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汇编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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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标准
教育部办公厅加强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2004]14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
(单位)教育司(局),部署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办好让
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实现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新要求,现就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重要意义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在
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类普通高等学校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切实有效地措施,认真处理好与就业工作等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管理,决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放任自流。
二、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管理工作
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围绕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
要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特点和条件,研究建立有效的毕业论文(设计)和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制度。
要重视研究和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改革和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校内外实习基地,高度重视毕业实习,
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水平。
三、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
当前,要重视解决指导教师的数量和水平不适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需
要的问题。
要统筹教师队伍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确保指导教师数量的足额到位。
要通过建立制度和奖惩机制,从严治教,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使其集中精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提倡建立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教师队伍,加强在各类实践活动中对大学生综合能力的训练。
四、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学风建设
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使学生理解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对自身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具有的深远影响。
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切实纠正毕业论文(设计)脱离实际的倾向,要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
五、高职高专学生的毕业设计要充分体现其职业性和岗位性
高职高专学生的毕业设计要与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紧密结合,可以采取岗
前实践和毕业综合训练等形式,由学校教师与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指导,
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选题,确定训练内容和任务要求。
时间应不少于半年。
对高职高专学生要加强毕业设计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强过程监控,严格考核,采取评阅、答辩、实际操作等形式,检查和验收毕业设计成果。
六、要保证经费收入,努力改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条件
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经费投入,采取切实措施改变当前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投入不足的状况。
改善实习、实验及工作条件,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认真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教育部将在适当时候开展专项检查,在今后的教学评估工作中也将加大对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考察力度,并将其列为确定评估结论的关键指标。
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并将执行中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部高等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哈尔滨体育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若干规定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训练、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本科学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对于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为此,学院就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论文要求
各系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根据专业特点,提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具体要求,充分利用毕业论文这一重要教学环节,训练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使学生在调查和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相互协作,实验研究和各类数据处理,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撰写论文等方面能力都得到训练和提高。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要符合一般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正文字数一般在5000—8000字左右。
二、毕业论文的选题
(一)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论文的重要前提。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在专业范围内尽可能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学科发展相结合;
选题要有新意,尽可能反映当代社会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
选题应考虑可行性,以中、小型课题为宜,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完成所选课题的任务。
(二)应积极提倡和鼓励学生选择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研究的课题,学生所在系应为之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对论文研究的指导力量。
(三)学生在选题时,原则上应一人一题。
(四)在毕业论文工作开始之前,各教研室应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本科毕业学生论文的课题供学生参考
三、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富有教学、训练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
在本校指导力量不足时可以按同样条件聘请外校教师。
凡连续两年没有发表过论文或没有承担过科研任务的教师不得担任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二)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根据课题性质和要求,参与学生毕业论文的开题,提供给学生相关的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目录,定期答疑(质疑),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做好指导记录,审阅毕业论文和写出评价性意见。
(三)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论文的过程中,应把重点放在科研方法的训练上,
坚持教书育人,加强对学生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
(四)指导教师在每届论文指导工作结束时应做好总结,并注重知识更新,汲取多学科的营养,努力提高指导水平。
(五)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论文原则上每届不超过10篇。
(六)对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研究论文,在本系指导力量不足时,应积极主动与相应的专业或学科建立联系,选派指导教师,精心做好这类论文的指导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各系于第五学期的第8—10周组织本系学生和教师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启动和动员工作,指导学生选题。
(二)第五学期期末学生上报《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表》。
(三)第六学期的第五周各系安排好指导教师,第六周将指导教师的安排情况报送教务处备案。
(四)第六学期的第十六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开题报告进行逐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
(五)第七学期的第九周各系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并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六)第八学期的第三周前应完成论文(设计)的初稿,第八学期的第十周前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撰写工作,第十四周进行论文(设计)答辩的准备,第十五周、十六周进行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和论文(设计)的评选工作。
(七)答辩结束后,收集、整理论文(设计)的档案资料存档,总结、表彰大会及论文集的编写。
五、论文(设计)答辩
(一)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各系要组成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学术带头人(或各系学位委员会主任)担任,委员3-5人,毕业生的论文(设计)答辩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也不得担任自己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
(二)系答辩委员会事先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每名学生都应该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凡未经答辩或未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的论文都不给予成绩。
(三)答辩情况要有专人如实记录,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共同商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得分、填写对论文(设计)的评语和签署意见。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论文为不及格:
1、答辩未通过者;
2、参加毕业论文的实际时间少于12周者;
3、未完成毕业论文者;
4、虽完成毕业论文,但未经指导教师同意者。
对论文不及格学生,系答辩委员会应给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令其重新修改,再进行答辩或审核。
(五)如答辩委员会认为该论文(设计)可以评为优秀论文(设计)应有明确记载。
(六)答辩时间为10—15分钟(宣读论文7—10分钟、答辩3—5分钟)。
(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分为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每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必须达到系级优秀,否则不予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由各系组织,评
选比例为本系参加答辩人数的10%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由各系推荐,由教务处组织评选,比例为参加答辩人数的2—3%获得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学院将给予奖励。
(八)各系答辩委员会必须将答辩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将结果报送本系学位委员会,由本系学位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学院学位委员会通过投票,最后确定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资格。
六、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成绩应在学生论文(设计)答辩后由答辩委员会予以评定,并签署是否通过的意见。
其成绩也应同其它科目一样呈正态分布,一般情况下优秀(86分及以上)占学生总数的15—20%良好(70-85分)占40—45%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共占40—45%毕业论文(设计)的不及格率应为参加答辩总人数的1—5%
七、教学管理
(一)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要求
参加和完成毕业论文。
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时间不得少于12周。
(二)毕业论文工作由系教学主任全面负责。
按教学计划和本规定的要求,实施动员布置、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评分、推荐评优、总结、资料汇总保存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教务处实行宏观指导、抽查、检查、总结评优和编印《哈尔滨体育学院本科学生优秀毕业论文集》等工作。
(三