
24
防止交通事故
24.7
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超载行驶。
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
按要求执行中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