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重点记忆法条归类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4842197 上传时间:2022-10-25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78.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重点记忆法条归类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刑法重点记忆法条归类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刑法重点记忆法条归类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刑法重点记忆法条归类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刑法重点记忆法条归类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刑法重点记忆法条归类Word格式.docx

《刑法重点记忆法条归类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法重点记忆法条归类Word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刑法重点记忆法条归类Word格式.docx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7、第27条: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第28条: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9、第29条: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0、第53条: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11、第56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政治权利;

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2、第57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3、第59条: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14、第67条: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5、第68条:

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6、第72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可以宣告缓刑;

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17、第164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8、第276条之一逃避欠薪罪: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9、第351条: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20、第383条:

个人依法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22、第383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按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23、第385条:

索贿的,从重处罚。

  三、共犯或非共犯单独罪名区分

  1、第121条之一:

资助恐怖活动罪——不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罪的帮助犯

  2、第156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3、第158条虚报注册资本罪: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与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个人通谋,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构成本罪的共犯;

如果中介组织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提供的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的,构成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4、第198条保险诈骗罪: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5、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6、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

有关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事前与拐卖妇女的犯罪人通谋的,对该经营管理人员以拐卖妇女罪的共犯论处;

同时构成拐卖妇女罪和组织卖淫罪的,择一重罪论处。

  7、第244条强迫劳动罪:

明知他人实施强迫劳动的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认定为强迫劳动罪,是共犯。

  8、第244条之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造成死亡的,要认定为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数罪并罚。

  9、帮助、引诱、欺骗、教唆行为单独定罪:

(1)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2)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4)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5)强迫他人吸毒罪(6)引诱卖淫罪(7)引诱幼女卖淫罪(8)协助组织卖淫罪(9)第417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0、包庇行为构成独立犯罪的:

(1)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11、第310条窝藏、包庇罪:

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处

  12、第320条: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13、第349条:

事先通谋,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14、第350条: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的原料或配剂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15、第358条协助组织卖淫罪: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

  16、第361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按那些罪处罚。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17、第363条:

如果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以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论处。

  18、明知他人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帮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共犯论处。

  19、第382条贪污罪:

伙同依法的,以共犯论处。

罪名根据主犯犯罪性质来定。

  四、一罪或数罪

  1、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包含欺骗行为,不另定诈骗罪(但在无商品交易或虚拟交易中骗取他人财物的,构成诈骗罪)

(2)知道或者可能知道他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使得条件的,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共犯论处(3)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定罪重罚。

  2、第145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材、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3、第149条:

只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零部件化妆品罪比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法定刑轻。

其余六个都重,竞合时,定六个具体罪名。

  例:

甲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份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

甲的行为触犯生产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想象竞合,择一重。

——按司法解释来,货值金额3倍以上,定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节的9个罪名,又妨害公务的,数罪并罚

  20、危险驾驶罪: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定罪处罚

  21、第171条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并出售、持有、运输的,以伪造货币罪一罪从重处罚。

  22、第171条:

构成出售、运输人民币,又犯使用假币的,数罪并罚;

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处罚,从重处罚。

  23、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犯本罪,又实施诈骗的,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

  24、第191条洗钱罪:

构成本罪同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或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之一的,依照处罚较重的定罪处罚。

  25、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

  26、数罪并罚第120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犯本罪还有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

  27、第157条:

犯走私罪又妨害公务的,数罪并罚

  28、第204条骗取出口退税罪:

骗取税款超过所纳税额,同时构成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

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其他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9、第213条假冒注册商票罪:

与以假冒注册商票方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理,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先假冒后销售,如果针对同一商品,就只定假冒注册商票罪;

如果针对不同商品,则数罪并罚

30、第217条侵犯着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先制作侵权复制品,然后销售,如果针对同一物品,只定侵犯着作权罪;

如果针对不同物品,数罪并罚。

  31、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

如果商业秘密同时是国家秘密、情报,而触犯其他罪名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

  32、第229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是加重情节,不另定其他罪。

  33、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1)包含故意杀人罪的:

绑架杀人、抢劫杀人;

(2)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的,成立放火、爆炸等罪和故意杀人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即按故意杀人罪处断,而不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3)法律拟制为故意杀人的:

5种情形。

(4)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这里是指故意的。

  34、非法组织卖血罪和强迫卖血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时,定故意伤害致死

  35、第261条遗弃罪:

没有将致人重伤、死亡规定为结果加重犯,也没有数罪并罚,故应在基本刑范围内处罚。

但如果故意将被害人遗弃在很少有人路过的地方,生命随时存在危险时,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36、第241条第2款收买被拐卖妇女:

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37、第237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想象竞合犯,择一重,按故意伤害罪处罚。

  38、第238条非法拘禁罪: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按非法拘禁罪。

  39、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同时又对其故意杀害、伤害、猥亵、侮辱等行为

  40、241条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1)同时强奸、剥夺限制人身自由或有伤害侮辱等行为处罚;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3)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41、第210、211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的,定诈骗罪。

  42、第277条妨害公务罪:

(1)数罪并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经营罪

(2)以所犯罪加重处罚——走私毒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43、第279条招摇撞骗罪:

诈骗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与诈骗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