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表格整理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A4纸打印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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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
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停止自用土地使用权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应将其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通常情况下,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或者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地土地,按照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固定资产核算;
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外购的土地使用权、投资者投入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初始
计量
外购
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
买价+相关税费+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评估费、审计费、咨询费+关税。
下列各项不包括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中:
1.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
2.无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
外购的无形资产,应按其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如果购入的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所取得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计量其成本,现值与应付价款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付款期间内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为利息费用。
借:
无形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
长期应付款
计提利息:
财务费用
投资者投入
(合同价——公允价)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从值确定无形资的取得成本。
如果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无形资产初始成本入账。
若协议价与公允价不一致:
无形资产(公允价)
资本公积
股本
(协议价)
通过政府补助取得
通过政府补助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公允价——名义金额1元
在很少的情况下,这类补助也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计量。
土地使用权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目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
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合并取得
1.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按照被合并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取得时的初始成本;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按照被合并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基础。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无形资产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总结】
①商誉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
②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应分别确认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④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应当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分配应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节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研究与开发支出
(1)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在开发阶段,可将有关支出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但必须同时满足条件。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管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内部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和,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无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均应先在“研发支出”科目中归集,期末,对于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但尚未完成的开发费用,继续保留在“研发支出”科目中,待开发项目完成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时,再将其发生的实际成本转入无形资产。
1.发生研发支出:
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研究阶段:
管理费用;
开发阶段: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成本;
无法区分:
全部费用化,管理费用。
内部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和,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所得税处理
1.初始确认时
(1)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一般情况下初始确认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成本与计税基础应当是相同的。
①会计准则——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的开发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②税法——通常情况下,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对于享受税收优惠的研究开发支出(如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初始确认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成本与计税基础应当是相同的。
对于享受税收优惠的研究开发支出,在形成无形资产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成本为研究开发过程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而因税法规定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则其计税基础应在会计上入账价值的基础上加计50%,因而产生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在初始确认时的差异,但如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按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2)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
初始确认时的入账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
2.后续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摊销(会计)-减值准备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摊销(税收)
(1)无形资产的摊销产生的差异
会计准则——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期末需进行减值测试。
税法——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在一定期限内摊销,合同、法律未规定明确摊销期限的,应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2)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会计准则——可以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下降。
税法——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税前扣除,计税基础不会随减值准备的计提发生变化。
①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开发阶段符合条件的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②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③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应当是相同的,“三新”技术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第三节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估计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某些无形资产的取得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但如果企业使用资产的预期的期限短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规定的期限的,则应当按照企业预期使用的期限确定其使用寿命。
(法定—自定—不确定,孰短原则:
使用寿命=法定+小代价续用期限)
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则仅当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重大成本时,续约期才能够包括在使用寿命的估计中。
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情况,来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如果经过这些努力,仍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将该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不同于以前的估计。
则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改变其摊销年限及摊销方法,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应视为会计估计变更,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1)摊销期:
自其可供使用(即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
即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
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2)摊销方法:
应依据从资产中获取的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来选择(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
无法可靠确定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成本-预计残值-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当月增加,当月摊销;
当月减少,当月不摊。
2.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